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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外汇网2021-06-18 23:13:31 203
词语释义

进口 jìnkǒu

(1) [import]∶从别的国度、地区购进 [商品]

这批玩具是从日本进口的

(2) [put in]∶[船只]驶进港口

◎ 进口 jìnkǒu

[entrance] [身体] 进入的地方(如门、大门或通道)1.谓外国货船驶进本国的海关键点位岸。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八:“并於进口夷船,收卖其压舱咸沙,以杜煎硝之弊。”

《花月痕》第四七回:“ 倭 船进口,由封疆大吏派员验明有无夹带禁物。”

2.泛指谓将外国货物运进本国。

进口,指向非居民买入生产或消费所需的原材料、产品、服务,目的是得到更小成本的生产投入,或者是谋求本国没有的产品与服务的垄断利润。

进口贸易是指把外国商品输入到本国的一种贸易活动。是国际贸易的构成部分。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况》第五一回:“这边出口要给他出口税,到那边进口又要给他进口税。”

3.谓将外地货物运进本地。

毛泽东 《务必注意经济工作》:“这一千五百万元盐、布的进口,以往不消说均为商人在那里做的,我们没有去管过。” 沙汀《堰沟边》:“在这历史性的、一贯需要粮食进口的丘陵地带,这是一个有名的苦寒地区。”

4.指进入建筑物或场地所经历的门或口儿。

5.方言。上口;可口。

古华 《芙蓉镇》第二章:“酒,是家做的杂粮烧酒,好进口,有后劲。”进口流程

办理海关进口手续及简要表明

1、外贸公司是指经国家经贸部或省、市级经贸委准许其有进出口商品运营和代理权的企业。

2、所需通关单据:

1)进口合同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 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依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从国外视同进口到保税区

1、海关备案是指进口商将进口的货物如实向海关申报,而无需加税和进口许可证。备案进区后的货物呈保税状态。

2、海关备案所需供应的单据:

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保税仓储进库登记簿

从保税区进口到国内

1、方法B是指在保税区内投资运营本身产品,且经保税区海关核准按月、季等核销期限的仓库和生产性企业,进口时可办理的方法。特点是货物可先达到国内销售,后报关付税、付证。

2、通关和核销单据:

1)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2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3)装箱单

4)出库单(正本)

5)各种进口许可证(依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从国外通过保税区海关(一次性)进口到国内

1、该种方式是保税区内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独立对海外经商的进口通关方法。

2、通关单据

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7)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8)各种进口许可证(依据海关商品编号规定)。进口货物通关程序

(1)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间,向进境地海关申报转关运输。

(2) 申报货物转关运输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下方简称“申报单”),并交报告录入中心录入海关计算机报关自动化系统,打印成正式的申报单一式三份。

(3)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并递交申报单、指运地海关签发的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随附相关准许证件和货运、商业单证(如货物的提单或运单、发票、装箱单等)。

(4)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申请办理属于申领进口许可证的转关运输货物,应事先向指运地海关交验进口许可证,经审核后由指运地海关核发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并封交申请人带交进境地海关。

(5) 进境地海关在接受进口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申报递交的相关单证后,要执行核对,核准后,要将上述相关单证制作关封,交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6)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要按海关指定的路线负责将进口货物在规定的时限内运到指运地海关,向指运地海关交验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并应在货物运至指运地海关之日起14日间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7) 指运地海关在办理了转关运输货物的进口手续后,按规定向进境地海关退寄回执,以示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工作的完结。

(8) 来往港澳进境车辆装载的转关运输货物,由车辆驾驶人士向进境地海关交验载货清单一式三份,并随附相关货运、商业单证,进境地海关审核后制作关封交申请人带交出境地海关,由出境地海关负责办理该车辆及所载货物的监管手续。

(9) 保税仓库之间的货物转关手续,除应按办理正常的货物进出保税仓库的手续外,亦按上述(1 )、( 7)的程序办理手续。但在填报申报单时,在“指运地”一栏应填写货物将要存入的保税仓库名称。代理进口流程

与委托方签订代理进口协议

经历与委托方友好充分地商量,双方签订代理进口协议。

经委托方证实对外签订进口合同

经历委托方证实,与委托方指定的国外出口商从新签订进口合同,以备报关时运用。

委托方资金到位后开具L/C、赎单或前T/T

当结算方式为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或预付货款时,委托方先将信用证保证金或货款划入代理方的指定账户,代理方立即开立信用证或办理赎单、付汇。

