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一词是因为研究保险合同期提出的一个概念。简单地说,受于机会主义举动而导致更大风险的情形称为道德风险。
理论上 讲道德风险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本身效用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它一般存在于下列情形:受于未知性和不完全的、或者制约的合同使负有责 任的经济举动者不能承受全部损失(或利益),因此他们不承受他们的行动的全部后果;同样地,也不享有行动的所有好处。显而易见,这个定义包含很多不同的外部原因,或许致使不存在均衡状态的结果,或者,均衡状态即便存在,也是没有效率的(Y科托威茨Y.kotouitz)。
假使从委托——代理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理论出发,“道德风险(MoralHazard)是指契约的甲方(一般是代理人)利用其拥有的信息优势采取契约的乙方(一般是委托人)所无法观测和监督的隐藏性行动或不行动,进而致使的(委托人)损失或(代理人)获利的机会性”。
引进逻辑
基金业道德风险
第一、管理与技术方面(固有、控制、检查)的风险尽管可恶,但它影响的导致微观方面事件,其不良后果我们已经寻到了克服它的制度规范和对应措施。而道德风险对社会的影响则是一个宏观事件,其不良后果往往会让社会信用深陷崩溃境地,它影响的是宏观方面。而且当下还没有寻到特别有效的治理方案。所以,在审计风险中,务必引入道德风险的分析变量则更具检验意义。
第二、法律自身是不完备的。假使法律是完备,即面对任何一个案件,任何一个法官甚至任何一个受过教育的 人,都能依照法律清晰无误、没有偏差地推断出什么是犯法,以及对犯法实施什么样的惩罚,那么阻吓该种被动式执法会是充分有效的。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由于相 对平稳的法律面对的是无数国民和日新月异的社会,很难预恐会会发生的事件,也就不能精准地概括所有机会的违法举动。所以假使只有法庭来执法的话,一面因 为不能对所有机会的违法举动作出惩罚,会显现阻吓不足的结果;另一面或许致使阻吓过分,由于立法者会采取“一刀切”的方法,把某一大类的活动统统列为被禁止的举动(2001.12《财经》许成钢作为主动执法的监督)。
第三、受于道德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约束,它不需要人监督,成本非常低,而且道德是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效率非常高。所以,道德对人的约束比制度约束更为重 要,它是审计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变量原因。假使想要减弱审计风险,首先应从减弱道德风险着手。否则,无论设计多么完美、多么精确的审计准则、方案、程序都 会受于道德风险的作祟而无法造成应有的作用。
第四、注册会计师所采取的任何技术方法都要依靠职业道德作为支撑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更是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的函数(李若山2000)。审计案件中存在一部分困难并不是完全受于技术或程序上的失误产生的,审计主体的日常举动和工作立场有时也会形成困难的症结所在。所以,民众除了关注审计技术和程序的成长外,亦开始关注审计主体的本身举动以及自此造成的审计主体的道德困难。但是,传统的审计模型无法描述受于不道德举动造成的风险,如:企业与审计主体串通舞弊,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数据;审计主体接收贿赂;审计主体为了经济利益压低价格有损同业等。所以,有必要在研究审计风险时引入道德风险原因。
三大特质
(1)内生性特质;即风险雏形的形成于经济举动者对利益与成本的内心考量和算计;
(2)牵引性持征;凡风险的制造者都存在承受利益诱惑而以逐利为目的的;
(3)损人利已特质;即风险制造者的风险收益均为对信息劣势一方利益的不当攫取,换言之,风险制造者(Risk——maker)与风险承受者(Risk——taker)的不对称存在。
从中国与美国证券市场暴出的舞弊丑闻以及有关的新闻发文和司法调查结果都显示道德风险不论在新型市场依旧在成熟市场环境中都广泛的存在。只然而中国证券市场中会计中介组织的道德风险外溢更为突出。
机理分析
审计道德风险外溢效应的机理分析
在近年来的中国证券市场下,银广厦、东方电子、麦科特、蓝田股份等一批上市公司的舞弊性财务数据案被接连曝光,有关的湖北立华、深圳中天勤、华鹏、华伦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或帮助上市公司舞弊财务数据举动的披露,使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公信力面对重大的考验,可以说,经历20多年的成长,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正面对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要处理注册会计师道德风险困难,就务必首先了解注册会计师道德风险造成的客观现实基因,据此寻求会计师事务所道德风险的约束措施。下面首要是从组织举动学的角度来分析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道德风险造成的原因。
