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
外汇网2021-06-19 16:53:15
208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觉得商标局初步审定给予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予以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增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降低审查工作的失误,加深商标意识,予以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余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本身权益的可能,杜绝权利矛盾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余公民或法人。异议的内容,首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觉得该商标违背禁用条款。 商标异议的作用 一、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二、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三、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得到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异议的重要性 1.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流程的重要程序。我国《商标法》确立了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为基本的确权原则。依照上述原则,商标专用权需要经历注册获得。法律对商标注册规定了一套完整的程序。欲获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余组织应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后,先对申请材料执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被受理的注册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即由商标局审查人士对申请注册商标能否符合法律规定执行审查;实质审查觉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被初步审定并刊登《商标公告》。此后,进入商标异议期,任何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初步审定商标提出异议。初步审定商标一旦被人提出异议,则会起步商标异议程序,由商标局依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对异议案件执行审查,做出裁定:假如异议不成立的,被异议商标给予核准注册;假如异议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2.商标异议是对商标局实质审查工作的有效补充。商标局对于商标注册申请执行的实质审查工作是一项将抽象的法律条款及审查准则应用于具体商标审查的实践活动。该种实践不可避免地承受下方三个方面的制衡:(1)在客观方面,审查工作的首要内容之一就是判定申请商标能否与他人在先注册或者在先申请的商标(下称在先商标)相矛盾,即申请商标能否与在先商标组成了同一种或者相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这一工作在技术上首要依靠商标注册与治理自动化系统来执行。该自动化系统将所有的在先商标纳入报告库,审查员通过运行审查程序来检索此数据库,将申请商标与符合条件的在先商标执行比较,做出判定。但该种方式存在两点缺陷:第一,报告库记录的信息或许存在差错。由于建立报告库是通过人工劳动完成的,此数据库记录了数百万条的商标信息,存在差错在所难免。第二,审查程序自身不或许检索出所有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形极其复杂,即使审查程序的设计尽或许全面地考虑了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类型,但显然无法穷尽。比如,对于字形相近的文字商标,现有的审查程序很难检索出来。(2)在主观方面,受于审查员在专业规模、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承受主观方面的原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或许得出截然相反的判定结果。(3)商标局实质审查工作只依据商标注册申请人供应的材料来执行,一般只能就申请商标能否违背禁用条款、能否与在先商标相矛盾做出判定。至于那些申请注册商标损害除在先商标权而外的其余在先权利以及以不正值手段抢先申请注册他人已经运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困难,很难通过实质审查工作来处理。所以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工作无法保证所有初步审定的商标都完全符合法律要求。换言之,的确有部分被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是存在瑕疵的。通过商标异议程序就可以对被异议商标作更深一步的审查,甄别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不予注册。所以,商标异议是商标局实质审查工作的有效补充。3.商标异议提升了商标局工作的透明度,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商标局工作执行监督。通过商标异议程序,社会公众(包含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余组织)可以对商标局的审查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进而对商标局工作形成有效社会监督。4.商标异议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工作,很难甄别出申请注册商标损害他人除商标权而外的其余在先权利和以不正值手段抢先申请注册他人运用在先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商标等情形。同期,对于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以及审查准则的实行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情况,在先商标权人也或许觉得初步审定的商标侵犯了其权利。通过异议程序,在先权利人以及在先商标运用人可以陈述自己反对被异议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与理由,阻止存在瑕疵的商标被核准注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面,法律也赋予了被异议人执行答辩的权利,被异议人通过答辩也可以针对异议理由执行反驳并供应相应的凭证材料,尽或许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 商标异议制度的负面作用 首先,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说,异议程序尽管不是每一个申请注册商标都务必历经的程序(据统计,被异议商标的数量约为初步审定公告商标的2%~3%),但异议阶段却是从初步审定到获准注册所务必历经的。即便没有发生商标异议,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也要等到三个月的异议期满后才可获准注册,进而延长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其次,被提出异议的商标也导致或许存在瑕疵,其最终是否获准注册,仍需经相关机关的审查。从商标局异议裁定工作的事实情形看,裁定异议成立不予注册的商标不足整个异议案件的50%。受于商标一旦被提出异议,就不能及时确权,异议裁定的时间又比较长(当前,商标局异议裁定需要两年多时间,假如当事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提出异议复审的,评审时间或许更长。假如当事人对评审裁定任然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被异议商标的权利长期处在待定状态,不利于被异议人环绕被异议商标开展运营活动。又一次,还或许显现恶意异议的情形,即出于不正值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实践中存在两种类型:第一,利用异议程序敲诈对方当事人。比如,曾经有某自然人针对国内一家知名的饮用水生产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然后通知被异议人,要求被异议人支付20万元作为代价换取其撤回异议。第二,利用异议程序作为冲击竞争对手的手段。比如,某公司原先就在仿冒竞争对手的商标,在得知对方已经申请注册商标后,就提出商标异议,阻止其注册。然后,趁异议裁定阶段对方商标不享有专用权之机大肆仿冒。针对恶意异议的情形,《商标法实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自该商标异议期满之日起至异议裁定生效前,对他人在与一种或者相似商品上运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举动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运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产生的损失,应该予以赔偿。”据此,恶意异议人在异议裁定阶段于相同或相似商品上运用与被异议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具有不法性,并需承受赔偿责任。同期,对于借用商标异议程序敲诈、勒索被异议人的,被异议人可以供应有关证据请求商标局提早裁定异议案件。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推荐文章
- 黑马在线:均线实战利器 9368 阅读
- 短线交易技术:外汇短线博弈精讲 4588 阅读
- MACD震荡指标入门与技巧 4744 阅读
- 黄金操盘高手实战交易技巧 5161 阅读
- 做精一张图 3852 阅读
热门文章
- 港币符号与美元符号的区别是什么啊? 27557 阅读
- 我国各大银行汇率为什么不一样啊? 17567 阅读
- 越南盾对人民币怎么算的?越南盾对人民币汇率换算方法是什么 12480 阅读
- 百利好环球欺诈,不给出金,无法联系。 11487 阅读
- 港元符号是什么啊 港元符号跟美元符号是一样吗 10648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