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管理员制度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增强税源管理,建立的税务管理人士亲自接触纳税人、了解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税源及其变动情形,克服税务人士对纳税人税源情形了解不足,掌握不实,疏于管理等困难的一项制度。
在该制度下,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规模包含: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掌握所辖税源户籍变动情形;调查核实管户生产运营、财务核算情形;核实管户申报纳税情形;执行税款催报催缴;开展对所管企业的纳税评估及其税务约谈;提出一般性涉税违章举动纠正处理意见;协助执行发票管理等。概括地讲,税收管理员是“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和税收监控员”。但税收管理员不负责税款征收、不负责税负核定、不负责涉税审批,不负责涉税案件的稽查。
税源管理重要事项由部门集体研究。税收管理员下户实施各类税源管理事务时,要提出数据,按计划和规定程序执行,并接受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的监督。所获税源信息要记录归档,实施共享。税收管理员实施两年定期轮换制度。各级税务机关要策划税收管理雇员作规范,增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值得的注意是,很多人觉得,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对我国传统“专管员制度”的复苏。在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史上,曾两度实施专管员制度。一是50年代实施的集征、管、查于一身的征收管理模式。该模式的特质是以专管员为核心,“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即“专管员上门收税”。二是90年代实施的: “可以采取驻厂管理、行业管理、分片管理、巡回管理等”模式。税收管理员制度并不是是传统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归”,而是对传统专管员制度“扬弃”基础上的一种新制度。所谓“扬”就是发扬和借鉴以往推行专管员制度下,实施“分片管理、责任到人、考核到位”,既管理又服务等不错传统,紧密税企联系,疏通联系途径,以利于改进和完善税源管理的各类措施,切实处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和“情形不明、信息不灵”等困难。所谓“弃”就是摈弃和克服专管员不受制衡“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的弊端。进而变集权式管理为分权式管理,变全程式管理为环节式管理,变“保姆式”服务为依法服务。
税收管理员制度造成的背景和意义
税收管理员制度在我国税收有记录以来早已显现。新中国成立以后,税收专管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造成,有效增强了税源管理,增长了财政收入。
税收专管员制度始于50年代初期。当时百废待兴,中央政府急需筹资用于经济改造和复苏。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行要则》,环绕《要则》精神,全国很多地方展开了税收专管工作,快速查清了税源情况,切实增长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国民经济复苏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攒了资金。
其次,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施,使税收工作更好地协助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复杂,任务艰巨,需要大批细致的工作。利用税收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是改造工作的重要部分。在税收专管员的付出下,税收工作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利用、制约、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
另外,税收管理员制度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力支持了社会主义建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实施了计划经济体制。在该种体制下,经济成分较为单一,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环节较少,这就为税收专管员制度给予了发挥特长的舞台。税收管理员制度行政动员能力强,税收征管效率高,便于税务部门快捷高效完成税收计划任务,因此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助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快速发展。
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首要特点
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特点首要表当下三个方面:
首先,动态分类的税源普查办法。
对纳税户执行普查,按地段和行业归类整理纳税卡片,在此基础上建立专管户的征稽手册。对专管员的基本工作要求是:把辖区内纳税户的营业、歇业、迁移等情形和工商户的纳税情形记入稽征手册;对纳税户内部组织、运营方式和护税人士名单等资料,均分门别类登入稽征手册。除此之外,税务专管员还要传达税政法令,组织工商业者学习税法,教育财会人士忠实记帐与申报纳税,联系职工店员协助税收,帮助业户建帐、建票;组织领导纳税小组长审查申报表,督促工商业者按期缴税;搜集资料,掌握情形,检查业户,堵塞偷漏。对专管行业的人士还要求了解行业运营情形,掌握行业发展规律、运营利润情形、季节性改变等;组织与掌握所管行业的民主评议。
其次,社会化分工协作的税收管理体系。
税收管理员制度除了分区监管所有纳税户之外,还建立纳税小组,实施工商户集体报缴工商税的制度;此外,分区专责管理的基础上,还由专责区与相关区分局的专管人士构成专业小组,并由专责区专管人士担任组长。其任务是:代表专责区增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对工商界执行税务商量;系统汇集和研究行业生产运营和纳税情形,归纳交流管理经验,制订行业税收征管工作规划等。早期的这些措施,达到了对税源的有效控管。
