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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权一致原则

外汇网2021-06-20 17:56:33 325
释义

管理学名词,组织设计中遵循的传统原则之一。是指在一个组织中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应该与其所承受的责任相适应的准则。责权统一原则的内涵

(1)管理者拥有的权力与其承受的责任应当对等。所谓”对等”就是相互统一。不能拥有权力,而不履行其职责;也不能只要求管理者承受责任而不给予授权。

(2)向管理者授权是为其履行职责所供应的必要条件。合理授权是贯彻权责对等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务必依据管理者所承受的责任大小授足其相应权力。管理者完成任务的好坏,不仅取决于主观付出和其具有的素质,而且与上级的合理授权有紧密的关系。

(3)正确地选人、用人。上级务必委派恰当的人去担任某个职务和某项工作。人和岗位一定要相称。应依据管理者的素质和以往的状况,特别是责任感的强弱,授予他适合的某个管理岗位和权力。

(4)严格监督,检查。上级对管理者运用权力和履行职责的憎况务必有严格的监督、检查,以便掌握管理者在任职阶段的真实憎况。管理者渎职,上级应该承受两方面的责任:一是选入用人不当;二是监督检查不力。引咎辞职制度值得在中国推行。监督、检查应当首要由授权者履行。

责权统一原则也叫权责对等原则。责权统一的重要性

有责无权不仅束缚管理人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使责任制度形同虚设,最后无法完成任务;有权无责必然助长瞎指挥、滥用权力和官僚主义。有关发文

有责有权责权统一是机构改革原则体现

3月13号,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大会新闻中心就“中国的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情形”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专访。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今天的公布会上表明,实施问责制,是新一届政府着重强调的一个方面,要求各级政府、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士要依法行政,严格施政,守土有责,清晰所承受的责任和义务。

李长江说,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总原则是要体现出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首要负责,即有责、有权,责权统一。

李长江表明,自己作为国家质检总局的局长、政府的公务人士,一直都感觉到应当尽职尽责,把所赋予的职能完成好。重要的是把自己的阻力变成做好各类工作、落实各类工作的有效活力。(刘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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