通知委托方作接货准备

货物抵达口岸前3~5日通知委托方准备接货。

委托方资金到位后办理清关、商检

委托方将报关所需的手续费划入代理方的指定账户,代理方立即委托办理报关、报检。

未通关

假使货物未能通关,则协助委托方与供方商量货物的处置与赔偿方案。

通关

通知委托方到指定地点接收货物,完成交货手续,并结清所有通关费用。

后T/T

假使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委托方先将货款划入代理方的指定账户,代理方再办理付汇。进口税

import duty进口税-------指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它是在外国货物直接进入进口国关境或由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区等免征进口税的其余区域提出运往进口国国内销售时,在办理海关手续时征收。

进口税同期也是一国推行对外政策的一项重要手段。一部分国家依据政治经济关系的需要,将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一种商品实施不同的税率,进而形成一种差别待遇。假使以该种差别待遇为标准,可以把进口税分为普通税、最惠国税、特惠税和广泛优惠制。

(1)普通税 。普通税适用于与该国没有签订任何关税互惠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普通税税率最高,一般比优惠税率高1~5倍,少数商品甚至达到10倍、20倍。当前只有个别国家对从极少数(一般是非建交)国家的进口商品实施该种税率,大部分国家导致将其作为其余优惠税率减税的基础 。所以 ,普通税率并没有是被广泛实行的税率。

(2)最惠国税 。最惠国税适用于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也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在正常贸易下务必予以的关税待遇。所谓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方一方当下和将来予以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予以缔约方对方。最惠国待遇的首要内容是关税待遇。受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加入了签订有多边最惠国待遇条约的世界贸易组织,或者通过个别谈判签订了双边最惠国待遇 , 所以最惠国税事实上已形成正常的关税。

但是,最惠国税率并不是是最低税率。在最惠国待遇中往往规定有例外条款,如在缔结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或有特殊关系的国家之间规定更优惠的关税待遇时,最惠国待遇并没有适用。

(3)特惠税。特惠税,又称优惠税 ,是对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予以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运用特惠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与受惠国之间的友好贸易往来。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

特惠税最早开始于宗主国与殖民地及附属国之间的贸易,最有名的特惠关税是英联邦特惠制。它是英国保证获取廉价原料、食品和销售其工业品,排挤其余国家侵入英国殖民地市场,垄断其殖民地、附属国市场的工具。当前还在起作用的,且最有影响的是洛美协定国家之间的特惠税。它是欧盟向参与协定的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的成长中国家单方面供应的特惠关税。

(4)广泛优惠制。广泛优惠制 ,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予以低收入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含某些初级产品)广泛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普惠制是低收入国家在联合国贸易 与发展会议 上长期斗争的成果。从1968年联合国第二届贸发会议通过普惠制会议迄今,普惠制已在世界上实行了30多年。当前 ,全球已有190多个低收入国家和地区享受普惠制待遇,给惠国达到到31个。

普惠制方案是各给惠国为实行普惠制而策划的具体实施方法。各发达国家(即给惠国)分别策划了各自的普惠制实行方案,而欧盟作为一个国家集团给出共同的普惠制方案,所以,当前全球共有17个普惠制方案。从具体内容看,各方案不尽统一,但大多包含了给惠产品规模、受惠国家和地区、关税缩减程度、保护措施、原产地规则、给惠方案有效期六个方面。

①给惠产品规模。一般农产品的给惠商品较少,工业制成品或半制成品只有列为普惠制方案 的给惠商品清单,才可享受普惠制待遇。一部分敏感性商品,如纺织品、服装、鞋类以及某些皮制品、石油制品等常被消除在给惠商品之外或承受一定限额的制约 。 比如 , 欧盟1994年12月31 日颁布的对工业产品的新普惠制法规(该法规于1995 年1月1号开始实施),将工业品按敏感程度分为五类,并分别予以不同的优惠关税。具体地说,对第一类最敏感产品,即所有的纺织品,普惠制关税为正常关税的 85% ;对第二类敏感产品 ,征正常关税的70%;对第三类半敏感产品 ,征正常关税的35% ;对第四类不敏感产品,关税全免;而对第五类部分初级工业产品,将不给优惠税率,照征正常关税。又如美国的普惠制方案规定,纺织品协议项下的纺织品和服装、手表、敏感性电子产品、敏感性钢铁产品、敏感性玻璃制品或半制成品及鞋类不能享受普惠制待遇。

②受惠国家和地区。低收入国家是否形成普惠制方案的受惠国是由给惠国单方面确定的。所以,各普惠制方案大都有违普惠制的三项基本原则。各给惠国从各自的政治、经济利益出发,策划了不同的标准要求,制约受惠国家和地区的规模。比如,美国曾以我国不是关贸总协定成员,不符合其受惠国标准为由,而没有把普惠制待遇予以我国的出口产品。

