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前检验协议》
外汇网2021-06-23 08:35:24
109
简述 各成员:注意到各国部长于1986年9月20号答应,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的目的在于“更深一步世界贸易的自由化和扩大”“加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之作用”和“提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体制对正在发展的国际经济环境的适应性”;注意到很多低收入国家成员求助于装运前检验;认识到低收入国家对在必需规模内检验进口商品质量、数量或价格的需要;牢记此一程序的实行务必消除不必要的迟延或不公平待遇;注意到此一检验依据定义在出口国成员领域上实行;认识到有必要对用户成员或出口国成员之权利和义务建立一个各方答应的国际结构; 认识到《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原则和义务适用于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政府向装运前检验机构授权的活动; 认识到有必要增长装运前检验机构操作程序和相关装运检验的法律和法规的透明度;期望快速、有效和公正地处理出口商和装运前检验机构在要协议项下造成的争端;特促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适用规模与定义 1.本协议适用于在所有成员领域内实行的一切装运前检验活动,不论这一活动系某成员的政府或其任何政府机构所承包或委托。2.“用户成员”一词是指其政府或其任何政府机构承包或委托执行装运前检验活动的成员。 3.装运前检验活动是指对向用户成员的领域出口的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包含外汇兑换率和融资条件和或海关分类执行检验的相关一切活动。4.“装运前检验机构”一词是指由某成员承包或委托实行装运前检验活动的任何实体。 第二条 用户成员的义务 无歧视
1.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验活动下方不歧视的方式实行,执行装运前检验活动所采取的程序和标准应该客观且同样地适用于所有的相关出口商。用户成员应保证向其承包或其委托的 装运前检验机构的全体检验人士统一地执行检验。 政府要求
2.用户成员应保证在依据其法律、法规和要求执行装运前检验活动时,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第4款的相关规定应承受尊重。 检验地点
3.用户成员应保证所有的装运前检验活动,包含检验清洁数据的签收或不签收检验清洁数据的通告,均应在出口商品的关国内运行;或者因相关产品的复杂性而不能在上述关国内执行 检验时或者经双方答应,在制造商品的关国内执行。标准
4.用户成员应保证数量和质量检验应该依据购销双方在购销协议中确定的标准执行,且在购销协议未规定上述标准时适用相关的国际标准。 透明度
5.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验活动在维持透明度的情形下执行。6.用户成员应保证在出口商初次接触时,装运前检验机构向出口商供应遵守检验要求所需的全部信息清单。在出口商请求时,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向其供应事实信息。这一信息包含对用 户成员相关装运前检验法律和法规的介绍,还应包含检验所采取的程序和标准而且为核实价格和货币兑换率之目的,出口商对于检验机构的权利和第21款规定的申诉程序。除非相关出 口商在检验日期安排时得到通知,不得对装运施加其余程序要求或对现有程序执行更改。但是,假使属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紧急情形,在出口商得到通知以前,对装运可以施加其余程序要求或对现有程序执行更改。但是,这一帮助并没有免 除出口商遵守用户成员相关进口法规的义务。7.用户成员应保证出口商能够方便地得到第6款所指的信息,且装运前检验机构设立的装运前检验办事处应作为能够供应这一信息的信息点。8.用户成员应立刻发布相关装运前活动应适用的全部法律和法规,其发布方式应使其余政府和贸易能够熟悉这些法律和法规。 秘密商业情报的保护
9.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验机构将其在装运前检验过程中得到的全部信息,均看为未公开的商业秘密,在一般情形下不得向第三方供应或以其余方式为公众所知。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验机构为此目的而采取措施。10.用户成员应依据请求向成员供应应有效实施第9款而正在采取措施的信息。本款规定不要求任何成员披露或许会妨碍装运前检验计划效果或特定企业(公有或私有)合法商业利益秘密信息。11.用户成员应保证除非与对其执行承包或委托的政府机构共享外,装运前检验机构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信息。用户成员应保证从它所承包或委托的装运前检验机构得到的秘密商业信息得到充分保护。装运前检验机构应与对其执行承包或委托的政府机构共享的秘密商业信息仅限于在习惯上因信用证、其余支付形式、海关、进口许可或外汇管理目的而需要的信息。12.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验机构不得要求出口商供应下列相关信息:(a)与专利、特许或未披露的工序或正在办理专利的工序相关的生产报告;b)除为了证明遵守技术法规或标准所需报告之外的未公开技术报告;(c)内部定价,包含生产成本;(d)利润水平;(e)出口商与其提供商之间的合同条款,除非装运前检验机构不能通过其余方式执行该项检验。在此情形下,装运前检验机构仅应索取为此目的所需的信息。 13.第12款所述的装运前检验机构不得以其余方式要求供应的信息,可以因表明特殊情形而由出口商自愿公布。 利益矛盾
