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碳税是一种污染税,它是依据化石燃料燃烧后排放碳量的多少,针对化石燃料的生产、分配或运用来征收税费的。政府部门先为每吨碳排放量确定一个价格,然后通过这个价格换算出对电力、天然气或石油的税费。由于征税致使污染性燃料的运用成本变高,这会促使公共事业机构、商业组织及个人降低燃料消耗并提升能源运用效率。此外,碳税能提升替代能源的成本竞争力,使它们能与价格低廉的污染燃料相抗衡(如:煤、天然气和石油)。
简要介绍
碳税方案
carbon tax-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期望通过缩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世界变暖。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达到降低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与总量控制和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不同,征收碳税只需要额外增长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达到。
受于与世界天气改变联系在一起,碳税在理论上被设定为需要一个世界性的国际管理体制,以达到最优产出,但这并没有是必然的。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确定排放限额及减排目标的情形下,在国家或区域的方面实行碳税具有很大的优越性。比如欧盟就正在讨论实行统一碳税以弥补2005年1月实行的碳排放贸易体系(ETS,Emission Trade System)的不足。
征税目的
1、征收碳税的首要目的是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碳税是依照化石燃料燃烧后的排碳量执行征收。所以为了降低费用开支,公共事业机构、商业组织和个人均将付出降低运用由化石燃料造成的能源。个人或许会放弃私家车,改乘公共交通,并运用节能灯(CFL)来代替白炽灯。商业组织可通过安装新型装置或更新供热/制冷系统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公共事业结构可运用废弃洗涤塔、低氮氧化物燃烧器或气化法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受于碳税为碳排放设定了一个清晰的单价,所以为提升能源效率执行的高昂投资可以得到相应回报。
2、碳税致使替代能源与廉价燃料对比更具成本竞争力,从而助推替代能源的运用。对像煤如此价格低廉的燃料征收碳税,提升了其每英热单位(Btu)的单价,进而拉近了它们与清洁能源的单价差距。英热单位是工业中运用的标准热能测量单位。一个英热单位的热量为一磅纯水上升一华氏度所需的热量。
3、通过征收碳税而得到的收入。这项收入可用于资助环保项目或减免税额。很多支持征收碳税的人员觉得这是一种先进的税赋转嫁。它代表着在美国某些税收负担将令从联邦所得税和各州的销售税中转移出去。
4、经济专家们青睐碳税是由于其具有可预见性。假使采取总量控制与交易方案,则碳的单价会随天气和经济环境的改变造成波动。由于总量控制与交易方案为碳的排放量设定了清晰制约,却没有为碳排量清晰定价。而碳税中的碳排量价格则是维持平稳的,商业组织和公共事业机构可以提早了解到碳排放的单价,而且估算出他们将要支付多少碳税。所以,他们能够依据所掌握的信息,在替代能源和提升能源效率方面执行投资。经济专家们青睐碳税的此外一个原因是碳税的征收方法比较通俗易懂。
减弱能耗
瑞典环境大臣安德烈亚斯。卡尔格林(Andreas Carlgren)步履如飞,惜时如金。与中国环境部部长执行双边会谈,与中国外交部天气改变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大使会晤,出席温家宝总理与瑞典首相的会谈,与中国发改委、建设部高官会谈,所有这些,都紧紧环绕同一个主题展开天气改变与中瑞环境技术领域合作。从1990年至今,瑞典成功地在维持经济上涨44%的基础上,气体排放减弱了9%.“中国对瑞典在环境方面精湛的技术知识有很浓厚的意向。而最引人瞩目的背景则是:2009年秋季,瑞典将形成欧盟轮值主席国,到时联合国会对一项新的天气协议执行最终定案,中国在此轮谈判中也将形成核心角色。安德烈亚斯。卡尔格林百忙中接受了包含本报记者以内的媒体专访。他强调,天气改变是全球的困难,减排是全球的责任,谁都无法回避。“我们都在与一条船上。”安德烈亚斯。卡尔格林如是说。
征收方式
油、煤和燃气中的碳含量各不相同。碳税倡导者期望借碳税来激励运用高效燃料。假使各种型的燃料均依照重量或体积征收相同的税,那么民众就不会想用相对清洁的燃料(如天然气)来替代污染较大的廉价燃料(如煤)。为了清晰地反应碳含量,碳税的计算应以英热单位(一种标准化的、可计量的单位)为基础,并非是重量或体积该种无关的单位。每种燃料都有其特定的碳含量。比如,烟煤的碳含量要比褐煤大得多。残余燃料油中的碳含量比汽油要大。每种燃料都需要依据其按英热单位计算出的热量含量来确定税率。由于燃料的碳含量各有不同,某些燃料的税率就应当高一部分。碳税中心(Carbon Tax Center)——美国的国内一个支持采取国家碳税立法的团体,策划了下方的理论税率。他们以如果每排放一吨碳(不是二氧化碳)的税费为50美元为基础,,以此为基础确定了几种首要燃料的热含量,并计算出了每百万英制热量单位英热单位燃料的假定价格。价格越高,燃料造成的污染就越多。
