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经济经济知识文章详细

关系契约理论

外汇网2021-06-23 08:34:12 284
关系契约理论简述

契约(contract)是新制度经济学关注的核心困难。标准的契约理论或委托代理理论如果契约内容完全清晰,并在任何或许的状态下可以被确认,法律的实施有效,这是完全契约的理想类型。但是,现实中契约并不是这样。受于有限理性的存在,致使法律制度不或许十分完善,契约的设计也不或许预期到所有困难,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给契约的实施产生了问题,所以,诸多契约的实施都依靠于交易双方的合作性交易关系和法律之外的“人质、抵押、触发策略、声誉”等这些保障机制。受于标准契约理论与现实的矛盾,学者们提出了一个新的契约理论一关系契约理论。关系契约并没有对交易的所有内容条款执行具体详尽的规定,仅仅确定基本的目标和原则,以往、当下和预期将来契约方的个人关系在契约的长期安排中起着核心作用。

关系契约理论提出之后,在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领域均造成了较大反响。Williamson把关系契约引入交易成本理论,提出关系契约适用于处理受于专有性投资产生的签约后的可能主义举动。伴伴随企业关系由竞争转向竞合,企业越长期合作也致使企业越来越依靠于关系契约。对比正式契约,关系契约具有诸多优点:第一,契约参与者比法院更容易监控对方采取的行动;第二,与法庭的有利行动与不利行动的两极分析不同,契约参与者的分析愈加细微;第三,契约方可以依据法律不易观察的一部分现象做出分析,如某些特别事件,而且关系契约可以随时间改变调整。

当前,国内学术界对于关系契约的研究相对落后,有的甚至觉得关系契约就是靠“拉关系”来维系的契约,把其等同于与正式法律制度治理相悖的落后治理方式。

关系契约的首要特点

关系契约理论尚处在持续发展当中,关系契约理论的阐释和运用见诸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不同学科之间研究侧着重不同,而且不免矛盾与相互冲突之处,但总体看,关系契约具有如下特点。

1.关系嵌入性(relational embeddedness)

关系嵌入性是理解关系契约的出发点,“关系”是指契约得以发生的情景。契约服务于交易,而每项交易均为嵌入在复杂的关系中的,所以,务必将契约与其社会背景联系起来执行考察才可理解契约的本来面目。关系契约中的交易各方并没有是陌生人,他们大部分的互动发生在合约之外,不需要法院依据看见的条款来实施,而是代之以合作和威胁,交流与策略如此一种特殊的平衡机制。受于契约的关系嵌人型,契约总是在适当的语境下发生的,只有在特定的语境中当事人、当事人的举动、当事人的合意分析和合意内容才可够得到精准的解释和阐释。关系嵌入性决定了要从交易所嵌入的关系去理解契约,契约的实施依靠于合作性交易关系。

2.时间长期性(extended duration)

Macneil提出了契约两分法,即关系契约/分立性契约(relational/discrete contract)。分立性契约也就是古典契约理论,比如卖出一匹马、一问房、一块土地或短时间服务等等,其交易完全由法律来保障 。

古典契约忽略现实和商业实践而许多看好于象牙塔式的抽象,其以分立式交易为默认范式,将人从社会中脱离。与上述分立式交易不同,关系契约连续时间长,伴随时间的延伸而继续,将包含将来不确定期间内的一连串“市场交易”。伴随时间的延伸和关系的复杂化,关系契约或许涉及到其余人,比如提供商、客户、担保人和银行,所以,关系契约或许涉及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超越了传统分立性交易的界限 ]。长期交易会促进和激励有效的交易,而且在长期交易所供应的合作方面的信息有利于建立信任、降低机会主义举动。关系契约的长期性致使契约方可以谋求法律以外的保证机制,避免单次交易中的囚徒窘境的发生。

3.自我履约性(self-enforcing)

与古典契约的交易完全由法律保障不同,关系契约依靠于自我履约机制,关系契约中包含着很强的人格化原因,双方在长期合作中显现的困难都可以通过合作和其余弥补性技术来处理。受于有限理性和交易费用的存在,在专有性投资中敲竹杠(hold up)困难不可避免,而付诸法院处理此类困难或许引起更大的敲竹杠困难,所以,只有依靠于自动履约机制来保障交易的顺遂执行。诚然“胡萝卜”要代替法律实施这根大棒,就务必保证诚实要比不诚实能够导致许多收益,假使交易各方将交易关系连续到将来是有利可图的,诚实就是最好的策略。而且在该种情形下,影响允诺可信性的声誉就是重要的,商业关系的培育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各自追求的目标。

