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战(Trade War)
什么是贸易战
贸易战是指为了本国的国家利益,为了本国的经济、政治和军事需要,为争夺商品销售市场而展开的制约进口与扩大出口的激烈对抗。
贸易战的内容
贸易战的原意是指扩大战争规模,会对方的贸易作为冲击对象的战争手段。贸易战曾经又被称为贸易纠纷。贸易战又称“商战”,受于一部分国家通过高筑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制约别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同期又通过倾销和外汇贬值等措施争夺国外市场,自此引起的一连串报复和反报复,称为贸易战。假使贸易战的武器仅限于相互提升关税税率。
尤其在海战中贸易战是一个重要的损坏对方经济的战略手段。非常著名的贸易战有1806年拿破仑·波拿巴针对英国施加的大陆封锁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尝试封锁英国的贸易战。
广义地今天将世界贸易的过程中不同国家通过施加税收(关税)对其它国家地区的经济政策施加阻力的争执。如此的经济斗争在各大经济体系如美国与欧洲联盟(如香蕉贸易战)、美国与日本、美国与中国、中国与日本之间常常发生。世界贸易组织尝试建立一个被所有国家接受的规则来防止如此的贸易战发生。
贸易战的渠道
国际贸易纠纷是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在服务和商品的交易过程中因合同履行、货物运输与保险、知识产权保护等造成的纠纷。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渠道有下列几种。
一、友好商量
国际贸易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商量,促成和解。
二、调解
在国际贸易纠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出面从中调解。我国仲裁机构采取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办法,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以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执行调解处理。如调解不成功,仲裁庭仍依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执行仲裁,直到做出终局裁决。
三、仲裁
国际贸易纠纷所涉及到的金额重大或后果严重,双方都不肯做出较大让步,虽经长期反复商量、调解仍不能处理困难;或者一方立场不好,故意毁约,没有处理困难的诚意,则只有采取仲裁。仲裁是按仲裁程序,由仲裁人做裁判,对双方争议的事项做出裁决。仲裁人的裁决是有约束力的。假使败诉方不实施裁决,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实施。法院可依据胜诉方的要求,出面强制败诉方实施仲裁裁决。
四、诉讼
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后,通过商量和调解均不能处理,或争议所涉及的金额重大或后果严重,合同中又没有签订仲裁条款,则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申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