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经济学研究方式的分异与融合
学科简介
规制经济学是对政府规制活动所执行的系统研究,是产业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与其它学科的成长相似,规制经济学也伴随规制活动的成长持续演变,体系与内容持续扩展。国外的规制经济学发展已相对成熟,体系较为完整,基本形成了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
规制经济学中,对规制经济理论的研究首要分为两大派别:规制规范分析与规制实证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是经济学的两种基本面方法。规范分析涉及价值分析与伦理道德困难,侧重于表明一种事物或举动“应当怎样”,只有通过政治辩论或决策并非是单纯经济分析自身才可处理困难。与之不同,实证分析更侧重于用事实说话,表明事物自身情形,处理“是什么”的困难,首要借助于事实分析与经验证据。
两大学派
规制经济学
规制经济学中,对规制经济理论的研究首要分为两大派别:规制规范分析学派与规制实证分析学派。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是经济学的两种基本面方法。规范分析涉及价值分析与伦理道德困难,侧重于表明一种事物或举动“应当怎样”,只有通过政治辩论或决策并非是单纯经济分析自身才可处理困难。与之不同,实证分析更侧重于用事实说话,表明事物自身情形,处理“是什么”的困难,首要借助于事实分析与经验证据。
1、规制规范分析学派 规制规范分析学派侧重于表明能否应当执行规制,许多标准来自于政府官员的主观分析,并非是规制实行所造成的事实效果。规制实证分析则是透过主观分析的表面,通过对经验报告的分析,深入考察规制实行的事实效果,侧重表明规制造成的事实作用。规制规范分析学派造成于十九世纪,首要代表人物有查得威克、马歇尔、庇古、德姆塞茨、威廉姆森等。规制实证分析学派萌芽于十九世纪法国经济专家迪普特的研究,在20世纪六十年代发展壮大,首要代表人物有斯蒂格勒、卡恩、帕尔兹曼、贝克尔等。
规制规范分析学派的首要看法是:受于市场机制不完善及存在市场失灵,如自然垄断、外部性等,所以应对企业活动执行规制,规制的目的是在保证资源配置效率情形下,保证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十九世纪政府对铁路运输业执行规制的首要依据是这一产业存在自然垄断,竞争性市场很难保证资金供给,为保证这一新技术的运用,提升社会效率而务必执行规制。到十九世纪末,马歇尔等提出了除自然垄断外其它形式的市场失灵,如外部性困难,使规制的根据有了扩展。
2、规制实证分析学派
规制实证分析学派的首要看法是:政府规制的目的并不是是保护公共利益,而是为维护个别集团的利益,在规制者与被规制者之间的相互利用,并通过经验报告分析,证明了所提出的看法。在某些经济专家看来,保护公共利益只然而是表面现象,执行规制与能否有必要执行规制或规制的事实效果是两个困难。斯蒂格勒在其1971 年所发表的经典性论文《经济规制论》中就清晰提出了执行规制的公共利益动机导致一种理想主义观念,而真正目的是政治家对规制的“供给”与产业部门对规制的 “需求”相结合,以谋求各自的利益,这才是规制的真正动机所在。这与规制规范分析的“公共利益论”看法是大相径庭的。规制实证分析学派的看法对规制制度变迁研究作出了很大贡献,特别是对解释近三十年来世界各国所显现的松懈规制浪潮很有说服力。
造成
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规制经济学》
1、产业革命与规制兴起
产业革命的发生给亚当·斯密所倡导的自由放任经济导致强烈打击,伴随技术革命造成的新发明,也给市场提出严峻考验,特别是铁路运输的发明与推广。这项发明需要大批固定资本投资,而当时的自由竞争市场则很难快速聚集所需资金,这引起了对自由放任经济有效性的质疑。当时英美等国政府成立了规制部门,就铁路运输中的资金困难、固定成本与沉没成本困难展开了激烈讨论。在1839到1850年间,对铁路部门实行规制的市场效果,包含对生产者福利与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等困难被纷纷提出来,正是对这些困难的研究奠定了规制规范分析的基础,同期也形成一般微观经济学理论的基础。这一期间也显现了规制实证分析的萌芽。法国经济专家迪普特觉得,即使经济理论能够表明应当采取什么形式的规制政策,但在某些政治环境下,利益集团与政治家的相互利用往往最终决定事实政策,而所谓的社会福利最大化也只能是空谈而已。受于规制产生了社会资源配置扭曲,自此造成的成本或许要比不执行规制所导致的损失更大。
