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期
外汇网2021-06-19 13:13:06
259
简述账期(account period)
账期是指从生产商、批发商向零售商供货后,直至零售商付款的这段时间周期。生产商或批发商在规定时期内予以零售商一定金额的信用额度,零售商在信用额度内不用付款就可以进货,但是在规定时期内务必回款,这个规定时期内的周期就称为账期,零售商的额度和账期一般可以依据合作的情形执行调整,回款信用越好则额度会越大。
在外贸行业中,账期的采取十分显著,一般信用证是45日,如此可以节省大批的资金,特别是交易时间非常快捷,降低了沟通成本;零售行业受于拖欠款严重,供货厂商会尽力避免账期,特别是对小零售商,一般要求全款提货,但对大的零售商,提供商一般予以适当的信用,所以致使账期,仍有一部分供货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会供应比竞争对手优惠的账期,自此也或许会致使信用风险。账期的本质账期的本质就是零售商(卖场)利用时间差对提供商资金的占用,零售商凭借范围优势和对终端客户的占领,享用着对提供商资源的侵占和掠夺。结果就是,很多零售商(卖场)投入少量的起步资金,就能上占用设备提供商的资金,下占用商品提供商的资金,进而把自己的业务运转起来,用赚来的钱付前期账款,滚动的结果就是零售商(卖场)不拿钱就能赚钱,甚至还显现了把越滚越多的未付货款抽出来开新店,打开投资局势,扩大连锁范围,如此必然就致使对提供商的账款支付越来越差于时,给提供商正常的生意经营产生了沉重的资金负担,而被账期拖垮的提供商也是屡见不鲜。
账期对提供商产生的不良后果:
1、资金负担。提供商对生产商的付款模式大多是现款,零售商的账期付款对提供商的资金周转形成很大负担。
2、运营风险。账期有机会使提供商资金周转不畅,对进货、缴税、促销费投入等导致负面影响,给正常经营导致风险,同期也存在着卖场忽然关闭、倒闭、老板卷款逃跑等风险。
3、对运营情形不能及时评估。账期的未按时结算,运营业绩无法精准体现,资金运用率无法评估。
4、资金阻力影响后期的业务发展。提供商的资金是有限的,全年各时段各品牌的资金运用已提早做好规划,一旦卖场货款无法及时支付,后期进货、促销等业务无法均正常开展。
5、雇员过分把精力放在对账期的关注上,对正常的业务举动用心不够。提供商业务员的回款指标考核占比例非常大,一旦卖场结算显现了困难,业务员要花费很多精力去处理,必然影响到正常的卖场业务维护、促销活动开展等工作。账期圈钱成零售业潜规则伴随我国连锁零售企业的高速发展,从超市卖场到家电卖场,大量连锁企业纷纷持续扩张开店。但是,国内连锁零售企业当前开店资金的80%左右都来自于占用提供商的货款,一旦零售企业显现困难或倒闭,提供商的货款也就跟随打了水漂。如大型连锁超市普尔斯马特在倒闭关门后,就留下了达到20多亿元的欠款无法偿还,也曾经发生过国内大型家电销售连锁企业拖欠家电厂商货款达半年以上的现象。连锁企业在急速扩张的圈地运动中,面对着重大的资金阻力,一旦已开店铺运营情况不好,其所承受的资金阻力就越来越大,为了减轻资金阻力,连锁企业只有持续地开店,吸引许多的提供商入场,销售后的资金就成了连锁企业的运营资本。从根本上表达,通过拖欠货款的方式,连锁企业把资金的阻力转嫁给了提供商,所以,以账期为名,行圈钱之实,是一部分连锁企业的惯用手段,也形成了零售行业的潜规则。普尔斯马特事件导致账期风波2005年在国内拥有48家连锁超市的普尔斯马特超市破产案即是典型的零售商拖欠货款、最终致使资金链断裂的案件。
普尔斯马特(中国)原是国内一家私营企业,1996年获得美国普尔斯马特在中国的特许运营权后,通过大炒“洋超市”概念,以“洋品牌”得到政府支持,并转化成“商业信用”,持续地开店造势,展示资金偿还能力强的假象,利用拖欠提供商大批货款、套取银行贷款等方式迅速扩张,一度在全国19个省市区建立了48家连锁店。
2004年11月,青岛普尔斯马特连锁超市由于拖欠提供商货款20多亿元,上百家提供商在其旗舰店讨要货款,抢夺货物。随后,抢货风潮快速在全国蔓延开来,重庆两家普尔斯马特旗下超市诺玛特也深陷这一风波。不足10个月,2005年普尔斯马特就宣称倒闭,重庆供货商没能从诺玛特收回一分钱欠款,自此揭开了该超市卷走提供商货款的全国连锁大案。
