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价还价模型
首要内容
讨价还价模型
鲁宾斯坦把讨价还价过程看为合作博弈的过程,他以两个参与人分割一块蛋糕为例,使这一过程模型化。
在这个模型里,两个参与人分割一块蛋糕,参与人1先出价,参与人2可以选择接受或婉拒。假使参与人2接受,则博弈终结,蛋糕按参与人的方案分配;假使参与人2婉拒,他将还价,参与人1可以接受或婉拒;假使参与人1接受,博弈终结,蛋糕按参与人2的方案分配;假使参与人1婉拒,他再出价;这样一直下去,直到一个参与人的出价被其他参与人接受为止。所以,这属于一个无限期完美信息博弈,参与人1在期间1,3,5,?出价,参与人2在期间2,4,6,?出价。
我们用X表明参与人1所得的比例,(1一X)为参与人2所得的比例,Xi和(1?Xi)分别是期间i时参与人1和参与人2各自所得的比例。假定两个参与人的贴现因子分别是δ1和δ2。如此,假使博弈在期间t终结,参与人1的支付的贴现会值是
讨价还价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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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与启示
讨价还价模型
(1)贴现因子
贴现因子在数值上可以理解为贴现率,就是1个份额经历一段时间后所等同的当下份额。这个贴现因子不同于金融学或者财务学的贴现率之处在于,它是由参与人的“耐心”程度所决定的。“耐心”实质上是讲参与人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不同的参与人在谈判中的心理承受能力或许各不相同,心理承受能力强的机会最终会得到许多的便宜;同样,假使有比其余参与人更强的经济承受能力,也会占得许多的便宜。
(2)“先动优势”与“后动优势”
在讨价还价的谈判中,先出价的一方和后出价的一方有着各自的优势,即所谓的“先动优势”和“后动优势,这两种优势的发挥取决于前面提及的耐心优势。“先动优势”通过模型可清楚地看出来,为方便起见,假定δ1=δ2,当
讨价还价模型
(3)“赶紧接受”原则
受于贴现因子的作用,参与人在本期所得的比例X和下期所得同样份额的X在价值上是不相等的,下期的x经历贴现只能等于本期的δX,要差于本期的X。所以,参与人均应赶紧接受对方合理的报价,否则,即便在下期谈判中得到相同甚至许多的比例也町能差于本期的比例。
应用
讨价还价模型
首先,我们对讨价还价模型做微小的改动,使之能够适应并购价格谈判的应用。原模型是以一块蛋糕作为整体来考虑的,我们当下把并购中收购方所出的最低价a与被购方所出的最高价b这一区间[a,b]作为整体来考虑。实际上,双方的单价谈判也正是在这一区间上执行的,经历谈判,双方会在价格C处成交,而C一定处在a与b之间。所以,我们可以得到新的模型。
讨价还价模型
讨价还价模型
让我们看一个具体案例。
B公司被A公司收购。经资产评估后,B公司的净资产为100万元,B公司依据当时市场情况及商誉等情形,出价130万元;A公司则觉得B公司的价值只为l1O万元,于是还价为l1O万元。这里B公司先出价,A公司后出价。假定双方贴现因子相同,都是0.9,依据模型,计算出双方谈判的均衡结果为:X'=l19.48万元。
这是理想的均衡结果,诚然双方成交价格还存在很多客观或主观原因,不一定等于X',但这个模型依旧有很强的事实意义的。
与劳动合同
讨价还价模型
“讨价还价”模型揭示: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显然缺乏信息的一方缺乏“讨价还价”的“资本”,往往必先让步。受于中国劳工市场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劳工市场供过于求,信息不对称使劳动合同管理中信息弱势方受损的现象比比皆是。如试用期陷阱。受于下岗失业人士逐年增长,待业大学生开始涌现,不少用人单位利用该种市场信息来骗取廉价的劳活力,提出试用期,试用后才与求职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结果是试用期内应聘者的合法权益得不足保障,试用期一到即将消除劳动关系。