4.条款放开性(open terms)

受于有限理性和较高的交易费用,契约双方对不确定的将来情形都期望维持弹性和灵活反映,进而并没有在事前对于那些影响到商业关系或者需要向局外人确认的所有有关信息的所有将来结果促成统一。契约各方在某一发展阶段对采取什么方式来处理将来或许发生的任何困难显性或者隐形的促成统一,换言之,对每一项事宜打算促成新计划的一般性基础将令在事前作出表明或者隐I生的存在着。受于需要在关系性合约中维持一定弹性,一般均答应对相关困难执行持续商量。实际上,该种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非法律性”协议¨j。条款的放开性致使关系契约具有较强的柔性,但同期也要求双方将来合作的收益充足大,而且应当存在较好合作关系以减弱契约商量中交易成本。

关系契约的实施保障

关系契约中,双方允许契约中存在漏洞,而该种漏洞也无法由法律来弥补,所以,关系契约的实施必须依靠于法律之外的保护机制。归纳来说关系契约的实施保障有如下三种。

1.将来合作价值(value of future relationship)

关系契约得以实施的最重要保障来自于终止与交易对手的关系,给对方产生经济损失。受于关系契约会长期保持,所以缔约双方全将相互握有一种双向的和自动的控制对方的能力。一方针对另一方违背契约条款的办法就是终止契约,不需要政府和第三方的干预。在契约伙伴清楚他们是相互依靠并互相握有“人质”时,该种方法更为有效。诚然,此种终止合作有效即关系契约得以履行的充分条件就是存在一个充足好于残值生产成本的单价,以至于不履行契约的企业就会失去一连串将来销售贴现之和,而这大于不履行契约的财富增长。经济学领域文献中均把将来合作的价值作为关系契约实施的唯一保障,所以,诸多学者把关系契约等同为自我履约(Self-enforcing)契约,比如Baker即把关系契约定义为是指契约双方就一部分第三方(如法院)无法确认的内容而促成的非正式协议,与正式契约依靠法院的实施不同,关系契约是依靠将来合作的价值来维系的。在关系契约设计时要让不履约的收益总是差于履约所导致的长期收益,民众诚实或诚实的状况要比不诚实导致许多的好处时,才会表现诚实。

2.关系性规则(relational norms)

关系契约的治理不仅依靠于对交易结构的事前规定和理性规划,还依靠于关系性规则,这些关系性规则包含社会过程和社会规则,与正式的制度安排一起,共同保证了关系契约的履行。关系性规则可以有效减弱和处理企业合作中所面对的困难,如专有性投资导致的敲竹杠困难,绩效衡量的问题等。

关系性规则促进了对继续交易和合作的期望,激励了专有性投资,长期性合作导致的信任致使交易者愈加关注长期利益,短时间绩效评价不再重要。Dyer和chu研究发现关系性规则能降低机会主义举动,使双方不会为了短时间的利益而执行机会主义举动,由于机会主义的利益不足够弥补合作终止的损失,而且信任增长了双方共享信息的意向,减弱了信息的不对称性。Ferguson等也发现,关系规范(交流、公平、弹性等)对加拿大生物科技公司与其首要投资人之间的总的合作效率和绩效有积极影响。总之,这些关系性规则可以影响参与者的举动,提升关系作为一个整体的利益,创造、维护和促进伙伴之间交易的和谐,致使不需要第三方(包含制度与仲裁者)的加入而能保障交易的顺遂执行。

诸多管理学者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来验证了关系性规则的作用及其与绩效的关系,但是对于关系性规则的构成内容依然存在很多争论。比如,信任见底是关系性规则的构成部分,依旧和关系性规则与企业绩效之间的中介变量。诸多学者直接把信任作为了关系性规则的一部分,GOLES通过对12篇关系性规则的经典文献的研究发现,信任、交流和柔性是最为普遍运用的三个部分。学者从Macneil的经典论述中出发,觉得关系性规则包含柔性(flexibility)、团结(solidarity)和信息交换(information exchange),而这些关系性规则会影响信任水平,并通过信任水平来影响企业绩效。即使存在争论,所有学者均觉得信任在关系契约治理中起着核心作用。