从组织举动学中的一个基本公式:
B=F(P,E)
式中B代表人的举动,P代表个人的素质(内在需求),E代表环境。人的举动是由个人的素质(内在需求)和环境共同决定的。当人的需求未得到满足时,会造成内 部力场的张力,而周围环境起着导火线的作用。就注册会计师道德风险造成的内外两个方面来说,道德风险因为人的自利性,其条件有三;一是利益主体的不统一; 二是信息的不对称;三是未知性的存在。人的自利性,即是追求效用的最大化。注册会计师是具有理性的“经济人”,或者说他谋求的也是效用最大化或收益最大 化。注册会计师向社会供应审计服务,要付出成本——时间、知识、精力,还要承受适当的风险等,他必然要索取相应的收益——审计报酬,这是其赖以生存的物质 基础,并在成本和收益对比下决定举动的方式。具体原因如下:
1、扭曲的委托——代理关系诱发道德风险
在现代审 计关系模式中,审计服务的“事实委托人”缺位,造成道德风险。此时审计的“事实委托人”是社会公众,但受于审计结果具有外部性和公共品的特点以及事实委托 人之间商量统一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事实选择并支付审计费用的人变成了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我国审计市场总的上并没有需要,甚至排斥高质量的审计(刘峰、 张立民、雷科罗2002),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导致为了“取悦”政府管制机构,没有选择高质量审计的要求,并有机会通过对审计师的选择权和支付审计费用 对审计师施加影响。审计关系模式实质变成了由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选择审计师来对自己的工作业绩执行审计,这个服务市场显著是买方市场。管理当局可以选择自 己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审计师,而审计师却没有或很少有选择委托人的实力,尤其在会计市场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的情形下,即便被审计单位需要 高质量的审计市场也缺少一种有效的机制来区分不同质量的事务所。诚然,此时的股东、其余利害有关者、行业组织等都可以对注册会计师施加适当的影响,但是,受于信息不对称以及高昂的交易成本,其余各方的监督是有限的,公众的索赔风险是潜在的,不可预见的,它的影响作用远没有选择权直接。加上,我国审计市场上 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法律风险,尤其是民事赔偿责任风险近乎于零(刘峰、许菲2002)。所以,在各方的影响中,最直接的是管理当局的选择,他直接影响 到审计师能否有业务可做,能否有经济利益可得。从合同获取的角度观察,取悦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形成获取审计合同的必然举动取向,会计中介组织的道德风险就 会造成于该种扭曲了的委托——代理关系。
2、不正值竞争压价下交易风险均衡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将审计授权后,就丧失了对审计过程的事实控制或监督的权力。审计师因受托而拥有这些权力。审计受托人按事先合同的约定实施审计并向委托人供应工作数据,而审计师在实施和报 告审计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后,从委托人手中收取约定的合同审计费用。假使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权对审计师的生存造成威胁时,依据马斯洛的 需求层次理论,人的第一层次的需求是生理需求,即要吃饭,要穿衣等,只有在第一层次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之后,才会考虑或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注册会计师 假使追求高质量的审计,其直接后果一是增长审计成本,在审计收费日渐减弱的趋势下,增长成本只会减弱事务所的收益;二是失去市场份额-“劣币驱逐良币”。 作为“经济人”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必然会放弃对更高层次的审计独立性以及职业道德的追求,而且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受于不当竞争性压价的原因被逼接受与履行 审计合约之责任不相称的取费条件后,理性选择就是通过简化审计程序该种偷懒的方式以促成这项审计交易的均衡。该种低取费价格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为注册 会计师和事务所道德风险的造成给予了前提条件。