受于当时社会广泛坚信规制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所以迪普特的这一看法仍未承受重视,并快速被1870年开始的“新古典革命”浪潮所淹没。自然垄断理论、社会福利理论的提出,均是执行规制给予了足够理论根据。“新古典理论”代表人物马歇尔的“外部效应”思想表明了除自然垄断理由之外,还存在着基于成本与收益不当分配形成的新形式市场失灵,这一思想对其弟子及学说继位者庇古造成了很大影响,庇古在此基础上提出以税收或补助形式执行政府干预,这组成庇古学说的理论基础,该学说为规制理论中对“市场失灵”困难的研究奠定了基础,这些思想使亚当·斯密所倡导的自由竞争、放松规制的理论基础承受撼动。
从1929 年开始的经济危机给西方发达国家导致很大打击,经济显现急剧衰退,市场机制对该种衰退已无能为力,需要新的理论与政策来引导经济迈出危机。美国从1933年开始实行的以凯恩斯主义和制度学派看法为基础的“罗斯福新政”,如一针良药,给深陷危机中的美国经济导致了恢复的期望。对具有自然垄断特质的公用事业部门增强规制是罗斯福新政的重要内容。新政以前,电力、铁路等大型垄断公司,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人为策划过高的垄断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福利,影响了经济发展。新政颁布法令,对交通运输和公用事业实施联邦管制。并成立了各种委员会,如铁路管理委员会、电力管理委员会,来规制相应的自然垄断部门,特别对运费、电价等实施联邦管制价格。这些措施制约了垄断部门赚取高额垄断利润,促进了经济发展。诚然辩证的看这也是以牺牲部分私人垄断资本为代价来保护国家垄断资本。总之,以罗斯福新政为起点,受于政府对行业的规制而导致的经济发展与政治平稳,使经济专家对具有自然垄断特质的产业执行规制广泛持支持立场。
2、20世纪六十年代:规制实证分析学派对规制规范分析学派的考验
这一期间,规制政策实行效果显现较大困难,同期先进技术的显现也给某些规制行业提出竞争性要求,但研究领域中反对放松规制的声音却此起彼伏。很多研究觉得核心困难是讨论如何改观规制,并非是放松规制或放弃规制。这一期间政府所宣布的首要规制动机仍是“保护公共利益”,以提升社将对规制合理性的认可。在该种事态下,新技术的造成,也只能形成更深一步规制的理由,只然而是扩大或调整了规制规模。而对于能否有必要执行规制这一根本性困难却没有执行认真的思考。当时,市场失灵是假定存在的,是讨论各种困难的前提,很少有人对此提出怀疑。经济专家导致单纯的将经济福利等原理运用到被规制产业中。对一般静态均衡分析在受于技术进步而持续改变的市场条件下的适用性困难,没有引起规制经济学研究的关注,“政府失灵”困难还没有被提出来。这一期间,即使赞同对经济执行规制的政策力争占领了主流,但难以忽略的事实是:一部分国家的政府规制显现了巨大失利——制度僵化、腐败困难严重、规制成本增长;企业内部人浮于事,技术创新迟缓。这些困难的存在导致了对政府规制效率困难的从新思考,一部分经济专家开始怀疑某些规制合同的有效性,并着手执行实证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更改了盲目接受自然垄断合理性的传统模式,开始从新思考规制自身的必要性困难。规制实证分析研究了自然垄断产业产权配置的影响,将经济理论与政治理论结合起来,无论从理论上依旧实践上均为对规制起源分析的革命性进度。实证分析学派力争政府放松规制或放弃规制,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亚当·斯密及迪普特看法的一种回归。对传统规制合同有效性的质疑,集中体当下芝加哥大学教授、经济专家斯蒂格勒发表的《规制者能规制什么》一文中。
斯蒂格勒在文中提出一个简单却很根本的困难:规制者能够规制什么。斯蒂格勒一直强调应将政府规制目标与规制事实效果分开,规制者愿望与策划规制制度是一回事,而规制能否能对被规制行业造成预期效果则是另一回事。斯蒂格勒在文中,对作为自然垄断产业典型代表的电力供给部门的规制效率执行了研究,结果发现规制并没有减弱收费标准,也没有处理价格歧视困难,对利润的提升也没有明显影响。这一结论与规制可以改观社会福利与效率的传统看法是显著冲突的,更没有体现出规范分析所宣布的“保护公共利益”的目标。斯蒂格勒将其调查结果解释为:单个的公用事业部门并没有存在长期的市场垄断力量,同样要面对着来自替代品生产部门的竞争阻力,如电力部门要面对着来自其余能源生产企业的竞争,如天然气生产企业。这一结论对规范分析的前提条件,即在自然垄断领域中存在市场失灵,提出了有力考验,使规范分析的立论基础承受动摇。