3.声誉(reputation)

在关系契约实行过程中,声誉起着重要作用。其原因在于,签约双方不仅要考虑目前,还要考虑将来;不仅要考虑缔约方的利益,还要考虑将来或许对自己造成影响的交易对手的立场。在一个重复博弈中,一个人的行动时可以影响到他人的选择的,别人可以从他的行动中分析他履约的能力,了解他的信誉情况,并自此决定与他的合作关系。受于声誉的作用,即便契约不完全,合作的结果依然可以达到。比如,一个企业履约的情形被该行业中的其余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目睹,当知道他的不履约举动时,很多企业就远离这个企业。该种声誉是企业的销售所必需的,假使企业机会主义行事,很容易丧失该种声誉。假使与一个有声誉的企业交易,与之缔结的契约会得到恰当的履行,而且,假使发生冲突,也会得到快速的处理。

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了声誉信息的扩散,但是声誉只有在具备共同价值和伦理的共同体内才可发挥强制实施机制的作用,声誉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是共同体内对机会主义的认识相同。假使一种机会主义行动承受一部分人赞同,一部分人反对,声誉机制很或许就会失效。

关系契约研究的首要领域

关系契约理论承受了不同学科学者的普遍关注,从现有研究来说,关系契约研究首要涉及如下三个方面领域:

表 关系契约研究首要领域

1.在法律制度不健全时,关系契约可替代正式契约

在社会法律制度不完善情形下,整个社会的统一的大市场很难形成,此时交易者之间只能求助于关系契约。Grief等人研究发现,在法律保障不可行时,关系契约可以保证交易的顺遂执行,任何一方违约后将损坏彼此的关系而且各方不再能从交易中获益(致使交易的结束),当关系契约嵌入在一个社会网络中时,效果最好,由于同一网络中的其余主体会联合惩罚违约的一方。比较典型的就是中国、东欧在原有的计划经济转型后受于法制建设缺位,关系契约承受了补缺的作用。Johnson发现,在俄罗斯、波兰、罗马尼亚等东欧国家,关系契约是首要的治理契约形式,而且在转换成本较大、契约双方经由以往交易获取了较多对方信息时,关系契约效率好于法律契约。

关系契约会导致锁定效应,交易的双方被制约于一个狭小的圈子内,双方长期合作会形成僵化的思维,减弱信息的获取与传播效率,最终妨碍企业创新。而且关系契约会造成进入壁垒,不利于新的竞争者进入,产生社会福利的损失。Wang等提出正式的法律契约固定成本高而边际成本小,而关系契约的固定成本较低而边际成本较高,再增长一个新交易的成本较高。所以,在市场范围较小时,关系契约是一种有效的治理结构,但是当市场持续扩大时的关系契约应当让位于法律制度。刘仁军也提出关系性企业网络造成于中国独特的家庭文化,是中国转型经济的特质,但伴伴随中国的经济转型,企业网络业务必从关系型向契约型转变,实质就是从关系治理向契约治理的转变 。

关系契约并没有会完全让位于正式的契约治理,即便在法律制度健全的欧元兑美元发达国家关系契约任然不可或缺,由于诸多情形下法律实施的成本远大超出了关系契约的实施成本。

2.利用关系契约激励专有性投资的研究

交易成本经济学觉得,假使当事人在交易中作出了专用性投资,就会被锁定在交易关系中。假使此时不存在一个可以在事前清晰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而且交易的细节也不能由第三方验证,专有性投资方就会面对“敲竹杠”(hold up)的风险。也就是说,作出专有性投资的一方,假使预料到自己的投资收益将要被对方分享,而且其不能通过契约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它就会缺乏充足的投资积极性。经济学领域学者们就利用博弈论方法来研究能否存在关系契约能处理此类专有性投资不足困难。

Telser首先证明了在交易双方信息对稼的条件下,即双方对于投资的成本和收益完全清楚,导致很难向第三方验证。此时,只要交易双方充足耐心,即陂不存在外在的监督和约束,关系契约也可处理单次交易中的专有性投资不足。Macleod等研究了时说府息下的关系契约激励困难,提出可通过两种方式激励代理人执行专有性投资:一是给代理人一个高的固定效率薪资,假使发现绩效差于标准即终止合作;二是在每期依据代理人的绩效付给其奖励薪资。