第三,税收经济思想。
早期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也提出了朴素的税收经济的思想,表示“从经济到财政”,把财政收入建立在牢靠的基础上。税务专管员把征管与促进生产相结合。由专业活动扩展到各类财税工作,包含税利检查和财务检查等工作,从供、产、销等各个环节上,抓住着重,帮助企业“比指标、找差距、挖潜力、赶先进”,以促进企业生产的成长。
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优点
目前,全国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都在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件,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士。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保证税收管理员达到有效的分片管理,使税收管理高达“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目标的有关规章和管理体系。税收管理员制度在实践中表现出了一部分特点和优点。
1、借鉴税收专管员的经验,调动了税务人士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税务专管制度之所以能够长期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调动了税务管理人士的工作能动性和责任感。长期以来,税务战线上显现很多优秀工作者的典型。他们既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也没有先进高效的计算机网络支撑,依然达到了对税源的较为有效的管理。其中的经验,最重要的就是税源管理责任清晰,税务人士的工作积极性被调动起来。这一点,正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着重借鉴和引进的。
目前的实践显示,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不但不能自发调动人的积极性,相反会让人造成盲目的依靠。我国的很多透漏税现象,既不是由于法律的缺陷,也不是受于技术落后,而是税务人士的积极性不够,对计算机和报表信息过于依靠致使工做出现了漏洞产生的。要从根本上更改透漏税的局势,就要充分调动税务人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借助专管的办法,税收管理员制度能使税收管理人士的责任与纳税人一一对应,助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降低了税源漏管的机会性。
2、吸取集中征收的教训,利用信息化网络,达到“管事”与“管户”相结合,提升工作效率和行政效力,改观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 税收管理工作既要重视管理的效率,这一点首要借助于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达到;也要重视管理的有效性或质量,这一点从根本上要有精准的税源信息来保障。
集中征收的办法在理论上是要调动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减轻税务机关“管户”的阻力,使之集中精力“管事”,提升征管工作效率。受于种种原因,实践的结果并没有理想。尽管就票审票、就表审表的办法的确提升了工作效率(efficiency),但是,税务机关管理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让人怀疑。纳税人供应的原始报告是有效管理的起点。在现实中,大批的纳税人或者故意(偷漏税)、或者无意(缺少有关知识和技能)给予了扭曲的涉税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计算机系统采取,就会得出错误的信息处理结果。计算机信息平台的运用,加重了错误报告的影响。结果是报告处理的效率越高,税收预期和计划的盲目性越大,管理的有效性就越差。
税收管理员制度借助于现代化手段,建立起了涵盖普遍、反映灵敏的动态的税源管理体系。它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源管理制度,把管户与管事有效结合起来,达到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并重。一面,税收管理员依照规定与纳税人维持制度化的联系,供应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精准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数据,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核心的涉税信息,进而供应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困难
税收专管员的制度旨在处理“情形不明,信息不灵”困难。这一制度看似美好,但仔细探究,就会发现该制度在操作上尚有一定难度,首要体当下下方方面:
1、管理程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从管理程度看,当前,我国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士较少,实行税收管理员的制度必然致使管理程度过大。从征税成本看,当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已是美国的十倍,要解决到管理精细化,一要增长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二要加大培训强度,提升税收管理员的业务素质,进而提升单位征管效率。无论哪一项全将又一次加大征税成本,显然与国家征管目标相悖。
2、保姆式管理仍未废除,激励机制仍未建立。市场经济原则要求权、责、利挂钩。现行的税收管理员每人分管少则上百户纳税人,平时对纳税企业执行日常纳税管理,担负纳税辅导等9项职责,而且要对其所管事、管户负全责。但客观上税收管理员不或许像保姆一样每天24小时盯着纳税人,即使税收管理员整天盯着纳税人也不能保证其不显现困难,更何况每个税收管理员要管几百家企业;同期还要面对税务检查部门的检查。但税收管理员的制度却没有设立相应一套奖优惩劣机制,致使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样。