③给惠商品的关税缩减程度。给惠商品的减税程度取决于最惠国税率与普惠制税率之间的差额,即普惠制减税程度=最惠国税率-普惠制税率。减税程度与给惠商品的敏感度紧密有关。一般说来,农产品减税程度小,工业品减税程度大,甚至免税。比如,日本对给惠的农产品实施优惠关税,而对给惠的工业品除其中的“选择性产品”予以最惠国税率的50%优惠外,其余全都免税。

④保护措施。各给惠国为了保护本国生产和国内市场,从本身利益出发,均在各自的普惠制方案中策划了程度不同的保护措施。保护措施首要表当下例外条款、预定限额及毕业条款三个方面。例外条款是指当给惠国觉得从受惠国优惠进口的某项产品的数量增长到对其本国同类产品或有竞争关系的商品的生产者产生恐会产生严重损害时,给惠国保留对该产品完全取消或部分取消减税优惠待遇的权利。预定限额是指给惠国依据本国和受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贸易情况,预先规定一定期间内(一般为一年)

⑤原产地规则。为了保证普惠制待遇只予以低收入国家和地区生产和制造的产品,各给惠国策划了详细和严格的原地产规则。原产地规则是衡量受惠国出口产品 是否享受给惠国予以 减免关税待遇的标准。原地产规则一般包含三个部分: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和书面证明书。所谓原产地标准,是指只有完全由受惠国生产或制造的产品,或者进口原料或部件在受惠国经历本质性更改而形成其他不同性质的商品,才可作为受惠国的原产品享受普惠制待遇。所谓直接运输规则 ,是指受惠国的原产品 务必从出口受惠国直接运至进口给惠国。但受于地理或运输等原因的确不或许直接运输时,允许货物经历他国转运,条件是货物务必始终处在过境国海关的监管下,未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再加工。所谓书面证明书,是指受惠国务必向给惠国供应由出口受惠国政府授权的签证机构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作为享受普惠制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有效凭证。

⑥普惠制的有效期。普惠制的实行期限为10年,经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全面审议后可延长 。当前普惠制已进入了第四个实行期 。普惠制在实行30多年来,的确对低收入国家的出口起了适当的积极作用。但受于各给惠国在供应关税优惠的同期,又策划了种种繁琐的规定和严厉的制约措施,致使建立普惠制的预期目标还没有真正高达。广大低收入国家尚需为此继续斗争。进口替代政策

进口替代政策是指一个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制约某些外国工业产品进口,促进国内相关工业品的生产,渐渐在国内市场上以本国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本国工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达到工业化。又称进口替代工业化政策,是内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产物。一般做法是国家通过予以税收、投资和销售等方面的优惠待遇,激励外国私人资本在国内设立合资或合作方式的企业;或通过来料和来件等加工贸易方式,提升工业化的水准。为使国内替代产业得以发展,就要运用提升关税、实施数量制约、外汇管制等手段,制约外国工业产品进口,以使国内受进口竞争的工业在少竞争、无竞争的条件下发育成长。进口配额

概念

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 ,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期间(如一季度、半年或一年)在内 ,对于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制约。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在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胜过配额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款后才可进口。它是发达国家实施进口数量制约的重要手段之一。

分类

首要有两大类:

(1)绝对配额。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期间内 ,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高达这个数额后,便不准进口。该种方式在实行中,有下方两种形式:

①世界配额。即属于世界规模的绝对配额,对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按进口商品的申请先后批给适当的额度,至总配额发放完为止,胜过总配额就不准进口。

世界配额并没有限定进口的国别或地区,故配额发布后,进口商往往相互争夺配额。邻近的国家或地区依其优越地理原因,在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为了降低该种情形所导致的不足,一部分国家采取了国别配额。

②国别配额。即在总配额内按国别和地区分配给固定的配额,胜过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为了区分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在进口商品时进口商务必提交原产地证明书。实施国别配额可使进口国家依据它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分配予以不同的配额。比如,1987年末,我国与美国就纺织品贸易促成协定,使我国对美纺织品成衣出口年上涨率,从1988年1月1号起4年内,由19%下滑到3%。

(2)关税配额。关税配额是指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制约 ,而对在一定期间内,在规定的关税配额在内的进口商品,予以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 ,对胜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 、附加税或罚款。该种方式在实行中也有下方两种形式:

①优惠性关税配额。即对关税配额内进口的商品予以较大程度的关税减让,甚至免税;胜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征收以前的最惠国税。欧盟在普惠制实行中所采取的关税配额就属此类。

②非优惠性关税配额。即对关税配额内进口的商品征收原来正常的进口税,一般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对胜过关税配额的部分征收较高的进口附加税或罚款。比如,1974年12月,澳大利亚曾规定对除男衬衫、睡衣以外的各种服装,凡是胜过配额的部分加征175%的进口附加税。进口押汇