斯蒂格勒等学者继续判断表示:既然规制不能获得预期的事实效果,那么除保护公共利益动机之外,必然存在着执行规制的其它原因。这些学者将规制视作由规制者所生产的一种“商品”,并提出规制是利益集团对规制“商品”的需求与规制者对规制“商品”的供给之间的结合,以达到利益的再分配。政府官员通过供应规制“商品”可以得到选票达到留任的目的或是获得其它形式的回报,而被规制者则可通过游说或贿赂来左右政府的规制政策,以高达利己的目的。
规制实证分析从而对作为规制者的政府的举动模式执行了研究。该种对规制者举动的从新认识击穿了传统的思维定式,使规制理论有了本质性的进度。该种分析得益于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看法。
3、公共选择学派看法对规制实证分析的启发
长期以来,政府举动被视作微观主体决策的外生变量。规范规制分析的最基本根据,也是正统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如果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政府则是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言外之意,企业与个人是“经济人”,是自私自利的,而政府则是“社会人”,是无私的,没有自己独立的利益。这一看似很对称的如果,却很难得到现实的证明。政府并没有是抽象的存在,而是由某些特殊的党派、政客和官僚集团组成的实体,每个成员都有独立的利益,为何单个“经济人”组合起来的政府就成了“社会人”?该种如果显然是很牵强的。针对正统经济学的这一如果,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了一场“公共选择革命”,其重要代表人物就是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到者布坎南,公共选择学派以上述如果及民众的思维定式为击穿点,从新审视了政府的性质与作用,将“经济人”概念更深一步延伸到那些以投票人或国家代理人身份参与政治或公共选择的民众的举动中,即承认政府追求的也是某种特殊利益,并非是所谓的公共利益。这一延伸有利于解释为何现实中政府的决策并没有总是符合公众愿望,为何会显现腐败或以权谋私,为何出于公共利益考虑的政府规制却显现了低效率。
发展
规制经济学佩尔兹曼模型
1、规制俘虏理论(Regulatory Capture Theory)
作为规制实证分析学派对规制动机的一种解释,斯蒂格勒在70年代初提出了规制俘虏理论。斯蒂格勒从对十九世纪以来美国规制历史的考察揭示出规制与市场失灵并没有存在必然的关联。经验研究也显示规制是照顾生产者利益的,通过规制可以制约竞争者进入,提升行业内生产者的利润,并允许超标利润的存在。这些事实资料的存在为规制俘虏理论给予了证据。规制俘虏理论揭示了政府与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利用关系。该理论觉得:立法机构的规制立法是为满足产业对规制的需要(即立法者被产业俘虏),而规制实行机构最终会被产业所控制(即执法者被产业所俘虏)。其核心内容是:具有特殊影响力的利益集团――被规制企业――执行寻租活动,使规制者形成被规制者的“俘虏”,并参与共同分享垄断利润,这就使政府规制形成企业追求垄断利润的一种手段。这一理论最初提出时强调了生产者对规制者的俘虏,而未表明其它的利益集团,如产业员工、消费者等对规制的影响,所以也被称为“纯规制俘虏理论”。
这一期间的规制俘虏理论导致作为一种推测被提出来的,缺乏充分的理论与事实证据,所以承受了与规制规范分析同样的质疑,其中包含:受规制影响的利益集团不导致生产者,仍有消费者及产业员工,为何规制者没有承受其它利益集团的控制?为何很多产业部门的利润由于规制反而减弱了?而且规制俘虏理论也不能解释为何一部分产业最初承受规制,而后来又放松了规制。