Baker等研究发现专有性投资的所有权会影响到关系契约的实施,关系契约效率在资产是一体化依旧外包情形存在巨大差别,在资产的产出价格经常改变时采取一体化方式较为有效,但一体化情形下的高激励条款一般是不可信的,在非一体化条件下专用资产所有者利益可以得到保证,但是非一体化激励其增长产品在替代市场上的价值。所以一体化与否,即专用资产的归属权,将令影响到最优关系契约的保持。

近年来,开始有学者关注不对称信息下的关系契约激励困难。如,当事人的类型(能力)为私有信息,绩效取决于主观评价等情形下的关系契约的激励。Levin研究发现关系契约可以很好的处理不对称信息的激励困难,由于关系契约的履行不依靠于完善的绩效评价,而取决于维持合作关系的将来价值大小,即只要双方合作的余下要充足的大,契约实施就能得到保证 。Levin仅仅讨论了单向的信息不对称,即契约的一方拥有私人信息,Plambeck等研究了在双向信息不对称下的关系契约激励困难。如果,提供商和制造商共同的付出水平决定了新产品的品质,但双方的付出水平均不可观测,而且最终的结果不可衡量。结论表明,最优关系契约具有一种简单形式,在简单最优契约中各方的策略仅于本阶段收益相关。假使通过信息技术建设能部分的观测到对方的投人情形,可以提升关系契约的激励效果。

专有性投资激励的研究利用重复博弈方法探讨了关系契约的自我履行条件和契约的实施效率。此类研究把关系契约数量化,推导出各种情形的临界条件,深化了对关系契约的认识,但也存在一部分困难。

上述研究中最优方案的选择均为依据参与者对长期利益与短时间利益的比较得到的,也即当下和合作造成于对将来交易的期望,对交易伙伴的信任是完全基于计算性的信任。这些解释依然是以理性人和经济效用最大化为基础的。而关系契约的形成维护所需要的“关系”仍未予以充足重视。

3.关系契约治理研究

与关系契约激励的研究不同,管理学者用实证方法,研究了如何达到关系契约的治理作用,学者广泛觉得关系治理是通过关系性规则来达到的。企业长期合作中,柔性、团结和信息交换等关系性规则得以建立,柔性可以加强对将来改变的适应性,团结有利于通过相互调整建立双边关系而且采取统一行动。信息共享致使双方愿意分享其相关计划与目标的私有信息,所以,有利于困难处理和相互调整。伴随这些规则的建立,交易各方愈加关注长期利益,有效地减弱了交易成本。伴随交易的执行和交易各方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则会造成相应的互利举动和合作举动 。

值得注意的是关系性规则的作用和环境紧密有关,因经济社会环境、发展阶段甚至参与者个体原因不同,起作用的关系性规则也不同 。Grifith研究了信息交换,柔性和团结等关系性规则对于世界提供链战略适应(strategic fit)的作用。不同的文化环境下,适用的关系性规则不同,在Et本有较多的信息交换可以提升战略适应,而在美国企业中不存在此关系,也就是,当关系型规则与提供链节点企业所处的文化环境相协调时,提供链的绩效最好 。邓春平等通过对日离岸软件外包执行实证研究后发现,在信任,交流,弹性(调整)三个方面关系规范中,交流对于关系治理最为重要。

关系治理研究中的一个持久的争论就是关系契约治理与正式契约治理相互之间关系。一种看法觉得二者是替代关系,也就是二者是此消彼长的,一方作用的增强代表着另一方作用的降低。信任可以有效地减弱交易成本,有时比契约和垂直一体化更有效,而且成本更小。过于严格的正式契约表明不信任对方,将对合作造成负面影响。其他看法觉得,关系契约治理与正式契约是相互补充的,精确设计的正式契约可以制约交易面对的风险,会促进信任的造成,加深双方的合作关系。信任与合作会促进正式契约的实施效果,关系性规则将处理正式契约的不适应性,使正式契约能适应环境的改变。

实证研究也证明了此看法,在面对强烈的外界环境的不确定时,清晰的契约条款、修改契约和处理冲突的程序,与灵活连续的关系治理结合运用,会造成更好的交易绩效。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