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部分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商业银举动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称为进口押汇。

由于进口商通过信用保证文件的开立,可以延长付款期限,不必在出口商发货以前支付货款,即便在出口商发货后,也要等到单据到达自己手中才履行付款义务。如此,进口商降低了资金占用的时间。同期,出口商愿意接受该种延长付款期限,是以开证行保证到期付款为条件的。所以,进口押汇是开证举动进口商供应的一种资金融通。进口附加税

是指一国海关在外国 商品进口时 ,在征收进口税之外,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而额外加征的关税。

进口附加税一般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是在特定情形下,非正常实行的。其目的首要有:应付国际收支危机,保持进出口平衡;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对某个国家实施歧视或报复等。民众为了把正常的进口关税与该种额外加征的关税相区别,一般称前者为正常关税或进口正税;而称后者为特别关税或进口附加税。

进口附加税不同于进口税 ,在一国的《海关税则 》中并没有能寻到 ,也不像进口税那样承受世界贸易 组织的严格约束而只能降不能升,其税率的高低往往视征收的具体目的而定。它是制约商品进口的重要手段,在特定期间有较大的作用。以美国为例,1971年美国显现了从1893年至今的第一次贸易逆差,国际收支恶化。为了应付国际收支危机,保持进出口平衡 ,美总统尼克松宣称从1971年8月15号起实施新经济政策 ,对外国商品进口在一般进口税上再加征10%的进口附加税,以制约进口。

一般说来,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的情形较少,大部分情形是针对个别国家和个别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这类进口附加税首要有反倾销税、反补助税、紧急关税、惩罚关税和报复关税五种。进口信用证

概念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允诺,允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类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业务规模

1、开立各种信用证,如:即期、缓期、承兑、议付、可转让、保兑、循环、对开信用证等;

2、业务处理包含: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或拒付等(其中开证有授信开证和凭保证金开证两种);叙做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融资业务;协助进口商对外执行出口商资信调查,备货和船情查询等。

什么时候宜选择进口信用证

进出口双方期望对彼此的举动执行一定约定以提高贸易的可信度;

进口商处在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运用信用证方式执行结算;

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足,有运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为进口商导致哪些好处

改观谈判地位---------开立进口信用证相当于进口商为出口商给予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允诺,对进口商有信用加强的作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或许使贸易自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降低资金占压-----------对于运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降低自有资金的占用。进口有关术语

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是贸易主管当局所签发的准予货物进口通关的文件。进口商只有拿到进口许可证,才可进口货物。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商品管理

进口许可证商品管理,是国家对进口商品执行宏观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国家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其目的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保证对外贸易有序地是顺遂执行。

进口国家实施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都务必事先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经由国家准许运营该项进口业务的公司办理进口订货。海关凭进口货物许可证和其余相关单证查验放行。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含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进口设备到岸价CIF of imported equipment

进口设备运至买方港口,包含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以内的货价。

进口付汇核销

进口付汇核销就是采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的形式,对每一笔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向国外付汇的情形执行统计,到货后再逐笔核对注销的一种监管制度。

进口代收

银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依照代理行或联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相关商业单据;

进口代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进口代收对进口商有哪些好处

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助于进口商节约费用、控制成本;

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对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资金占压少--------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作出承兑后可立刻获得货物单据并处置

货物;

改观现金流------承兑交单项下,进口商承兑后即可以获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资金占压近乎为零,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观。

什么时候最宜选择进口代收方式

进口商期望能以简便且低成本的办法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进口商流动资金足够,可采取付款交单(D/P)方式;

进口商流动资金不足,需要出口商予以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且与出口商有不错的合作关系,可采取承兑交单(D/A)方式。

进口押金制

进口押金制,又称进口存款制,是指一部分国家规定进口商在进口时,务必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放一笔现金的制度。该种制度无疑增长了进口商的资金负担,影响了资金的政常周转,同期,受于是无息存款,利息的损失等于征收了附加税。所以,进口押金制度能够起到制约进口的作用。

比如,意大利政府从1974年5月7号到1975年3月24号,曾对400多种进口商品实施进口押金制度。它规定,凡项下商品进口,无论来自哪一个国家,进口商务必先向中央银行交纳相当于进口货值二分之一的现款押金,无息冻结6个月 。据预期,这项措施相当于征收5%以上的进口附加税。又如,巴西政府曾经规定,进口商务必先交纳与合同金额相等的为期360日的存款才可进口。

进口专利产品

进口专利产品是指由专利产品构成的或包含有专利产品的物件被输入国内。这与从哪个国家进口无关,与进口的产品在制造或出口该产品的国家能否有专利权也无关。进口的产品在进口国务必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产品,否则就不能组成进口专利产品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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