褐煤:1.47美元
次烟煤:1.45美元烟煤:1.40美元残余燃料油:1.18美元原油:1.12美元汽油:1.07美元天然气:0.80美元碳税可在生产和消耗的不同环节征收。有些征税对象设在提供链的顶部——生产商(如采煤商和采油商)与提供商(如煤炭发货商和炼油厂)之间的交易中。有些税费会影响分销商——石油公司和公用事业公共事业机构,而此外一部分税费则通过电费账单直接向消费者收取。不同的碳税方案,无论是事实的依旧理论的,对征收方式的选择各不相同。
在美国,唯一征收碳税的地方是科罗拉多州的玻尔得市(Boulder)。该市向所有的消费者——房屋所有者和商业组织征收本市的地方碳税。玻尔得市的居民依据其用电度数来支付此项费用。官方声明此税的税额规定如下:在电费账单基础上,每年向私人用户多收16美元,向机构用户多收46美元。同美国的玻尔得市一样,瑞典也是在消费端征收此税。瑞典国家碳税对私人用户征收全额碳税,而对工业用户减半征收,对公共事业机构则免征此税。受于瑞典全国所耗电能二分之一以上均为用于供暖,而且所有可再生能源(如由植物造成的能源)都免税,所以从1991年至今,生物燃料工业蓬勃发展。
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已经开始对石油、天然和煤征税。该省此税的纳税对象会是中间商——能源和石油公司,并非是消费者。即使此税面向提供链上的高端用户征收,但纳税企业依旧可以——而且很或许通过提升能源收费价格将成本部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在消费阶段征税比在生产阶段征税要容易得多。消费者会比较愿意每年支付更多的16美元碳税,但生产者往往都不愿意支付。在生产阶段征税或许将对经济产生损坏性影响,由于它致使国内能源的单价会比进口能源的单价高。这就是为何当前碳税首要的目标征收群体为消费者,或者如加拿大的魁北克省那样,是能源公司和石油公司。在美国和世界多地,碳税政策历经了十分不平坦的发展历程。在北欧一部分国家,碳税已被普遍接受——丹麦、芬兰、荷兰、挪威、波兰和瑞典等国已经开始推行不同的碳税政策。
政策效应
多伦多大学的一位名誉校长比尔格雷厄姆用一个简单的困难戳穿了自由领导人提出的看似很具吸引力的碳税计划。俗称碳税政策是一种中性政策。一个很具影响力的智囊团邀请了商界的领袖、银行家、经济专家、能源专家和政治分析家共同参与了一个两小时的工作午餐,来讨论征收碳税这个困难,这并没有会损害加拿大的竞争力,也不会加重区域差异,不会致使联邦与省间的不合,同期也没有导致市民的反对。这是一个富裕启发性会议。三个小构成员对运用矿物燃料执行征税的复杂性执行了阐述。会议表明,征税会致使出口商提升价格,使他们在世界市场上处在不利地位。这对保护本地产业是由帮助的,然而渥太华有机会豁免运往国外的销售品的产品税。
实行碳税收尽管有利于降低环境污染,但是这项措施实行国的企业或许受于这个原因此转移到环境政策宽松的国家,或许将令致使本国资金的外流。而且,对从环境政策宽松的国家进口产品采取什么样的税收增长措施,当前也还没有形成定论。 对环境污染征税的措施对工业区的伤害十分的严重,相对于一部分高科技产业,工业区的污染气体排放量要高上很多。此项政策甚至或许对其正常的运营情况都产生影响。碳税收带给市场的会是一塌糊涂,尽管保护了环境,但是对于工业来看,必须降低生产能,才不至于多出政府给其的碳排放量,而且还产生产品成本上升,真的是一塌糊涂。真正处理困难的办法也是有的,那就是执行工业改革,花费巨资清洁大气,降低贫困,提升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污染。如此做,许多的人民就会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赢家。从技术上表达,征税碳不或许是透明的,政治单方面的言辞,不受约束。
将来发展
世界上有少数立法者将国家碳税立法看为“京都议定书”的事实后继者,并形成一个跨国碳市场机制。尽管京都议定书将在2012年到期,但它和自发的总量控制和排放权交易方案(如芝加哥天气交易所(CCX))的成就范例,使总量控制项目形成控制碳排放的标准规范。美国甚至已成功地出台了一个有关二氧化硫排放方面的总量控制和排放权交易方案。
碳税
多数政治家觉得征收碳税会让那些对高昂的能源价格和原油价格感觉到不满的选民愈加愤怒。假使立法者们赞成对能源执行立法,他们一般会看好于总量控制和排放权交易方案,并非是征收规模大量的碳税。其原因在于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放权交易方案,可以考虑对特定行业执行免税。但是,美国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主席、密歇根州议员约翰•D•丁盖尔(John D. Dingell)却已提交征收碳税的议案。即使他预计这个议案不会受欢迎,但是他想借此来了解群众对于此项措施的想法。
