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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审计

外汇网2021-06-17 23:27:27 137
所谓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收到的投资人事实投人企业的资本,在“实收资本”的概念中,假使企业一次筹集的资本等于注册资本,那么实收资本就是企业的资本金;反之,假使企业分期筹集资本,那么在最后一次缴入以前,实收资本都少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审计,首要是对资本金制度实施情形的审计。实收资本审计是企业所有者权益审计的构成部分,对清晰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和企业的清算核查具有重要作用。

首要内容

1.投资人投入企业的资本能否经历验资,有无中途抽走资本的举动;

2.实收资本投入的比例结构能否合理、合法;

3.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能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记录能否完整、正确,帐务处理能否合规;

4.实收资本年底余额能否正确;

5.实收资本在会计报表上的反应能否恰当。

首要程序

1.检查投资人能否已按合同、协议、章程约定时间缴付出资额,其出资额能否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已验资者,应查阅验资数据;

2.以外币出资的,检查其实收资本折算汇率能否符合规定,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能否正确;

3.检查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原因,查阅其能否与董事会纪要、补充合同、协议及相关法律性文件的规定统一;

4.验明实收资本能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反应。

注意事项

1.编制或获得实收资本明细表

2.审查实收资本的存在性

获得实收资本投入相关的记录及文件等,应注意原始凭证所反应的内容。投入货币资金能否的确存人企业开户银行;对原材料和设备等实物资产应审核购货发票、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审核其租赁合同,对房地产等固定资产应审核其所有权或运用权证明文件;对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审查能否办理了法律手续.有无合法的证明文件。

3.审查实收资本记录的完整性

将实收资本明细表与相关原始文件的记录执行核对。查明其能否统一。以确定实收资本的记录能否完整。假使不相统一,应查明原因。

4.审查实收资本业务能否作了充分揭示

5.审查实收资本业务的合法性

审阅账册、凭证。查明注册资本能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要求;投入资本能否按时全部到位,有无违约情形;无形资产投入比例能否符合规定;非货币性资产投入时,资产评估能否合规、合法;有外商投资时,应索取商检数据,以确定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审查减资的合法性。查明有无抽逃资本等违法举动。

6.审查实收资本分类的合理性

审查实收资本账户及相关原始文件、凭证.查明企业能否依据不同的投资主体在“股本”明细科目中核算。有无错记、漏记和作弊举动,特别查明普通股与优先股能否分开记录;投入资本与借入资金的划分能否合理.有无将两者混淆记录的情形。

7.审查资本业务账务处理的精准性

审查投资人投入资本或股东入股的资产计算能否精准、合理。有无高估或低估资产价值;审查股份制企业改造时,资本业务处理能否精准:吸收外币投资时,审查投资的币种、汇率及折算差额的精准性;企业减资时。查明减资业务处理精准性;核对实收资本明细账与总账余额、报表的统一性。

做法

实收资本审计是企业所有者权益审计的构成部分,对清晰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和企业的清算核查具

有重要作用。所谓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收到的投资人事实投人企业的资本,在“实收资本”的概念中,假使企业一次筹集的资本等于注册资本,那么实收资本就是企业的资本金;反之,假使企业分期筹集资本,那么在最后一次缴入以前,实收资本都少于注册资本。在实收资本审计中应着重的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审查实收资本筹集、核算的合法性。首先从筹集入手,证实注册资本的筹集能否符合国家规定,审批手续能否完备,出资协议能否齐全,能否符合企业章程等等;其次在资本变动时,要证实注册资本增减变动能否符合国家规定及经历验资并经变更登记;又一次在资本所有权转让时,要审查转让能否经历其余出资人答应,手续能否齐备等等。

二是审查实收资本的真实性。要证实企业能否有通过假验资虚列实收资本、注册完毕抽逃资本、虚假评估虚列实收资本等举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是审查企业所有权和资本分类的正确性。查明企业能否正确划分了权益资本与借人资金的界限、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界限、股本与资本公积的界限等等。

四是审查资本计算的正确性。证实现金以外的有形或无形资产投资的入账价值,与合同、协议规定的价值及资产评估证实价值能否统一等等。

存在的困难

一、合同规定期限内各方出资时间不统一的困难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规规定:合同规定一次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应该从运营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差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在运营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一般外商投资企业每次增资合同和外经贸部门的批文中均规定有清晰的期限,如新添注册资本自运营执照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到位。在该种情形下,对于投资方什么时候记录“长期股权投资”,合资企业什么时候记录“实收资本”,会计实务中有两种处理方法:

