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的贷款。一般来看,这类贷款首要用于能源、交通和原材料等基础工业的建设,其着重支持列为。
凡是具有法人资格,在经济上实施独立核算,能承受经济责任,并有还能力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国家准许的建设单位均可向银行申请基本建设贷款。
基本建设贷款的条件
1、贷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经有权机关准许,可行性研究数据或设计任书已编制完毕并上报审批。
2、贷款项目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和经济政策并纳入国家里、长期计划和行业规划。
3、贷款项目经历银行评估,产品适销对路有发展前景,经济效益好,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4、各类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并有不少于项目总投资20%~30%的自筹资金存入银行。
5、建设所需的土地、材料、设备、施工力量以及环保措施已基本落实。
6、贷款项目所采取的工艺须先进、技术过关。
7、投资后所需的原材料、燃料、活力、交通及协作配套条件有保证。
8、能落实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保证单位或属己的财产作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