20世纪70年代,斯蒂格勒与帕尔兹曼对“纯规制俘虏理论”的上述困难之一作出了解释,即为何规制者容易被生产者俘虏。他们觉得组织完善、范围较小的集团更容易俘虏规制者,从规制中受益。由于符合这些条件的利益集团更容易快速组织起来形成各种决策,来决定支持或反对规制者的政策。而相对来看范围较大的集团形成决策的成本较高,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俘虏规制者的活动具有正外部性,会造成严重的“搭便车”举动,俘虏规制者的成本由一个人承受而收益却由全体成员共享,使集团中成员缺乏充足的激励来维护本集团利益。集团范围越大,“搭便车”现象就会越严重。受于消费者利益集团的范围要远远大于生产者利益集团,所以生产者更容易俘虏规制者,从规制中得到收益。
2、现代规制实证分析学派首要代表人物看法总括
斯蒂格勒、帕尔兹曼、贝克尔是规制实证分析学派的首要代表人物,他们对规制理论所持基本看法相同,但在研究角度、论证方法等方面各有特色,共同助推着现代规制经济学的成长。斯蒂格勒在既定的前提如果下对下列困难执行了预期,即哪些产业会承受规制、规制采取什么形式。同期斯蒂格勒从本质上剖析了为何要执行规制及如何运用规制方式执行管理,并分析了该种规制政治过程的特质。斯蒂格勒所做分析的一个前提是:国家的基本资源是政治强制力。假使一个利益集团能说服国家运用这一强制力为本身利益服务,那么这个利益集团就会增长本身财富;另一前提是:经济主体在选择效用最大化举动时是理性的。依据这两个前提所做的一个如果是:规制是应利益集团的需要而供应的,通过规制的实行,利益集团可达到收入最大化。斯蒂格勒的首要看法是:政治体系是理性的设计,是规制政策的载体,企业将政府规制政策作为企业外部环境变量,在决策时要执行成本――收益分析,将外部环境变量内化为决策变量;产业谋求政府的规制保护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如为政府官员供应选票、竞选经费及活动经费等,而从规制中所得到的收益则是通过有助于本身的规制政策,如进入管制政策、定价政策等得到较高的回报,企业在决策时要通过权衡成本与收益孰高孰低执行决策。斯蒂格勒对规制制度的分析更改了传统上将政府规制作为决策外生变量的作法,运用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方法来分析政府规制举动,这是一项开创性的研究。
1861年,迪普特曾对相似困难执行了分析,解释了为何自由贸易盛行的时机还存在保护性关税。保护性关税与规制有着异曲同工的作用,均为对既定利益集团特殊利益的保护。斯蒂格勒与迪普特看法不谋而合,形成当代规制实证分析学派的发源者。
帕尔兹曼用更一般的综合了经济与政治原因的理论丰富了规制实证分析。帕尔兹曼的看法首要反应在其1976 年发表的《走向规制的更一般理论》一文中,其分析不是简单的描述影响规制需求与供给的原因,而是形成了一个正式的静态模型,来看明这些影响要素。帕尔兹曼的重要结论包含:第一,规制者可从纯竞争性或是纯垄断的市场中挤出许多收益,而从对寡头垄断市场执行规制中所得到的收益较少;第二,政治家一般会将规制价格定于利润最大化与竞争性价格之间的某一点,以平衡消费者与生产者利益;第三,将“纯俘虏”理论推广到包含任何利益集团,即对规制的支持或反对或许来自于生产者之外的其它利益集团;第四,影响被规制企业获利水平的成本改变也会更改政治均衡,一般来看消费者会部分承受产业利润下滑的成本或分享利润上升的收益。帕尔兹曼的理论是斯蒂格勒后规制理论的最重要发展。作为实证模型,帕尔兹曼也是用经济分析来反驳以“公共利益”为规制根据的规范分析学派的看法。
斯蒂格勒与帕尔兹曼的规制理论首要侧重表明,立法者或规制者可以选择规制政策,以使其得到的政治支持最大化。实证分析学派的另一代表人物贝克尔与上述两名学者的研究角度有所不同,贝克尔首要关注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他如果利益集团对规制部门总体影响是固定的,规制有助于增长更为有影响的利益集团的福利。贝克尔的研究比较有特色,在利益集团环境下,第一次将规制的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结合起来。贝克尔觉得,凡是在有市场失灵的领域,某一利益集团就会从规制中得到潜在收益,由于在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对产业执行规制的阻力要大一部分。但与规范分析不同的是,贝克尔并没有觉得只有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才需要执行规制,言外之意,规制还会有其它的动机。决定规制制度倾向性的是利益集团的相对影响,这一相对影响不仅由规制的福利效应决定,而且也是由利益集团整体在给立法机构或实施机构施加阻力时的相对效率决定的。