3、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的责任风险急剧加大。时下是“法”的时代,每个人都要为其举动承受法律责任。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局有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该种税务文书致使税收管理员要承受两大责任:一是在管理纳税人方面的责任。如,受于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致使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存在不真实等困难,税收管理员为此难辞其究。二是对税务机关其余部门的责任。如,对于纳税人虚开升值税专用发票后“走逃”举动,税收管理员要负全责。由于税收管理员代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形执行监管,并出具了税务文书,当稽查部门再查出困难,税收管理员自然难逃干系。所以有人称:“税收管理员的日子可谓‘如履薄冰’。”仔细分析,不仅税收管理员要为上述举动承受责任,相应的税务机关同样要为税收管理员的举动承受责任,由于,税收管理员代表其所处的税务机关。
更棘手的困难是,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当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如何处理?我们如果,当纳税人持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帐数据、一线征税人士做出的结论和检查处理决定等不相统一的文件对税务机关提起诉讼时,结果会如何?我国很多地方显现的纳税人偷税、税收管理员受“连坐”现象,可以说,已给出我们有关上述困难的可笑的、无奈的答案。依照上述推理,我们还要接受一个更无奈地法律上事实:受“连坐”的还应包含税收管理员代表的税务机关。无疑,是“税收管理员制度”使税收管理员和税务机关在“法”的面前处在尴尬的、被动的地位;同期可悲的是,在一定程度上,这为纳税人减轻甚至开脱其罪责创造了条件。追根溯源,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
税收管理制度的现况与前景分析
1978年(尤其是1987年)以后,对外放开和经济改革对专管员制度导致了重大的打击。税收专管员的权力制衡困难日益形成民众关注的重心。权力滥用的现象逐渐增多地承受批评,而且被归咎于制度自身。税收专管员制度自此一度衰微,取而代之的是以职能划分为基础的、保证征、管、查相分离的集中征管模式。
以集中征收为特色的现行征管模式,简单地说就是以市县为单位建立办税服务厅,实施税收宣传与咨询、税务登记、票证发票、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资料存储等一条龙作业与服务,达到集中征收,在此基础向上调整整基层税务机构,转变职能,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
应当说,现行征管模式较好地防止了专管员管户时的执法不严、为税不廉、责任不清等或许显现的困难。集中管理也便利了信息化技术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运用,大大提升了管理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税收的成本,改观了税收服务。但是,伴随实践的成长,它固有的一部分弱点也渐渐暴露出来。
首先,“重管事,轻管户”,税源不清。集中管理模式达到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将着重放在集中征收和着重稽查上。税源管理的职能尽管落实在管理部门,多地也相应成立了各种管理机构,但受于始终处在变动磨合的状态,未高达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严重“缺位”,管户与管事相脱节。依照现行的征管流程,征收人士在办税服务厅导致就表审表,就票审票,不能自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运营和税源变动情形,对未申报、非正常户、停歇业户、零散流动税源的管理更是鞭长莫及。税源管理也由以往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运营情形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方式,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对税源控管强度显著降低,“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困难凸现。 其次,体制僵化,被动管理,应变能力差。伴随时间的推动,集中管理的模式表现出了很难克服的制度惰性,跟不上征管改革的要求。尤其是伴随工商注册等制度的改革,一部分必要的税源信息来源降低了。以前与工商部门协作,可以从工商部门获知纳税人的运营规模和应税税种。目前伴随工商部门的工作改革,纳税人有了更大的自由运营权,这就增长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执行有效税源监控的难度。
又一次,偏重计划管理,基层管理税源的积极性受挫。在很多地方,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形是考核基层税务机关的首要指标。税基较窄,税率相对较高的现实情形下,少数纳税大户对基层税务机关是否完成任务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吸引了税务机关首要的注意力。在很多情形下,基层税务组织并没有需要清楚了解辖区的全部税源情形,就能够完成上级策划的计划收入任务。
以上种种困难产生了税收工作的停滞不前,突出地表当下四个方面:一是对辖区内纳税人的户数不清,缺少与纳税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对那些个体流动业户、专业市场运营者、新兴行业运营者,更显得鞭长莫及,使之形成漏管、漏征户。二是对纳税人的从业内容和和生产运营情况不了解或了解不清,产生征税对象不清。三是对纳税人的税源底子、税收潜力不清,心中无数。税收任务紧了,就反复对纳税人检查。四是对纳税人申报情形不清,产生部分纳税人申报纳税质量不高,不申报、不按期申报和虚假申报的困难比较严重。
伴随经济世界化和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更深一步确立,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税收管理工作既要为国聚财,还要为纳税人服务,为经济的可连续发展服务。现有“征、管、查”三权分离的机构设置模式,和近似“足不出户”的管理办法,既增长了纳税人的负担,(不同的税种要重复申报),也使税务机关远离了税源。而税源的管理情况,决定税收管理职能的发挥程度。目前的税源管理困难和税务机关的组织现况显示,我们务必探索一种既不同于税务专管员制度和“重管事、轻管户”的办法,又要吸收两者优势的新的税收管理制度。这就是税收管理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