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受于其中包含了进口环节的升值税和消费税,故也为对个人非贸易性人境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税收的总称。
课税对象包含人境旅客、运输工具,服务人士携带的应税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余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行邮税的征管工作是海关征税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海关贯彻国家税收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征收行邮税,对一部分国内外差价较大的着重商品依据不同的监管对象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调控,既能有效地发挥关税的杠杆作用,又能增长国家的财政收入,为国家建设总计资金。
特点
1、需要纳税的是进境物品。
2、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而为一。
3、设有单独的税率表,依据物品类别的划分设有相应的单一的进口税率。
征收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海关关税的征收对象包含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行邮税的征收对象是胜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还在合理数量在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具体是指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余个人自用物品。凡准许应税进境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余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征收进口税。
携有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士、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余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是行邮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接受委托办理纳税手续的代理人,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对其委托人的各类规定,并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行邮税的纳税义务人,应该在物品放行前缴纳税款。
中国标准
和欧元兑美元等国对比,我国的行邮税也维持着显著的高税率,当前行邮税所采取的进口税税率共设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适用第一档10%税率的物品首要为书报、刊物、影像制品及金、银制品、食品、饮料等;第二档20%税率的首要包含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数码相机及其余电器用具、自行车、手表、钟表等,30%多为高尔夫球及球具、1万元以上高档手表,50%则为烟、酒、化妆品等。而相对于国内这四档进口税率,在国际快递公司DHL在网立稳,给出的欧盟行邮税一般性参考仅为5-9%。
起征限额
海关总署公布的第43号公告称,从2010年9月1号起,取消了以往对个人邮递物品500元的免税额,而且对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胜过50元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邮税”起征限额被大幅减弱。
依据海关总署《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每千克奶粉的税额是20元;香水、乳液、粉底单件物品税额为50元。若按以往500元标准来说,每寄25千克的奶粉才高达征税标准,按900克一罐算,相当于27罐左右,化妆品则可以买入数十件之多。然而伴随43号的生效,2010年9月1号起,奶粉一次也只能寄两罐才可以免于征税,而邮寄化妆品1瓶就会高达应征税额的制约,若顾虑到通货膨胀原因,50元的税基起征根本无法满足正常需求。[1]2010年8月,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第54号令,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国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在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国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在内(含2000元)的,海关给予免税放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