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所得税是为了保护私人企业合法利益,对其增强引导、监督和管理,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宪法案,宪法第11条增长了如下规定:“国家允许民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规模之内存在和发展,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为了对民营经济实施引导、监督和管理,激励其健康发展,国务院于1988年6月25号公布了《民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征收民营企业投资人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
基本介绍
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宪法案,宪法第11条增长了如下规定:“国家允许民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规模之内存在和发展,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为了对民营经济实施引导、监督和管理,激励其健康发展,国务院于1988年6月25号公布了《民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征收民营企业投资人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财政部1988年11月17号颁发了《民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征税对象
民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以及其余行业的城乡民营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民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根据是纳税人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和运营外开支后的余额,即民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民营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5%的比例税率。民营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民营企业投资人从税后利润获得的收入,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依照4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法律条规
第一条凡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以及其余行业的城乡民营企业,均为民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下方简称纳税人),应该依照本条例缴纳所得税。第二条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和运营外开支后的余额,为民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计算缴纳所得税的列支项目和标准,由税务机关规定。第三条民营企业所得税依照35%的比例税率计算征收。第四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征、免征所得税:(一)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首要原料执行生产的;(二)遇有风、火、水、震等灾情,纳税确有问题的;(三)纳税人因特殊情形需要减税、免税的。第五条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者外,其余需要减税、免税的,由财政部确定。第六条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发生亏损,经税务机关准许,可以从下一年度的所得中提取相应的数额加以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额不足弥补的,可以递延逐年提取所得继续弥补,但接连弥补期限不得胜过3年。第七条民营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第八条民营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具体纳税期限由县、市税务机关确定。第九条纳税人务必依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帐簿和保存凭证,并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编送财务报表和执行纳税申报。对未依照规定实施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处以5000元下方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准许可处以3万元下方的罚款。第十条民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实施。第十一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策划。第十二条本条例从1988年度起施行。
计算方法
一、工业企业
(一)本期产品成本合计=原材料+燃料和活力+薪资(不包含胜过核定薪资标准的部分)+职工福利费+废品损失+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二)产品销售工厂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余额+本期产品成本合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余额。(三)产品销售工厂成本=期初库存产品成本+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末库存产品成本。(四)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税-升值税-运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产品销售工厂成本-销售费用。(五)利润总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余销售利润-资源税+运营外收入-运营外开支。(六)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允许扣除项目的利润。二、交通运输企业汽车运输企业(一)营运成本=燃料+轮胎+保修+折旧+养路费+车船运用税+管理费用+行车事故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的净额)(二)营运利润=营运收入-营运成本-运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利润总额=营运利润+其余销售利润+运营外收入-运营外开支(四)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允许扣除的利润三、商业企业(一)商品销售成本=期初库存商品进价+本期购进商品进价-期末库存商品进价-非销售付出商品金额。(二)商品流通费=运杂费+包装费+商品损耗费+手续费+利息+薪资(不包含胜过核定薪资标准的部分)+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家具用具摊销+财产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管理费。(三)商品运营利润=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成本-商品流通费-运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四)附运营务净收入=附运营务收入-附运营务成本。(五)利润总额=商品运营利润+附运营务净收入+财产溢余+其余收入-其余开支。(六)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允许扣除项目的利润。四、饮食服务企业(一)运营成本=期初库存原材料和半成品、产成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原材料-期末库存原材料和半成品、产成品盘存余额。(二)费用=燃料费+水电费+物料消耗+运杂费+薪资(不包含胜过核定薪资标准的部分)+职工福利费+手续费+修理费+折旧费+家具用摊销+财产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管理费。(三)运营利润=运营收入-运营成本-费用-运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教育费附加。(四)附运营务净收入=附运营务收入-附运营务成本。(五)利润总额=运营利润+附运营务净收入+财产溢余+其余收入-其余开支。(六)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允许扣除项目的利润。五、其余行业除以上四款列举外的其余行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区别情形参照以上公式计算。征税管理
民营企业所得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条例》第七条规定“民营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下列情形可分别处理:
一、企业所在地与运营地统一的,就地缴纳;二、纳税人离开所在地临时外出运营,按规定办理外出运营税收管理证明的,在企业所在地一并缴纳;没有办理外出运营证明的,在运营地缴纳。纳税人分期预缴所得税,应按期末总计事实利润,求出本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年终汇算清缴。
依据《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务必依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帐簿和保存凭证,在纳税年度内无论运营情形如何,都应按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
纳税人执行纳税申报的期限,由县、市税务机关确定,纳税申报的最后一日,如遇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纳税人假使不能供应精准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当地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主动自查补拨错漏税款,只补税不处以罚款,不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违背本施行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五千元下方的罚款,并限期改正。如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可以加剧处罚,对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下方的罚款,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准许。
依据《条例》第十条规定,民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中所清晰的以外,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税务机关依据《条例》和本施行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人处以罚款时,须经县(含县)以上税务机关准许,并填开违章处理通知书。
有关词条
ing="1" cellpadding="1" bgcolor="#ffffff" align="left">参考资料
[1] 新法规速派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9516[2] 新浪网 http://www.66law.cn/lawlib/viewlawlib.aspx?id=4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