第一种方法:在正式办理验资前,投资方将投资款暂作“其余应收款”,而合资企业相应地作“其余应付款”。中方在以权益法计算投资收益和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仍按以前的出资比例核算,比较简便,且符合“一方出资不足位的情形下,应按事实出资比例分配股利”的分配原则。它通过计收利息的办法处理了合同出资期内出资比例不统一的困难,但是与事实情形不符,且支付利息引起所得税调整等事项,当汇率变动时则显现“实收资本”折合差异,注册会计师在验资时会觉得此出资方式为债转股而非以货币出资。

第二种方法:中方出资时作“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合资企业收到股东出资时作“实收资本”。中外方股东在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内按原出资比例执行分配,采取权益法核算的中方仍按原出资比例计算投资收益;在合同规定期限到期后按事实出资比例分配,采取权益法核算的中方改按事实出资比例计算应拥有的合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和新的股权投资差额。该种处理方法也符合相关法规中“各股东按合同规定应在运营执照变更后3个月内出资”的要求,换言之,股东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出资均符合规定。该种处理方法比较符合事实情形。审计人士不但要关注有关会计处理能否到位,还应关注中方和合资企业在编制相应的年度会计报表时,能否披露了上述增资事实到位情形和投资方当年拥有的投资收益比例。

二、外方投入的外币资本银行扣费困难

银行外汇收款均收取适当的手续费(含国内手续费和国外手续费),国外银行收取的外币资本国外手续费一般由外方承受。国内扣费银行有“内扣法”、“外扣法”两种做法。“内扣法”一般在银行事实收到投资款时直接扣除手续费;“外扣法”是指银行收到外汇款时以收到金额入账,手续费此外扣除。

合资企业对外扣手续费一般作“财务费用——手续费”开支处理,对内扣手续费在实务中有两种处理办法。第一种方法是依据实收资本的定义以事实收到金额入账,但外方在出资时已依照出资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若国内银行扣费由外方承受,其很难理解。第二种方法:国内扣费经股东各方证实后作为“财务费用——手续费”处理,按外方事实出资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该种处理方法对比较来说,更能够为各方所接受。

审计人士在对外币资本手续费困难实行审计时,一定要在弄清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发表恰如其分的审计意见,切不可主观臆断。

审计表

1.获得或编制实收资本(股本)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能否精准,并与明细账、总账和报表相关项目的余额执行核对。对于股份制公司,应与公司股东登记簿执行核对。

2.索取法定验资机构对实收资本(股本)的验资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准许文件及公司合同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中相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检查投入资本能否真实存在、能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否记录完整

(1)检查出资方式、出资币种能否符合相关规定。

(2)检查投入的现金能否已的确存入企业的开户银行,并与银行进账单执行核对。

(3)检查投入的实物评估、证实的合法性,验收手续的合规性,并应检查其所有权能否确属投资方。

(4)检查投入的无形资产能否具有相应的证明文件,相关的技术资料能否已办妥接

收手续,无形资产的价值能否经法定机构评估。吸收投资人无形资产(不包含土

地运用权)的出资能否胜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胜过20%的,能否经相关部门检查准许。

(5)核实股份制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股票面值、以及总股份等。

3.检查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检查增长或降低实收资本(股本)能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检查增长或降低实收资本(股本)的理由能否充分,变更登记手续能否齐全、合规。

(3)检查增长或降低实收资本(股本)的会计处理能否及时、正确,实收资本(股本)的余额能否正确。

(4)检查外币出资的外币折算能否符合规定,外币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能否正确。

4.检查实收资本(股本)能否已在会计报表中恰当披露。着重检查能否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

①股本的种类、各种股本金额及股份发行数额、每股股票的面值。

②本会计阶段内发行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涉及所有者权益的巨大事项,如特殊的股利分配权、转换权利、转换条件。

参考资料

[1] 慧聪网 http://info.ceo.hc360.com/2005/10/24083518124.shtml

[2] 育路财会站 http://www.yuloo.com/kjks/kj-qtks/shenji/zhenti/2008-09-26/122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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