受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仍未就这一困难做出清晰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受损方往往是缺乏信息的求职者;又如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求职者在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往往受于不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无法执行“讨价还价”,部分用人单位借此机会要求求职者签定不合理的劳动合同,使应聘者的利益承受损害。比如,加班不给加班薪资,延长工作时间,有意拖欠薪资及各种保险,随意消除劳动合同,随意扣发薪资等等。
策略
讨价还价模型
讨价还价是谈判中一项重要的内容,一个优秀的谈判者不仅要掌握谈判的基本原则、方法,还要学会熟练地运用讨价还价的策略与技巧,这是促成谈判成功的保证,讨价还价的一部分技巧有:
(一)投石问路
要想在谈判中掌握主动权,就要尽或许地了解对方的情形,尽或许地了解掌握某一步骤,对对方的影响以及对方的反映如何,投石问路就是了解对方情形的一种战术。
比如,在价格阶段讨论中,想要试探对方对价格有无回旋的余地,就可提议:“假使我方增长买入数额,贵方可否考虑优惠价格呢?”然后,可依据对方的开价,执行选择比较,讨价还价。一般情形,任何一块“石头”都能给对方更深一步执行了解,而且对方很难婉拒。
(二)报价策略
交易谈判的报价是不可愈越的阶段,只有在报价的基础上,双方才可执行讨价还价。(有关此部分叙述,可参照前面在“谈判的磋商阶段”中的论述,在此不作评述)。
(三)抬价压价战术
在谈判中,一般是没有一方一开价,另一方就即将答应,双方拍板成文的,都要经历多次的抬价、压价,才相互妥协,确定一个统一的单价标准。受于谈判时抬价一方不清楚对方要求多少,在什么情形下妥协,所以这一策略
运用的核心就是抬到多高才是对方能够接受的。一般来说,抬价是建立在科学的计算,精确的观察、分析、分析基础上,诚然,忍耐力、经验、能力和信心也是十分重要的。在讨价还价中,双方都不能确定双方能走多远,能得到什么。所以,时间越久,局势就会越有助于有信心、有耐力的一方。压价可以说是对抬价的破解。假使是买方先报价格,可以差于预期执行报价,留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假使是卖方先报价,买方压价,则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1.揭穿对方的把戏,直接表示实质。比如算出对方产品的成本费用,挤出对方报价的水分。
2.策划一个持续胜过预算的金额,或是一个价格的上下限,然后环绕这些标准,执行讨价还价。3.用反抬价来回击,假使在价格上迁就对方,务必在其余方面得到弥补。4.召开小组会议,集思广益思考对策。5.在合同没有签订以前,要求对方作出某种保证,以防反悔。6使对方在合同上签署的人越多越好,如此,对方就很难改口。(四)价格让步策略价格让步的方式程度直接关系到让步方的利益,理想的方式是每次作递减式让步,它能做到让而不乱,成功地遏止了对方能造成无制约让步的要求,这是由于:
1.每次让步都给对方适当的优惠,表现了让步方的诚意,同期保全了对方的面子,使对方有适当的满足感。
2.让步的程度越来越小,越来越问题,使对方感觉到我方让步难以易,是在竭尽全力满足对方的要求。3.最后的让步方式不大,是给对方约警示,我方让步到了极限,也有些情形下,最后一次让步程度较大、甚至胜过前一次、这是表明我方合作的诚意,发出要求签约的信息。(五)最后报价最后出价的时间应掌握好机会和方式,由于假使在双方各不相让,甚至是在十分气愤的对峙情况下最后报价,无异于是发出最后通谍,很或许会让对方觉得是种威胁,危及谈判顺遂执行。当双方就价格困难不能促成统一时,假使报价一方看出对方有显著的促成协议的倾向,这时提出最后的报价,较为适宜。诚然,最后出价能够帮助,也能够损害提出一方的议价力量。假使对方相信,提出方就胜利了,假使不相信,提出方的气势就会被降低。此时的遣词造句,见机而行,与这一策略的成就与否就休戚有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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