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人是指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拥有企业独立法人运营执照的经济组织。
理论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要件核心在于具备独立的民事举动能力,能够独立承受民事责任。
独立法人的单位可以包含:
a.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法人根据《组织法》规定的机构设置程序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准许造成,履行职能时,不需证书类法人凭证;
b.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法人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余相关法律法规,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或备案,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C.社团法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D.企业法人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运营执照》,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对比较来说,我国的事业单位法人很难等同于国外法人中的哪一种,若从法人举行目的、举行主体、活动规模等方面分析,事业单位法人相似于国外的公法人或公益社团法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法人子公司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但假使导致家分公司,则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点要严格执行区分!单位的具体性质可以根据该单位的〈企业法人运营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给予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