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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项目投资

外汇网2021-06-20 21:13:32 249
公益性项目投资

目录

1、什么是公益性项目投资

2、 公益性项目投资的特质[2]

3、公益性项目投资的种类[1]

4、 公益性项目投资的经济分析[2]

5、 公益性项目投资的管理[2]

6、参考文献

什么是公益性项目投资

......

公益性项目投资是指对为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项目执行的投资。[1]

概括来讲,公益性投资项目包含全部所形成的资产处在非生产运营领域的投资项目,比如国防、行政、司法部门,以及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环保、广播电视等等各类事业以及社会团体的投资项目。[2]

公益性项目具有消费的非排斥性和收费比较问题的特点。[1]

公益性项目投资的特质[2]

与基础性投资项目对比,公益性项目投资有下方几点特质:

1.投资的政府主体性

公益性项目投资的结果,是为社会供应数量许多、质量更好的公共产品,而且多部分是纯公共产品,这一点决定了在供应公益性项目方面市场是“失灵”的,政府应当“有所为”,承受投资责任。诚然,也不消除个人或企业以捐赠等形式投资的机会性。

2.投资领域的非生产运营性

即使基础性项目的投资规模很广,然而,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都在生产运营领域,所形成的资产都用于生产运营活动。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则不同,形成的资产多部分处在非生产运营领域,具有较强的非盈利性。

3.资金来源和运用的无偿性

公益性项目投资的资金绝多部分来自财政资金,具有无偿性的特点;同期,与资金来源的特质相对应,多部分公益性项目的运用也是无偿的,免费向全部社会成员供应服务。

4.投资循环的间接性

公益性项目所形成的资产,是用来向全体社会成员供应公共产品的基础条件,或者其自身就是公共产品,只有社会效益而没有经济效益,所以项目自身很难造成收入流量;然而,该类项目的意义正在于供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硬件设施,减弱企业和居民的交易成本,通过扩大税基而增长将来财政能力的。所以,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循环具有间接性的特质。

公益性项目投资的种类[1]

可分为两类:

(1)一类免费供社会公众消费,如公共道路、城市美化等。

(2)一类有偿供社会公众消费,如公立学校、文化设施等。

公益性项目投资的经济分析[2]

(一)公益性项目是政府应当首先保证的领域

依照公共产品理论的分析,公益性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多部分属于纯公共品范畴。从公益性项目包含的大量的内容看,国防和政权设施投资是维护一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保障财产所有权等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政府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的基本建设投资,大都与人力资源开发和知识经济发展紧密有关,与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紧密相连,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期,因这些领域的外部效应的存在、市场又不能供应最佳的资源配置,所以,公益性项目投资应该是政府投资首选并优先保证的领域。

(二)公益性项目投资执行成本效益分析相对问题

如前所述,成本效益分析法尽管是一种确定投资项目的较好方法,然而它要求对项目的成本和将来收益能够较为精准的预期;对公益性项目来讲,即使其成本可以较为精准地预算,但是它们建成后造成的效益以社会效益为主,多部分项目的效益很难测算,所以,对其执行成本效益分析是比较问题的。在投资决策时比较理想的是最低成本选择法。

(三)公益性项目投资在结构上往往是不平衡的

产生该种现象的原因首要有:

1.政府对某一公益性项目投资额的大小取决于其匮乏所引起的政治阻力的大小。

2.假使对政府行使权力约束不够,政府投资往往只顾投入而不重视投资效果;政府会在同其本身利益直接有关的投资项目上花费过多,同期往往对某些领域的投资重视不够。如传统的看法是把教育、卫生等投资作为政府的消费性开支,并非是作为人力资本开发性投资。在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硬约束和教育等发展目标与其余政府目标发生矛盾时,教育等投资往往形成软目标。即便政府充分认识到了教育等投资的重要性,因政府失灵的存在,行动上也很或许被置于次要目标选择而不被重视。

3.公益性项目显著地受 “选举周期”的影响,在短时间内支付投资成本并获得显著投资效果的项目往往受尽青睐。由于政府官员的任期是有限的,而且为新一次“上岗”而执行的竞争往往是很激烈的,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决策上的“短视”现象。就像萨缪尔森所归纳的:当方案能增进眼前利益并非是长远利益时,则很容易被通过并迅速被付诸实行;而长期投资如基础教育、水土维持、环保等,即使人人都清楚其重要性,但也不会被“轻易地通过”,即便被迟迟地通过,实行中也不会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

公益性项目投资的管理[2]

在公益性项目投资的开支管理方面,应当依据财政体制有关政府间开支责任的划分,在投资立项、筹资、实行建设和拨款等环节上清晰各自的责任,以保证资金提供和有效运用。

(一)立项管理

在立项环节,应依据项目受益规模的大小、投资额大小以及项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等原因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立项。一般地说,中央政府的投资项目,包含中央政权机关和国防设施、省际间外部效应显著的项目,如环保、着重高等院校、着重科研院所等具有全局性意义的着重项目的建设;其余项目依照“谁受益、谁投资”和分职治事的原则,分别由各级地方政府立项决策。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可以通过中央或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来处理。

(二)预算管理

在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筹集方面,与立项管理相对应,中央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安排,地方项目由地方预算安排,资金来源原则上由税收作为收入来源的无偿拨款处理。然而,对于文教科卫、体育广播等各类事业性建设项目的筹资困难,则不一定拘泥于财政资金,可以依据各类目本身的特点,普遍吸收社会各方面资金的参与,可以采取公办、公私合资、甚至私人独资等多种有效的形式,比如民办教育、民办医院等。

对项目涉及的预算资金,要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统一管理,加强资金运用上的预算约束。

(三)建设管理。

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应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工程采购的要求,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建筑提供商,签订工程采购合同,以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效果。

(四)资金管理

在建设项目的资金提供上,应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依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到国库单一账号中去,同期,所有的财政开支均通过这一账户执行拨付,是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运用、银行清算,直至到商品和劳务提供全过程的资金监控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同于财政依据预算安排将资金按预算级次层层下拨的方式,而由各级国库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按事实开支的时间和金额从国库统一支付。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处理了受于资金分配交叉产生很难整体控制的困难,可使财政资源高达最优配置,克服财政资金被部门挤占和挪用的困难,保证预算资金的及时、足额支付。

(五)加深投资风险约束机制。

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即使运用的首要是财政资金,所以在建设过程中往往忽略风险困难,所以务必从制度上完善约束机制,加强投资主体的风险意识,严格投资决策责任制,才可真正提升投资项目的效益,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

1.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就是由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还贷、保值升值全过程负责。

2.实施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规范项目投融资举动。

3.建立严格的投资决策责任制。

参考文献↑ 1.01.11.2 《投资经济学》 ↑ 2.02.12.22.3 《财政学》.第七章 政府投资性开支.山东财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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