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缩写为:SEC。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于当年成立的美国联邦政府专门委员会,旨在监督证券法规的实行。委员会由五位委员构成,主席每五年更换一次,由美总统任命。为了保证交易委员会的独立性,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三人以上来自同一政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理条例旨在增强信息的充分披露,保护市场上公众投资利益不被玩忽职守和虚假信息所损害。美国所有的证券发行无论以何种形式显现都务必在委员会注册;所有证券交易所都在委员会监管之下;所有投资公司、投资顾问、柜台交易经纪人、做市商及所有在投资领域里从事运营的机构和个人都务必接受委员会监督管。有关背景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受于证券市场上的公司通过不公开向投资人供应有关信息的手段来得到巨额利益,自此致使了美国1929年10月的股市崩盘,投资人的利益遭到重大的损失。于是美国国会分别通过了1933年证券法(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证实在证券交易中要公允地公开企业情况、证券情形等,以投资人利益为首。美总统弗朗克林·罗斯福( Franklin D. Roosevelt)任命了约瑟夫·肯尼迪为首任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设置机构
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总部在华盛顿特区。拥有5位总统提名,国会通过的委员、4个部,18个办公场所,有职员3100多名。此外全国仍有11个分支机构。
委员
委员的任期为5年,在委员会中依次替换,所以每年的6月5号都有一个更新。这5人中,总统要指派一位主席出来作为最高的制定人。他们首要实施下方职责:
解释联邦证券法
修正已有证券法律
增强实行法律法规
诚然这些会议要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媒体监督。
部门
企业融资部,保证企业上市符合披露要求以及其余股票交易文件的审查。
市场监管部,监督和管理证券市场。司法介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具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独立执法权。
首先它拥有清晰的宗旨:谋求最大的投资人保护和最小的证券市场干预,制约证券活动中的欺诈、操枞、过分投机和内幕交易等活动,维护证券投资人、发行者、交易者等各种市场参与者的正值权益,通过一个公开而公平的投资信息系统,促成正确的投资选择和最佳的资源配置。
拥有权威地位:证券交易委员会为独立机构,不隶属总统、国会、最高法院、或任何一个行政部门。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法律规定的规模内,行使其职权,不受上述机构的指挥。
严谨的构建:证券交易委员会由5位委员构成,委员会为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若干职能部门,他们都对委员会负责。为维持委员会的中立性,证券交易法第4条清晰规定,同一党派的委员不得胜过3人。委员会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答应后任命。委员会任期5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委员会通过会议应由委员会过二分之一答应。委员不得兼任任何职务,不得买卖证券或从事其余证券交易活动。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承受总统、国会及法院的牵制。在行政方面,总统掌握着委员及任命主任委员的权力。一般情形下,新总统就职,主任委员都要自请离职。在财政预算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财政预算要交于联邦预算局审核答应编制,然后由总统关交国会、审议。证券交易委员会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时,也应获得检察长的答应。在司法控制方面,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行政处罚,被处罚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裁决。所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才可拥有让人仰视的直接司法介入。
如何"司法介入"
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发现由违法交易或接到违法举报的,就可以对或许存在的违法事项执行调查。调查分为正式调查和非正式调查两种。
非正式调查以承办人士收集相关资料及访问相关人士为主。如呆调查人士觉得确有违法举动,或马上有违法事件发生,可报请证券交易委员会执行正式调查。
正式调查由证券委员会签发正式调查令,表明调查的规模,违背之法规及受调查人(公司、团体、个人)。证券委员会可以传讯当事人到现场接受询问,传讯证人。如被传讯人婉拒到场或婉拒接受询问,证券交易委员会可向联邦地方法院请求签发命令,强制当事人到场或供应证据。如当事人再违抗强制令都,得判以轻罪,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科或并科以1000美元的罚金。
正式调查终结后,承力单位依据调查的情形,向委员会作出对该违法举动执行惩处的建议。委员会觉得必要时,还可以举办行政听证,给被指控的人执行申辩护的可能。在听证终结后30日内,负责承办的委员对案件作出初步裁决。当事人若不服,在初步裁决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请复审申请。委员会亦可依照职权在初步裁决后20日间公布审查命令,执行最后审查,作出最后裁决。
