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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

外汇网2021-06-19 17:43:10 146
简介

税务机关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征收机关。

具体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依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包含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地、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等,以及依据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设立的各级稽查局、涉外税收管理局等机构税务机关的权力

1.税务管理权。包含有权办理税务登记,有权审核纳税申报,有权管理相关发票事宜等;

2.税收征收权。这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包含有权依法征收税款和在法定权限规模内依法自行确定税收征管方式或时间、地点等;

3.税务检查权。包含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发票运用和其余纳税情形、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余财产执行查验登记等;

4.税务违法处理权。包含有权对违背税法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税收行政立法权。被授权的税务机关有权在授权规模内依照一定程序策划税收行政规章及其余规范性文件,做出行政解释等。

6.代位权和撤消权。本轮在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中,为了保证税务机关及时、足额追回受于债务关系产生的,以往很难征收的税款,赋予了税务机关可以在特定情形下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消权。税务机关的职责

1.税务机关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2.税务机关应该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

3.税务机关应该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相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4.税务机关应该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做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5.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运营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6.税务机关应该依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7.税务机关应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行和消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该依法承受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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