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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混淆

外汇网2021-06-19 16:52:55 169
商标混淆简述

商标的混淆误认困难是商标执法中最常见也是最不轻易把握的困难,由于由商标的近似而造成的混淆误认,一般是针对部分消费者来说,就执法者来看,对混淆误认的判定也难免带有主观色彩。在商标申请审查阶段,主管机关作出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易产生混淆的结论,多是基于一种机会,该种机会的推定,是审查人士根据商标审查的基本准则,结合多年的专业经验,以及模拟有关消费者在认购商品或选择服务时,对商标的识别能力而得出的。但是因审查人士本身条件的差别、商标的多样性以及审查标准的笼统性,又较难避免审查上的不统一和冲突现象,其后果不仅影响到审查机关的权威性,同期也会绐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所以,科学地策划和把握审查标准,是商标主管机关当前首要的工作内容之一。

受于审查标准设限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的秩序,设限过高以及审查人士在实施审查标准时过于机械等原因,会让一部分本该正常进入市场、正常发挥其功能的商标被拒之门外,从而产生当事人正值的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护;设限过低,则易使商标的区别功能被降低,或致使一部分缺少老实信用的运营主体,借他人商标之荣誉获取不当利益。

商标混淆的基本类型

(一)错误性混淆

错误性混淆往往缘于记忆误差。如下例中的英文商标,受于两商标均无含义,字母组合及视觉效果近似,读音不易区分,易使消费者因记忆误差而产生混淆;主体特质近似的图形商标亦属于此类;

(二)联想性混淆

联想性混淆则系指两商标虽有区别,但形式上相似,消费者虽不会将两商标误觉得同一商标,但有机会误觉得两商标同源。下图中的两商标虽于读音和含义上都存在区别,但两者均是以奥运会为背景的图形和文字的组合商标,用于相同或相似商品上时,易使消费者觉得二者指定运用商品的来源相同,从而产生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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