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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思维

外汇网2021-06-21 22:25:34 166
什么是辩证思维

辩证思维是指以改变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一般被觉得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与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执行。

辨证思维模式要求观察困难和分析困难时,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说困难。

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看法、规律完全适用于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应,联系、发展的看法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看法。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思维法、质量互变思维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维法。

辩证思维在创新中的作用

1、统帅作用

辩证思维是高级思维活动。它依据唯物辩证法来认识客观事物,能够反应事物的本来面目,揭露事物内部的深层次冲突。它从哲学的高度为我们供应世界观和方法论,所以,它在更高层次上对其它思维方式有指导和统帅作用

2、击穿作用

在活动中经常遇到问题,不是发现不了首要困难,就是因供应不出处理困难的有效方案而致使“僵局”,往往在此时,辩证思维就成了我们打破僵局的有力武器。

3、提高作用

人类对事物的认识总有一个由浅入深,有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上升为理论,这就需要辩证思维帮助我们全面归纳思维成果,提高成果的认识价值。

辩证思维的方法

1、联系

联系就是运用广泛联系的看法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看法方法,是从空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的一种看法。

2、发展

发展就是运用辩证思维的成长观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看法方法,是从时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以往、当下和将来的纵向发展过程的一种看法方式。

3、全面

全面就是运用全面的看法去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看法方法,即从时空整体上全面地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和纵向发展过程。换言之,就是对思维对象作多方面、多角度、多侧面、多方位的考察的一种看法方法。

辩证思维的运用

1、怎样运用事物的对立面

对立,可以是相互对立的两种事物,也或许是同一事物中冲突的双方。

1)故意设置对立面

有时对立面名义上并没有存在,我们就要主动去设置,或者说去创造。

2)故意加深对立面

加深对立面,在考虑困难的时机就是要把有对立面和没有对立面的情形做认真的对比,把对立双方在一起和不在一起的情形执行对比和分析。

2、怎样把握对立的统一性

对立,比较容易理解和把握,而在对立的两极中寻到它们的统一性,并运用统一性去创造性地处理复杂的困难,是掌握辩证思维方法的难点。统一性往往是深藏在事物的后面,不易寻到,也不易理解。只有深刻地观察、分析,深入地思考,才可发现这个统一性。把对立的双方在适当的条件下统一起来,就是创新。

辩证思维的实质和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1.就是依照唯物辩证法的原则, 在联系和发展中把握认识对象, 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

2.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归纳与演绎、 分析与综合、 抽象与具体、 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归纳与演绎。归纳和演绎是最初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的原理。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自身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广泛的关系。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思维方法,但两者又是互相依靠、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它为归纳供应理论指导和沦证。在事实的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是相互推动、交替运用的。归纳和演绎都具有局限性,单纯的归纳或演绎还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需要运用更为深刻的其余思维方法。

分析与综合。这是更深刻地把握事物本质的思维方法。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认识事物的方方面面,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综合则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构成一个整体,进而高达认识事物的整体。分析和综合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之间的关系。分析和综合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法,但它们又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相互促进。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综合是分析的完成,离开了综合就没有科学的分析。分析和综合的统一是冲突分析法在思维领域中的具体运用。

抽象与具体。抽象和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感性具体导致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而理性具体则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经历思维的分析和综合,高达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历一连串中介,高达思维具体的过程。

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同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和认识的历史过程应该符合,也就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逻辑指的是理性思维或抽象思维,它以理论的形态反应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历史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真正科学的认识是现实历史发展的反应,要求思维的逻辑与历史的进度相统一。历史是逻辑韵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逻辑和历史的统一是辩证思维的一个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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