3、法律约束软化,增大道德风险的底线
当前中国国审计环境中法律约束机制软化,民事赔偿机制不足位,监管强度弱等困难,致使了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违规被查出的几率很低,被起诉的几率更小。即便被发现、 被起诉,处罚也首要是以行政处罚为主的,民事赔偿的种种制约使赔偿的几率非常之低,赔偿金额合理性严重不足。差不多起不足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阻吓作 用,反而增大了其道德风险的底线。
4、有限责任公司制的缺陷,致使道德风险溢出效应
在1999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过程中, 受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很难击穿,必须在组织设计上加入资合的成份,结果是绝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差不多套用的是《公司法》 ,而公司制 因为两权分离,但是会计师事务所是两权高度合一,如此势必产生了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上的两难境地。一面完全按合伙制运行,除了法规不配套外,受于转轨 期间市场风险的高度未知性,很难为注册会计师所接受;另一面从采取公司制的现实看,又没能抓住公司治理结构的要点。具体显现为,要么股权过于向个人或 少数集团集中,大股东权重比例过高,通过对公司的整体控制而架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甚至于侵害其余股东利益;要么股权过于分散,影响决策效率,产生 不平稳原因等。即便在有限责任制下完全按《公司法》来规范,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也容易违规。由于在该种制度下,事务所的所有者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受 审计失利的赔偿责任。其结果一是假使违规所得大于其违规成本,注册会计师就有积极性违规,出具虚假的审计数据;二是注册资本越低,注册会计师显现审计失利 时赔偿限度就越低,就越有机会采取有损于独立审计公信的败德举动,致使道德风险外溢效益异常显著。比如,银广夏案发后,为其审计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只留下2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来承受其虚假会计信息致使的银广夏市值从70亿元跌向4亿元损失的履约责任,客观危害性极为严重。
5、审计客体“收买会计原则”放出道德风险
审计客体通过“收买会计原则”更深一步加深了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道德风险。审计客体依照法定程序在特定时点披露自已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与市场各利 益主体客体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如股利分配、增发新股、吸引新的投资等等),正由于这样审计客体往往采取“有预定倾向的做账方式”来粉饰报表信息,在 面对作为审计主体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批判性验证”有两种选择:一是婉拒,二是收买。显然婉拒审计是不符合游戏规则(RuleofGame)的,剩下 的只有收买了。而审计主体方面,在一个缺乏行业自律的审计服务供给竞争环境下,也有两种选择:既婉拒收买或被收买。在“残酷的市场竞争阻力下”,为了生 存而被收买或许是一种利益得到的惟一选择。
综上所述,审计的道德风险既有外部的诱因,又是一种内生变量。假使在研究和分析审计风险时把道德风险作为基本参数,那么该种研究与分析将更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1]
造成原因
利益的驱使是道德风险显现的重要原因
1、根源: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施“拨改贷”以来,很多企业还没有从财政拨款、“伸手要钱”的惯性中转变过来,而政府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顾虑到企业法人 这个经济实体的客观要求,也没有注重培育银企之间“契约”关系、法制规则,结果导致形式上的转变,并基金业道德风险没有真正建立银企之间的债务约束关系。尤其在我国转轨 过程中,很多企业还不适应该种以“契约”为中心的规则,结果在重大资金的需求下,企业依然把银行当做靠山,“企业是国家的、银行也是国家的”,这就是企业 用来逃废银行债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2、法制观念淡薄。企业法人法制观念淡薄,觉得企业变相逃废银行债务的举动不是可耻的,反而振振有词。 经济规则的中心——“契约”,在他们的眼里导致一纸空文。2001年银广厦事件从侧面告诉我们,法制观念淡薄已形成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前进道路上的一块绊脚 石,亟待提升已是当务之急。