在最终裁决作出前,当事人可提请执行和解,并提出和解计划,姑办单位如觉得和解计划可行,则附加意见提请委员会决定;如接受和解,当事人就依照和解计划自动实施相关规定,以避免被强制惩处。增强监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提议成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公共责任委员会,专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会计公司和上市公司的会计举动能否符合职业道德,其会计业务能否规范、以及其业务水平能否高达财会质量标准等等。为了同期保证这一机构的独立性和在财会业务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新机构的成员将首要由财会行业以外的人员和少数财会行业的专家以及退休人员构成。证券交易委员会还建议,采取向财会公司和上市公司收费的办法来支持新的监管机构的运转。新机构的建立将更改各公司长期以来自行管理公司财务和审计的情况。
早在2002年3月21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皮特就已在参议院作证时表示,该委员会将首要负责处理财务欺诈案件,而酝酿中的公共责任委员会将负责财会部门的职业道德和财会业务质量的监管,不涉及法律困难。自此可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建议成立公共责任委员会的目的是要从不同方面增强金融监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成立于1934年,是美国白宫专门负责金融监管的机构,其主席由总统任命。该机构是在上世纪20年代末美国发生经济大萧条和金融危机后造成的,目的是复苏投资人的信心。在此之后,该机构一直努力于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和保证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
美国股票市场迅猛发展,交易量暴涨,道-琼斯指数也以越来越快的进展跨上新台阶。此外,金融工具的持续翻新和复杂化,使美国以前的金融监管体系渐渐显露出漏洞和缺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意识到,面对股票市场发展的新事态,仅靠自己策划规章制度和采取行政管理手段来监管金融市场是不够的,还务必依靠其余部门更大量的力量执行定期、细致、具体的监管,从根本上保证各家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及时性和精准性。从这个角度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新举措也是其锐意创新的状况。
另外,从许多角度增强金融监管也是客观现实所需。美国公众参与股市交易的程度也越来越高。20年前,美国只有5.7%的家庭拥有股票,而已有51%的美国家庭持有股票。据统计,美国当前有胜过8800万的股票投资人。伴随金融业的成长和许多金融工具的造成,许多的人开始以各种各样的组合方式积极投资股票市场,很多人甚至把养老金也拿去投资。在该种情形下,金融市场上的欺诈活动无疑更大地增长了投资人的风险,如差于时增强金融监管,其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增强金融监管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会遇到一部分Wall Street上市公司的阻拦。另外,新的机构如何运转还面对很多具体困难,它能否能保证牢靠性和有效性也需要更深一步观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表明要继续普遍征求各方意见,争取在今年年末获得本质性的结果。与UT斯达康
美国东部时间2008年5月1号消息,UT斯达康(Nasdaq:UTSI)宣称,该公司已经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签署了一份最终和解协议。此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UT斯达康以往公布的财务数据、以往的期权奖励模式、以往在中国签署的特定销售合同、以及其它事务展开了调查。
对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指控,UT斯达康并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依据双方促成的协议,假使UT斯达康将来又一次违背美国联邦证券法中同数据、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有关的条款,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会对其公布一项永久禁令。在今天发布的协议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并没有对UT斯达康处以罚款。该份和解协议并没有涉及美国司法部就UT斯达康涉嫌违背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所执行的调查。
UT斯达康CEO、董事陆弘亮也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促成了和解,答应支付1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但并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有关指控。和解协议还规定,假使陆弘亮将来又一次违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会对其公布一项永久禁令。该份和解协议仍需要得到美国一家地方法院的最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