克林顿(Bill Clinton)总统也曾提出过对燃料的热量含量征税的议案。经济专家们觉得他的“英热单位税(Btu税)”将令增长消费者的负担并对经济产生损害。此项议案尽管在众议院得到通过,但在参议院却被否决了。2005年,新西兰政府估算碳税税额会让电费账单上的总额增长6%,而且觉得这笔费用过高,所以放弃了征收碳税的计划。即使缺乏政治支持,碳税方案对于经济专家、环保人员甚至是某些赞同此方案公正性的商业组织来看,依旧很具有吸引力的。不管怎么说,大家都赞同一点:需要有可调控的激励机制,来促使个人、商业组织和公共事业提升能源利用率,并换用替代燃料。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方案,以及碳税政策全将更深一步助推该种变革。
建征碳税
财政部建议中国五年之内开征碳税,中央地方共享,将碳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7:3。由中央财政集中碳税收入用于支持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新能源技术开发以及其余节能事业的成长。节能减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处理中国发展中面对的能源和环境的双重阻力,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达到可连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碳税有助于助推消耗化石燃料造成的外部负效应内部化,通过增长能源的运用成本以高达降低能源消耗的目的,所以开征碳税是促进中国节能减排和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经济手段之一。
必要性
1、开征碳税是减缓国内外阻力的需要
受能源分布的约束,中国是世界上少有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需求国之一。改革放开三十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碳排放量逐年增长,而且上涨迅速。依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的研究结果,1950-2002年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总计排放量占世界同期的9.33%,人均总计二氧化碳排放量61.7吨,居世界第92名。天气改变已经对中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造成了适当的影响,同期中国的成长面对着人口、资源、环境的严重约束。所以,为了达到经济的可连续发展和环境的可连续发展,政府已经把节能减排作为目前工作的着重,也采取了有关的政策措施。碳税作为达到节能减排的有力政策手段和保护环境的有效经济措施,应形成中国应对天气改变中的首要政策手段之一。开征碳税有助于树立负责任的国际形象。 2、开征碳税有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尤其是经济结构不合理,是中国经济发展诸多冲突和困难的首要症结之一。节能减排是执行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渠道。开征碳税能够助推化石燃料和其余高耗能产品的单价上涨,致使此类产品的消费量下滑,最终起到压抑化石能源消费的目的,从而还能高达因降低运用化石燃料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以及降低其余污染物排放的目的。所以,开征适度的碳税,有助于加剧这些高耗能企业和高污染企业的负担,压抑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上涨。同期,征收碳税有助于激励和刺激企业探索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加速淘汰耗能高排放高的落后工艺,研究和运用碳回收技术等节能减排技术,结果必然是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减弱能源消耗和加速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3、开征碳税是完善环境税制的需要 从发达国家来说,其广泛建立了以硫税、氮税、燃油税、碳税等等环境税税种为核心的环境税制或绿色税制。尽管我国当前也存在着一部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如资源税、消费税等,但当前尚缺乏独立的环境税种,符合市场经济的环境税收制度仍未建立起来,环境治理的效果不理想。开征碳税,可以设立直接针对碳排放征收的税种,加强税收对于二氧化碳减排的调控强度。同期,也有利于我国环境税制的完善,碳税作为一个独立税种或者作为环境税的一个税目,配合其余环境税的开征,可以弥补环境税的缺位,构建起环境税制的框架,加大税制的绿化程度。可行性