14.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验机构在牢记第9款至第13款相关保护秘密商业信息之规定的情形下采取措施避免利益矛盾。(a)在装运前检验机构和该装运前检验机构的任何相关机构之间,包含与该装运前检验机构的任何相关机构具有融资或商业利益的任何机构之间或者在同该装运前检验机构中具有融资 利益的任何机构以前而其装运将由装运前检验机构检验;(b)在装运前检验机构和任何其余机构包含应接受装运前检验的其余机构之间,但承包或委托检验的政府机构例外;(c)装运前检验机构中从事实行检验过程所需的活动以外的活动的部门之间。迟延
15.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验机构在装运前检验过程中避免不合理迟延。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验机构一旦与出口商就检验日期促成协议,装运前检验机构即应在该定的检验日期执行检验,除非装运前检验机构与出口商彼此答应另行确定检验日期,或者装运前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因出口商或不可抗力而承受障碍。16.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验机构在收到最终文件和完成检验的5个工作日间,签收检验清洁数据或者供应相关不能签收检验清洁数据理由的详细书面表明。用户成员应保证在后一种 情形下,装运前检验机构应予以出口商书面阐明其看法的可能以及假使出口商要求在彼此方便的早日日期安排从新检验。17.用户成员应保证在任什么时候候出口商这样要求时,装运前检验机构在检验日期以前依据进出口双方的合伙对价格、兑换率(假使或许)、形式发票和进口授权申请(假使或许)执行初步 检验。用户成员应保证假使货物符合进口文件和/或进口许可证,装运前检验机构基于初步检验而接受的单价或外汇兑换率不受撤回。用户成员应保证在执行初步检验之后,装运前检验机构应立刻书面通知出口商接受价格和/或外汇兑换率或不接受价格和/或外汇兑换率的详细理由。18.用户成员应保证为避免支付迟延,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尽或许快速地向出口商或其指定的代表寄送检验清洁数据。19.用户成员应保证检验清洁数据存在笔误时,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尽或许快速地纠正笔误并将纠正后的信息提交相关当事方。 价格检验
20.用户成员应保证为了防止开立高价发票或底价发票和欺诈举动,装运前检验机构应依照下列准则执行价格检验;(a)装运前检验机构只有在基于符合下述(b)至(e)所确定的标准而执行的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不满意价格时,方可婉拒进出口答应的单价;(b)装运前检验机构在出口价格检验中所执行的单价比较,应该基于在销售的竞争性和可比条件下依据习惯性商业惯例并扣除任何适用的标准折扣而确定的在相同或大概相同的时间提出自同一出口国出口相同或其似货物的单价。此种比较应该基给予下各类:(i)只应运用具有有效比较基础的单价,并考虑相关进口国和用于执行价格比较的某个或某些国家的相关经济原因;(ii)装运前检验机构不应依靠于向不同进口国出口的货物的单价来武断地确定装运的最低价;(iii)装运前检验机构应考虑下列(c)所列举的具体原因;(iv)在上述过程中的任何阶段,装运前检验机构应该予以出口商就其价格执行解释的可能; (c)在执行价格检验时,装运前检验机构应适当考虑销售合同条款和与该项交易相关的广泛适用原因。这些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商业水平、销售数量、交付期限与条件、调价条款、质 量规格、设计特质、特别运输或包装规格、定货范围、现场销售、季节影响、许可或其余知识产权费用以及在习惯上未单独开立时作为合同构成部分供应的服务。另外还应包含相关出 口商价格的某些原因,如进出口商之间的合同关系;(d)运输费用检验应仅与销售合同指明的出口国运输方式的协议价相关;(e)下列各类不得用于价格检验:(i)进口国制造的货物在本国的销售价格;(ii)从出口国以外的国家出口的货物价格;(iii)生产成本;(iv)武断的或如果的单价或价值。 上诉程序
21.用户成员应保证装运前检验机构就出口商提出的上诉意见策划相关受理、考虑和做出决定的程序且相关上述程序的信息应依据第6款和第7款规定向出口商供应。用户成员应保证根 据下列准则策划并保持程序:(a)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在其设在装运前检验管理办事处的城市或港口,指定一位或一位以上的官员在正常运营时期内能够受理、考虑出口商之上诉或意见并就此做出决定;(b)出口商应书面向指定官员供应相关特定交易事实、上诉意见的性质和建议的处理办法; (c)指定官员应对出口商的上诉意见予以同情性考虑,并在收到上述(b)所提到的文件之后赶紧做出决定。 背离
