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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

外汇网2021-06-20 23:47:54 69
薪资集体商量的含义

薪资集体商量是指企业工会(员工)代表与企业(雇主)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薪资分配制度、薪资分配形式、薪资收入水平等事项执行平等商量,在商量统一的基础上签订薪资协议的举动。

薪资集体商量的内容

(1) 企业薪资分配制度、薪资标准和薪资分配形式;

(2) 职工年度平均薪资水平及其变动程度;

(3) 奖金、津贴、补助等分配办法;

(4) 企业薪资支付制度,包含特殊情形下的薪资支付办法;

(5) 薪资协议的修改、变更条件;

(6) 薪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7) 薪资协议生效的起止日期;

(8) 双方觉得需要商量的与薪资待遇相关的其余事项。

薪资集体商量应遵循的原则

(1) 依法原则。企业薪资集体商量务必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薪资水平的确定应参照政府公布的薪资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参考水平,企业最低薪资标准等,薪资支付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得违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

(2) 平等原则。商量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商量权利,应该互相尊重,认真倾听对方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商量处理冲突,高达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的目的。

(3)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要注意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商量双方都要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前提,不应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略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也不应仅着眼于职工的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薪资水平的增降要随效益的增减而确定,同期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薪资成本率、分配关系和结构的调整,以及各自的承受能力等情形。

(4) 和谐、合作原则。双方在商量过程中,应该注意创造和维护和谐、合作的气氛,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举动。

薪资集体商量的形式

薪资集体商量的形式首要有企业薪资集体商量、区域性薪资集体商量和行业性薪资集体商量等。

企业薪资集体商量是以企业为单位,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依法执行薪资集体商量,签订本企业薪资集体协议。

区域性薪资集体商量是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如区、镇、村、街道、经济开发区等),由区域工会组织与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或企业方推选造成的代表,依法执行薪资集体商量,签订覆盖本地区所有企业的区域性薪资集体协议。

行业性薪资集体商量是以行业为单位,由行业工会组织与相应的企业组织、行业协会或由企业方推选造成的代表,依法执行薪资集体商量,签订覆盖本行业所有企业的行业性薪资集体协议。企业薪资集体协议确定的薪资标准等内容,不得差于区域性行业性薪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薪资集体商量制度的作用

薪资集体商量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机制。薪资集体商量制度,一面,能缩减市场经济中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薪资上涨与企业效益提升相适应,保证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面,有助于建立和谐平稳的企业劳资关系,加强企业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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