1、政策上的可行性 开征碳税不仅符合我国当前贯彻科学发展观、达到节能减排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成长目标,也符合《中国应对天气改变国家方案》提出的策划有效政策机制的要求,是目前中国应对天气改变所应采取的首要措施的规定。
2、技术上的可行性 较硫税、废水税等环境税对比,碳税有计量简单、操作容易、便于检测的特点。碳税的税基是碳的排放量,各种能源的含碳量是固定的,所以其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也是确定的,再考虑减排技术和回收利用等措施计量真实的碳排放量,所以碳税计量相对简单,对税务人士来看操作相对容易,也不需要复杂的检测。同期,其余国家的碳税实践为我国碳税政策的实行给予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借鉴,包含合理设计碳税的税负水平,充分发挥碳税的调节功能,并规避其对低收入群体和高耗能产业的打击等。征税规模
碳税是对二氧化碳排放执行征收的税种,但致使世界天气改变的温室气体不仅包含二氧化碳,还包含氧化亚氮(N2O)、甲烷(CH4)和臭氧(O3)、六氟化硫(SF6)、氢氟碳化物(HFC)和全氟化碳(PFC)等。中国现阶段碳税的征税规模和对象可确定为:在生产、运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受于二氧化碳是因消耗化石燃料所造成的,所以碳税的征收对象事实上最终将落到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上。
纳税人
依据碳税的征税规模和对象,中国碳税的纳税人可以相应确定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包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余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余单位。
税率
碳税税率形式与计税根据紧密有关,受于采取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根据,且二氧化碳排放对生态的损坏与其数量直接有关,而与其价值量无关。所以,需要采取从量计征的方式,即采取定额税率形式。碳税税率的设计十分复杂,务必在预期大气污染所产生的危害,尤其是对长期性的减排二氧化碳措施所需费用,以及考虑开征碳税对经济影响的基础上,经历全面详细的计算才可确定。顾虑到我国社会经济的成长阶段,为了能够对纳税人二氧化碳减排举动形成激励,同期不能过多影响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过分减弱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短时间内应选择低税率、对经济负面影响较小的碳税,然后逐渐提升。同期,仍有必要依据我国经济社会的事实发展情况和国际协调等方面的需要,建立起碳税的动态调整机制,更好地发展碳税的在二氧化碳减排和节能上的重要作用。
税收优惠
一般来说,国际上碳税的税收优惠首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1、对能源密集型行业的优惠。受于征收碳税会影响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对能源密集型行业实施低税率或税收返还制度,这也是国际上为清除碳税征收对企业国际竞争力影响而采取的通行办法。尽管在客观上会减弱碳税的实行效果,但有利于碳税的推行和保障产业竞争力。 2、对二氧化碳排放缩减高达一定标准的(胜过国家排放标准)企业予以奖励。开征碳税的目的就是要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所以有必要对企业在二氧化碳减排上的付出予以激励。3、对居民个人的优惠。对于征收碳税致使受影响较大的一部分居民个人,如低收入者等,为了不影响其生活,予以相应的减免优惠。 依据国际经验,结合中国的事实国情,中国碳税税收优惠的设计如下: 1、为了保护中国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可依据事实情形,在不同期期对受影响较大的能源密集型行业建立健全合理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机制。但是,能源密集型行业享受税收优惠务必有适当的条件,如与国家签订一定标准的二氧化碳减排或提升能效的有关协议,做出在节能降耗方面的付出。 2、对于积极采取技术减排和回收二氧化碳,比如实施CCS(碳捕获和储存)技术,并高达一定标准的企业,予以减免税优惠。 3、依据中国现阶段的情形,从促进民生的角度出发,对于个人生活运用的煤炭和天然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暂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