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Rutgers大学劳工关系研究所Joseph Blasi教授(1993)之定义,雇员收购是指一个公司中大部份或所有的雇员结合在一起,以共同营运(Co-operate)或是运用雇员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ESOP)模式将公司50%以上的股份买下。
EBO是管理层收购(MBO)的延伸和发展,使激励企业的管理层和激励企业雇员得以成功的结合。
EBO与MBO、LBO、ESOP的比较
在资本市场相对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MBO是LBO即“杠杆收购”的一种。杠杆收购是一种利用高负债融资,买入目标公司的股份,以高达控制、重组该目标公司的目的,并从中得到胜过正常收益回报的有效金融工具。一般组织杠杆收购的投资人有下方几类:
专业并购公司以及专门从事并购业务的投资基金公司; 对并购业务有兴趣的机构投资人; 由私人控制的非上市公司或个人; 能通过借债融资收购的目标公司内部管理人士。只在第四类情形即只有当运用杠杆收购的主体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经理层时,LBO才演变成MBO,即管理层收购。
EBO是雇员利用自有资本或融资资本买入公司股份或资产,而获得所在公司的控制权的举动。EBO是MBO的延伸和发展,使激励企业雇员得以成功的结合。
ESOP是英文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的缩写,译为“雇员持股计划”,指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它的含义是指企业内部职工通过适当的法定程序,有条件地拥有企业股份的企业制度。
ESOP与EBO在西方国家操作实践中并没有相同,ESOP多体现为一种企业的福利计划,政府也对其有特殊的税收优惠,首要有两种类型:杠杆化的ESOP和非杠杆化的ESOP。杠杆化的ESOP通过借款来买入公司发行的股份,发行企业以每年对ESOP的捐献和支付的股息来偿还贷款本息,公司捐献给ESOP用来偿还利息和部分本金的资金可以在计算纳税时扣除。在非杠杆化的ESOP中,一般由公司直接向ESOP捐献新股或是现金,现金用来买入公司的股票。但在我国现阶段,ESOP与EBO所指较为相似,国外意义上的ESOP根本不存在,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改制中ESOP与EBO差不多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