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未到期应收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银行按票据的应收金额扣除一定阶段的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企业的筹资举动。
应收票据贴现的类型
应收票据的贴现一般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带追索权贴现;
所谓追索权,是指企业在转让应收款项的情形下,接受方在应收款项拒付或逾期支付时,向应收款项转让方索取应收金额的权利。带追索权贴现时,贴现企业因背书而在法律上负有连带偿债责任,该种责任或许发生,也或许不发生;或许是部分的,也或许是全部的。
一种是不带追索权贴现。
不带追索权贴现时,票据一经贴现,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不可收回账款的机会性)和将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企业贴现所得收人与票据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前我国应收票据的贴现一般都带有追索权,依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贴现后直接转销“应收票据”科目,不再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反应或有负债,而是将这项潜在的债务责任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加以表明。
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
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过程可概括为下方四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应收票据到期值
第二步:计算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到期值×贴现率÷360×贴现日数
其中:贴现日数=票据期限-已持有票据期限
第三步:计算贴现收入
贴现收入=到期值-贴现利息
第四步: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贴现收入)
财务费用贴现收入差于票据面值的差额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贴现收入大于票据面值的差额)
实例
比如:2001年4月30号以4月15号签发60日到期、票面利率为10%,票据面值为600000元的带息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6%.计算过程如下:
(1)票据到期值=600000+600000×10%÷360×60=610000(元)
(2)计算贴现利息
先计算到期日:4月15号签发,60日到期,到期日为6月14号。计算过程为:
4月:30-15+1=16日
5月:31日
6月:13日
合计:60日
再计算贴现天数:从贴现日4月30号至到期日6月14号,共计45日,计算过程如下:
4月:30-30+1=1日
5月:31日
6月:13日
合计:45日
贴现利息=610000×16%÷360×45=12200(元)
(3)贴现收入=610000-12200=597800(元)
(4)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97800
财务费用 2200
贷:应收票据 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