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税收适度原则
税收适度原则是税收原则之一,指在税收制度建立过程中,社会整体税收负担的确定,要以国民经济和全体国怕负担标准。既基本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又不使税负而伤及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的一种税制建设。
在中国有记录以来,力争并实施税收适度思想的,都程度不同地促进了经济的成长和社会的平稳。西方财政学者也多力争依据纳税人的负担量能课税。
税收适度原则,反应了税收量度与社会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面,经济决定税收。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与水平及社会产品总量等,决定了可供税收分配并形成税收收入的社会产品总额。
另一面,税收分配的量度合理,即税收在经济国所能负担的规模内恰当地分配,不仅能够基本满足国家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助于宏观经济和社会的平稳发展;而且兼顾了人民的负担能力,有助于企业的自我发展和人生活水平的适当提升。假使税收分配量度不合理,当税收分配胜过经济和人民负担能力时,尽管增长了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却损害了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最终会损坏社会经济的连续发展。当税收分配量度过低时,尽管一时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有助于宏观经济的成长和亿生活的暂提升,但却降低了国家的整体发展。可见,税收适度原则,是国家税收制度建设,尤其是全社会整体税负设计的指导思想。
历史
在中国有记录以来,力争并实施税收适度思想的,都程度不同地促进了经济的成长和社会的平稳。西方财政学者也多力争依据纳税人的负担量能课税。
反映关系
税收适度原则,反应了税收量度与社会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面,经济决定税收。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与水平及社会产品总量等,决定了可供税收分配并形成税收收入的社会产品总额。
另一面,税收分配的量度合理,即税收在经济国所能负担的规模内恰当地分配,不仅能够基本满足国家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助于宏观经济和社会的平稳发展;而且兼顾了人民的负担能力,有助于企业的自我发展和人生活水平的适当提升。假使税收分配量度不合理,当税收分配胜过经济和人民负担能力时,尽管增长了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却损害了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最终会损坏社会经济的连续发展。当税收分配量度过低时,尽管一时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有助于宏观经济的成长和亿生活的暂提升,但却降低了国家的整体发展。可见,税收适度原则,是国家税收制度建设,尤其是全社会整体税负设计的指导思想。
来自"税收适度原则简述
税收适度原则是税收原则之一,指在税收制度建立过程中,社会整体税收负担的确定,要以国民经济和全体国怕负担标准。既基本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又不使税负而伤及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的一种税制建设。
在中国有记录以来,力争并实施税收适度思想的,都程度不同地促进了经济的成长和社会的平稳。西方财政学者也多力争依据纳税人的负担量能课税。
税收适度原则,反应了税收量度与社会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面,经济决定税收。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与水平及社会产品总量等,决定了可供税收分配并形成税收收入的社会产品总额。
另一面,税收分配的量度合理,即税收在经济国所能负担的规模内恰当地分配,不仅能够基本满足国家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助于宏观经济和社会的平稳发展;而且兼顾了人民的负担能力,有助于企业的自我发展和人生活水平的适当提升。假使税收分配量度不合理,当税收分配胜过经济和人民负担能力时,尽管增长了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却损害了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最终会损坏社会经济的连续发展。当税收分配量度过低时,尽管一时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有助于宏观经济的成长和亿生活的暂提升,但却降低了国家的整体发展。可见,税收适度原则,是国家税收制度建设,尤其是全社会整体税负设计的指导思想。[1]
萨伊的税收适度原则
让•巴蒂斯特•萨伊(SayJeanBaptiste,1767—1832),法国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创立者。首要著作有:《论政治经济学,或略论财富是怎样造成、分配和消费的》(简称《政治经济学概论》)、《实用政治经济学全教程》(共6卷,在1828—1829年间出版)、《政治经济学入门》(1815年)、《政治经济学精义》(1817年)是《政治经济学概论》的缩写本、《有关政治经济学各方面的困难,尤其是商业广泛萧条的原因给马尔萨斯先生的信》(1820年)、《政治经济学杂录和通讯》(1833年)等。
萨伊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提出了有名的有关政治经济学的三分法,即分为财富的生产、分配和消费三部分,而且这三者在逻辑上是有着紧密联系的。基于该种思想,属于财富分配范畴的赋税的影响规模自然不会仅仅局限于财富的分配领域,而是同期影响到生产和消费。因此,萨伊对赋税原则的讨论融合了赋税对生产、分配、消费的普遍影响。他表示,最好的租税,或为害最小的租税应符合如下原则:
第一、税率适度。由于“不论是生产性消费或非生产性消费,总承受他的收入数目的制约”。收入的降低必然使对产品的需求降低,进而供给也降低,致使课税对象降低。这就是“税率增长而税收并没有比例增长的原因,也就是在财政算术中‘二加二不等于四’这句话形成一种格言的原因”。
第二、超标负担小。“在最少程度上产生只烦扰纳税人而不增长国库的苦况。”
第三、“在最小程度上妨碍再生产”。萨伊觉得“所有租税都可以说有害再生产,由于它阻止生产性资本的累积。”
第四、有助于引导公民的举动。“有助于国民道德,即有助于普及对社会有用或有益习惯的租税”。
从萨伊的论述中可以目睹,他觉得税收差不多是有害的,全将妨碍社会的再生产。但同期税收又是不可避免地客观存在的。萨伊着重强调税率要低,以将其对再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另外,他还首次提出国家应将税收做为一种调控国民举动的工具来加以运用,并在策划具体税制时有目的地给予贯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