在跨时代的制度变迁研究中,熊彼特的看法对规制经济学研究造成了一定影响,与新制度学派看法不同,以熊彼特看法为核心的学派强调了市场通过合同或其它与市场有关的制度安排执行自我调节的能力,并觉得政府规制是一个福利递减的政治过程,政府是唯一的产生垄断的长期源泉。他觉得市场效率务必在动态的非帕累托环境下执行衡量,表示规制是一种天生就有缺陷的制度。而伴伴随技术变迁的竞争过程则会清除垄断,从长期看,公开的竞争体系即使存着高成本与不完善等困难,但仍要好于会促成垄断的规制制度。熊彼特从长期动态角度考虑了规制对经济的影响,表示了规制的本质缺陷,是对规制实证分析学派理论看法的更深一步完善,使这一理论分析更贴近现实情形。
规制实证分析学派的看法对目前一部分国家政府规制中显现的无效率现象有较强的解释能力,在近年来的激励性规制与放松规制浪潮中也得到了验证,。诚然规制实证分析在批判规制无效率的同期,也是在为规制制度的完善“开药方”,与规范分析在某些方面有不谋而合之处。
3、规制经济学的成长趋势
作为规制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政府规制活动近年来有了新发展,首要体当下如以下面:激励性规制与放松规制在世界的兴起;社会性规制日益发展,其规制领域持续扩大;政府规制方法更着重体现市场原则,显现了政府规制活动与市场机制相融合的趋势。政府规制活动中这些新趋势的显现促进了规制经济学的快速发展。规制经济学对这些新趋势的显现执行了深入研究。政府规制的无效一面可用实证分析的规制俘虏理论来解释;另一面,即便不存在规制俘虏困难,受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致使规制制度自身也存在着缺陷。但在政府规制低效与市场失灵同期存在的情形下,完全放弃规制或实施私有化也并不是是处理困难的万全之策。所以实施激励性规制与部分放松规制便形成政府规制的成长方向。
实行激励性规制首要是通过设计合理的制度来克服传统政府规制所存在的缺陷,予以被规制企业提升内部效率的激励,进而降低规制成本,同期提升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激励性规制首要有如下几种形式:特许投标制度、区域竞争(或称为标杆竞争)制度、价格上限规制、社会契约制度等。即使上述激励性也不同程度存在着某种缺陷,但很大程度上改观了传统规制存在的困难,在欧元兑美元一部分国家的实践中获得了较好效果。。
放松规制则代表着放宽或取消原有的规制制度,如将行业禁入改为自由进入,取消价格规制等。放松规制的首要目的在于引入竞争机制、降低规制成本、促使企业提升效率、改进服务。70 年代以后,以美国、日本、英国等首要国家为中心,对电信、运输、金融、能源等很多产业,都实施了放松规制。各国在放松规制过程中,依据本国情形采取了不同方式。英国的松懈规制是与私有化过程相伴而生的,先后部分或全部将英国电信公司、英国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卖出,卖出后企业的效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
上面对规制经济学造成与发展的叙述首要是针对经济性规制来说的,由于相对于社会性规制来说,经济性规制起源较早、体系较为完善,发展较为成熟,在早期政府规制中占领着主导地位。但近年来,伴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对生活质量、社会福利等困难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各国在逐渐完善经济性规制,对经济性规制产业实行放松规制的同期,将关注点许多投向了社会性规制领域,社会性规制在政府规制中的地位与作用正逐渐提升,规制的领域也持续扩展,规制的方法与手段亦在持续改进。政府对社会性规制的重视在某种程度上是社会进步、生活质量提升的反应,更直接体现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与对社会可连续发展困难的关注。所以社会性规制也将形成将来政府规制中一个日益重要的构成部分。
研究方向
①产业竞争力与企业发展
②产业发展理论与方法③产业组织与规制理论④制造业发展变迁⑤产业结构与市场分析参考资料
[1] 新浪财经 http://finance.sina.com.cn/economist/jingjixueren/20070815/00223882006.shtml
[2] 伯吉斯著,冯金华译的《管制和反垄断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