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跌停板制度因为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上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大涨大跌,压抑过分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降幅度给予适当制约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中日的最大波动程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胜过后停止交易。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品种涨跌停板表
我国股市的涨跌停板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号公布、1996年12月26号开始实行的。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间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降幅度不得胜过10%,胜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1996年12月16号《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表示我国股市显现过分投机。同日宣称对上市股票和基金类证券实施10%的涨跌停板制度。
1999年4月22号沪深两市决定对“财务情况异常”的上市公司实行股票交易特别处理(即ST),并规定其涨降幅为5%。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深沪两市,一般股票的上行程度为10%,而ST类股票的上行程度则为5%。股票的单价在一个交易日间其升幅高达规定限幅,其股价就不再上升,大批的交易就在规定限幅上成交,形成了价格停涨的状态,涨停就跟随形成。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的首要区别在于股价高达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而是在涨跌停价位或涨跌停价位之内的交易仍可继续执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我国期货市场的涨跌停板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中日的成交价格不能好于或差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降幅度,胜过该规模的报价将看为无效,不能成交。在涨跌停板制度下,前交易日结算价加之允许的最暴涨幅组成当日价格上涨的上限,称为涨停板;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减去允许的最暴跌幅组成价格下挫的下限、称为跌停板。所以,涨跌停板又叫每日价格最大波动程度制约。
涨跌停板的程度有百分比和固定数量两种形式。如上海金属交易所的铜、铝涨跌停板程度为3%,涨跌停板的绝对程度随上日结算价而变动;而郑州商品交易所绿豆合约则是以昨日结算价为基准,上下波动1200元吨作为涨跌停板程度。
涨跌停板制度下的盘面特点
1、如何分析涨停板股票的将来行情
那些封住涨停板早,在封涨停后抛盘立刻降低,成交量极其萎缩,且有重大买单封住涨停板的股票具备保持上升的能力,可继续持有。
相反那些封涨停板较晚,封涨停板后又被重大抛单打开的股票,其保持上升的能力则较弱。
对于接连封涨停板的股票,不仅要看封涨停板的早晚,买一处封单的数量,更重要的是观察成交量的改变。只要成交量维持在一个相对萎缩情况就可继续持有。由于在封涨停板的情形下,每一笔成交的手数均可看为空方的打压,多方在买一处重大封单将所有的抛盘统吃。成交量的萎缩表明空方无力攻破多方的防线,多方占领了绝对优势。如此的股票就可继续持有。
伴随涨停板次数的增长,股价大幅攀升获利盘逐渐增多,为空方储蓄了充足的做空能量。此时成交量若增大表明获利盘已涌出,空方对多方开始攻击,在盘面上显现为每一笔成交的手数较前忽然增长且接连显现,买一处重大封单迅速降低,甚至将涨停板打开致使股价朝下急挫。此时多方也会顽强抵抗放出重大买单将股价从新拉回涨停板。若一天中涨停板几次被打开,同期伴伴随成交量的持续增大,表明多方上探之势已到强弩之末,应及时抛出持股止盈出场。
对于涨停的股票不仅要分析其能否具备连续上升的能力,还要分析庄家的意图。
2、跌停板的股票什么时候介入
与涨停板的盘面表现一样,只要封住跌停板的时间早,封盘数量重大,做空盘稀少,成交量急剧萎缩,则该股的下挫趋势就没有更改。相反在一个或几个跌停板后,成交量忽然增大,将封跌停板的卖单一口或几口吃掉,表明在股价接连下挫的过程中,多方储蓄了充足的能量 ,抄底盘的涌入必将引起股价反弹,此时为介入机会。
国内外交易所涨跌停板的区别
美股无涨跌停板制约。
中国股市有涨跌停板制约。
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以及金融期货交易所均有上市品种的涨跌停板制度。
国外部分交易所有上市品种的涨跌停板制度,比如CBOT的豆类以及COMEX的精铜等,也有一部分交易所没有涨跌停板制约,比如LME的期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