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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法

外汇网2021-06-20 23:48:38 107
什么是对抗法

对抗法是通过对抗这一过程,矛盾的双方直接交锋,公开而坦率地交换该困难的相关情形,并力图清除他们之间的冲突,进而高达双方觉得满意的结果。基本假定是双方都能有所得(双方都胜的局势)。假使双方采取的是非赢即输的策略,那么该种矛盾处理就叫强制,而不叫对抗。所以,对矛盾的对抗来看,双方的立场和目标是有决定性意义的。

对抗法的处理方式

对抗法首要有谈判和启用第三方处理两种方式:

1、谈判:当双方对某件事意见不统一要获得统一时,就可以执行谈判。

谈判是矛盾的双方尝试获得统一,促成协议的过程,象买卖双方,讨价还价一样,谈判既有分配性的(即一胜一负),也有增益性的(双方都胜)。假使双方只目睹分配性的(一胜一负)的原因,谈判就不能致使对抗;假使双方能认识到增益性(双方都胜)的原因,谈判就能为矛盾的对抗式处理供应机会。表1列出谈判中的一胜一负式和双胜式策略间的某些不同。

表1谈判策略

双胜式策略 一胜一负式策略

1.觉得矛盾是一个双方的困难

2.追求共同的目标。

3.寻求双方都满意的创造性的协议。

4.强调相互依存关系力图使双方力量均衡。

5.坦率、诚恳和真实地表明一方的需要、目标和建议。

6.避免威胁(以降低另一方的戒备)。

7.将灵活态度传达给另一方。 1.觉得矛盾是一胜一负的局势。

2.追求单方面的目标。

3.强迫另一方屈服。

4.强调己方的独立性和对方的依附性,以增长一方的力量,压倒另一方。

5.采取欺诈的、不真实的和致使错误的方式表明一方的需要、目标和建议。

6.采取威胁(以强追对方屈服)。

7.传达坚持己见(僵硬顽固)的态度。

要想达到对抗型处理矛盾的方式,就务必开诚布公地交换意见,谋求共同的目标,采取灵活的立场,避免运用威胁手段。然而,采取该种策略难免要承受风险。有时候,采取双胜式策略的人容易被采取一胜一负策略的人所利用。所以,谈判能使人深陷两难窘境——坦率、诚实和信任产生的两难问题。谈判不是一种容易的处理矛盾的方法。

2、启用第三方处理矛盾。当矛盾的双方在谈判中深陷僵局,无法通过直接谈判来处理困难,在该种情形下,一名中立的人,一名供应咨询意见的人,对于帮助双方处理矛盾是有价值的。

第三方所起的作用如下:

1)保证相互激励。矛盾双方都务必有处理矛盾的积极性。

2)使双方力量高达平衡。假使双方力量不是大差不差相等,就难于建立相互信任和敞开沟通意见的大门。

3)使对抗的付出同步。将一方的积极建议与另一方的积极响应加以协调,是十分重要的。不能将该种倡仪和反映加以协调,就或许损坏将来的清除冲突的付出。

4)促进对话中的坦率气氛。第三方能够帮助双方确立对话务必坦率的准则,并能降低一方坦率而被另一方利用的风险。

5)使紧俏维持在“最佳”水平。假使威胁和紧俏程度太低,对于局势的更改(或困难的处理)就没有什么活力。然而,假使威胁和紧俏程度太高,双方就或许无法正确分析情形,看不清创造性的可供选择的处理方案。

第三方一般导致设法促进矛盾的处理,并非是提出一套特定的程序让双方遵守,但具有思维上和举动上的技巧的第三者可以有效地促进矛盾的处理。

首先,第三方务必能对矛盾作出正确的诊断。处理事实矛盾不同于处理感情矛盾。处理事实矛盾时要有处理困难的技巧;处理感情矛盾时则要具备克服消极情绪的能力。其次,第三方务必善于打破僵局,和在“适当”时刻打断双方行动。最后,第三方须确知自己能为双方所接受,并具有向双方供应感情上的支持和使双方都感觉到放心的个人声望。

有关条目

结构法

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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