3、经济过剩造成的道德风险。目前,国内消费需求不振,买入力下滑,企业开工不足,资源配置、生产量力相对过 剩,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必须低成本倾销,抢占市场,竞争的结果则优胜劣汰,分化加重。而就在此时,为抢占优质客户,显现几家银行同争一家客户的现象,一 方面使银行的信贷风险集中放大,另一面劣质企业告贷无门,所以逃废银行债务动机日渐加强,造成了滋生道德风险的温床。
4、日益严峻的金融从业环境。金融从业环境对银行有诸多不利,翻开近几年我国颁布的相关法规,其内容大多是针对银行的约束。如1994年国家体制改革取消企业税前还贷,直接影响企业还贷能力。当前国企举步维艰,运营问题,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怂恿下,部分企业全无“借债还钱”的信用观念。
消解措施
要增强思想道德教育
1、 建立有关立法制度。“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凭也。”建立信用体系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渐渐消灭道德风险发生的空间。而信用体系的建立,一面要建立在相应的 意识形态领域教育基础之上,另一面更要建立有关立法制度,从制度上严厉惩治、冲击道德风险犯罪,特别是发生在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犯罪,这才是根本。可喜的是,“十五大”已把建立信用体系放在视野之内并列为目前的重要工作之一。
2、提升银行内部运营人士的风险意识。截止当前,我国仍未发生巨大的金融风暴。20世纪末,尽管东南亚国家金融遭遇危机,但对我国经济的损坏性并没有大,所以国内金融从业人士没有真正意识到金融风险所导致的毁灭性。我们目睹在日常运营管理中,对金融风险的利益的驱使是道德风险显现的重要原因防范没有引起充足的重视,这就存在着极大的潜在风险。未雨稠缪,防范道德风险首先应从提升银行内部风险意识做起,这是 基础。
3、提升信贷不良资产界定的预见性及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灵敏度。当前各银行依然缺乏综合的、可信的违约报告和损失覆盖报告,缺乏充分的返回检验结果,监管难跟上,对信贷风险的预警提示远远达不足管理的要求,受于缺乏充分而牢靠的信息,对道德风险的防范也就很难企及。提升信贷不良资产界定的预定性及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灵敏度则能有效防范和消解或许显现的道德风险,以加强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
有关实例
唐建自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助理起便以其父亲和第三人账户,先于基金建仓前便购入新疆众和(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88)的股票,(其父的账户购入差不多6万股,获利差不多29万元,另一账户购入20多万股,获利120多万)总共获利逾150万元。这即是民间俗称的“老鼠仓”,也是典型的涉嫌内幕交易刑事犯罪的举动。
新疆众和是2006年市场有色金属热环境下的基金业投资宠儿。上投摩根的多只基金持有新疆众和,包含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基金、阿尔法股票型基金、中国优势基金,及要增强思想道德教育2006年9月20号成立的成长先锋基金等。唐建在出任成长先锋基金经理以前,正为阿尔法的基金经理助理。新疆众和股价在2006年9月末为每股17元左右,后一路攀升,直至每股28元上下。
2007年初,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下发2007年一号文,其中要求基金公司申报雇员自己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称假使显现瞒报、不报或者用隐藏身份炒股的举动将严加制裁。这虽被外界注解为是监管当局正在建立对基金经理“老鼠仓”的监控体系,但仍未引起基金业内部的充足重视。实际上,正是从此时开始,唐建等人的举动渐渐被纳入了监管视野。
2007年5月16号下午,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声明说:原任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唐建唐建涉嫌利用掌握的信息执行违规投资活动,未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属的投资举动,欺骗公司,严重违背了公司制度。2007年5月15号,公司免去唐建担任的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及其余一切职务,并给予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