22.通过背离第二条之规定,用户成员应供应部分装运外,其价值差于用户成员所界定的最低价值的装运不受检验,除非有例外情形。此一最低价值组成第6款规定的应向出口商供应 信息的一部分。 第三条 出口商成员的义务 非歧视
1.出口商成员应保证其相关装运前检验活动的法律和法规以不歧视的方式给予实行。 透明度
2.出口商成员应以使其余政府和贸易商能够熟悉的方式立刻发布相关装运前检验活动应适用的全部法律和法规。 技术协助
3.经用户成员请求,出口商成员应按双方答应的条件向其供应为引导促成本协议之目的的所需的技术协助。 第四条 独立审查程序 成员应激励装运前检验机构和出口商共同处理其争端,但在依据第二条第21款之规定提交上诉意见的两个工作日之后,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端提交独立审查,成员应休取其能够供应的合理措施保证为此目的而设立和保持下列程序(a)这些程序应由为促成本协议之目的的而由代表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组织和代表出口商的组织联合构成的独立机构给予实行;(b)上述(a)所指的独立机构应策划下方专家名册:(i)由代表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组织提名的一构成员;(ii)由代表出口商的组织提名的一构成员;(iii)由上述(a)所指的独立机构提名的一组独立的贸易专家。上述名册中分析师们在地理上的分布应能够快速处理依据这些程序提出的争端。专家名册应该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后的 两个月内策划完毕且每年执行更新。专家名册应能够公开得到,并通知秘书处和散发给全体成员;(c)期望提起争端的出口商或装运前检验机构,应与上述(a)所提的独立机构执行联系,并要求成立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的设立由上述独立机构负责。该专家小组由三位成员构成。专家 小组的成员选择应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迟延。第一位成员由某相关的装运前检验机构从上述名册第(i)节中选出,条件是该成员不属于装运前检验机构,第二名成员相关的出口商从上 述名册第(ii)节中选出,条件是该成员不属于出口商,第三位成员由上述(a)所提的独立机构从上述名册第(iii)节中选出的任何独立的贸易专家不应加以反对; (d)从上述名册第(iii)节中选出的独立的贸易专家应担任专家小组主席。该独立的贸易专家应做出必要决定以保证专家小组快速地处理争端。比如,案件事实能否需要专家小构成员开会且假使需要,在考虑相关检验场地的情形下此种会议在何地举办;(e)假使争端各方答应,可以由上述(a)所提的独立机构从上述名册第(iii)节中选择一位独立的贸易专家审查相关争端。该名专家应做出必要的决定以便保证快速处理争端,如考虑有 关检验场地;(f)审查的目的在于确立在有争端的检验过程中争端各方能否遵守本协议之规定。审查程序应该快速且予以争端各方亲自或书面阐明其看法的可能; (g)三位成员的专家小组决定应该由多数票做出。对争端的决定应该在提请独立审查的八个工作日间做出且送达争端各方。经争端各方答应,上述时限可以延长。专家小组或独立的贸 易专家应该依据案件事实分配费用;(b)专家小组的决定对作为争端当事方的装运前检验机构和出口商均具有拘束力。 第五条 通知 各成员不仅应向秘书处提交其使本协议生效的法律和法规的副本,而且在《世界贸易组织协 议》对相关成员生效时,还应提交相关装运前检验的任何其余法律和法规的副本。有关装运前检验的法律和法规的任何改变,在其正式发布以前不应给予实施,在其发布之后,这些改变应立刻通知秘书处。秘书处应将这一信息的适用性通知各成员。 第六条 审查 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生效之日的第二年底和其后的第三年,部长会议应在考虑其目标和 运转过程中获得的经验的情形下,对本协议的条款、实行和运转情形给予审查。作为上述审查的结果,部长会议可以修改本协议之规定。 第七条 磋商 各成员方可就任何影响本协议实施的事项应请求与其余各成员方执行磋商。此种情形下,由争端处理谅解详细阐述并适用的1994关贸总协定第22条各类规定适用于本协议。 第八条 争端处理 各成员之间就相关本协议之运转而造成的任何争端,应依据《争端处理谅解》所详尽阐述并 适用《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最后条款 1.各成员应该采取必要措施实行本协议。2.各成员应该保证其法律和法规与本协议之规定不发生冲突。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推荐文章
- 黑马在线:均线实战利器 9370 阅读
- 短线交易技术:外汇短线博弈精讲 4590 阅读
- MACD震荡指标入门与技巧 4746 阅读
- 黄金操盘高手实战交易技巧 5162 阅读
- 做精一张图 3853 阅读
热门文章
- 港币符号与美元符号的区别是什么啊? 27559 阅读
- 我国各大银行汇率为什么不一样啊? 17570 阅读
- 越南盾对人民币怎么算的?越南盾对人民币汇率换算方法是什么 12485 阅读
- 百利好环球欺诈,不给出金,无法联系。 11487 阅读
- 港元符号是什么啊 港元符号跟美元符号是一样吗 10649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