普尔斯马特就是利用账期延长支付货款期限,致使了对提供商结账危机的显现。普尔斯马特的基本做法是每一个供货商在进入超市的时机,都在合同中规定了货款的结算时间,也就是账期。受于商品的不同,普尔斯马特与不同的供货商签订的账期也各不相同,致使原先可以当时、当月结算的货款,超市却在合同中规定两个月、三个月之后才予以支付,个别商品的货款账期甚至长达五个月、半年。受于资金很难及时回笼,一部分提供商的生存发展承受了严重影响,为了能赶紧得到被拖欠的货款,这些提供商在不停地向超市交纳各种费用的同期,还不惜再拿出财物来贿赂店长等有关人士,以便使结账频率会更快些,额度更大些。普尔斯马特将占用的货款用于扩张和其余投资,在每开完一个新店后,立即抽出该店的流动资金再开新店或投资,以至于愈加严重影响了向提供商付款,也使多地分公司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最终套牢提供商和银行,自此产生的恶性循环导致了重大的金融风波。
继普尔斯马特事件之后,2005年10月到11月阶段,“西南家电王”盛兴在北京开设的五家门店有四家陆续关门。盛兴四家门店关门的原因是断货,受于迟迟不能结算拖欠的货款,审慎的提供商停止了供货。而盛兴超市拖欠货款1亿多元,也遭遇提供商联合上门讨债。11月29号,北京联友超市5家门店忽然关门。12月7号,号称广州“第一生鲜超市”的广州家谊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宣布破产,因运营管理不善,家谊账面负债4亿余元。
一连串超市的陆续倒闭,暴露出我国超市迅速扩张中过分占用提供商资金的通道利润模式的困难。零售企业肆意拖欠供货商货款,无序收取进场费最终致使恶劣的零供关系持续激化。零售商提供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账期困难是零供冲突的重要困难,也是零供关系恶化的导火索。据中国连锁运营协会发布的《中国零售商和消费品制造商工商合作调查研究数据》,在迅速消费品企业关心的首要困难中,“信用不错,不拖欠货款,付款结算精准无误”接连三年排名第一,关注率高达96%以上。当前,国内无论是外资依旧内资零售商都存在账期过长的困难,原先可以当时、当月结算的货款,一部分零售商却在合同中规定两个月、三个月之后才支付货款,个别商品的货款账期甚至长达是五个月、半年。受于资金很难及时回笼,一部分提供商的生存发展承受了严重影响,甚至被逼破产倒闭。
为保护不公平交易关系中提供商的权益,一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对货款账期作出清晰规定的现象并没有少见。我国在研究起草《零售商提供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货款账期条款的过程中,一面学习借鉴国外的规定,另一面从中国事实国情出发,普遍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并专门于2006年4月召开零售商、提供商座谈会研究合理账期的困难。据零售商、提供商反应,当前,收货后60日支付货款,是零售商能够做到、提供商可以接受的相对合理的货款支付期限。
2006年10月13号,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公布了《零售商提供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从2006年11月15号起施行。
《零售商提供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规定:零售商与提供商应按商品的属性在合同中清晰约定货款支付的期限,但约定的支付期限最长不胜过收货后60日。
同期,商务部等五部门在就《零售商提供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对为何要规定货款账期解答说:
“账期困难是零供冲突的重要困难。当前,国内无论是外资依旧内资零售商都存在账期过长的困难,原先可以当时、当月结算的货款,一部分零售商却在合同中规定两三个月之后支付,个别商品的货款账期甚至长达半年。为保护提供商的合法权益,一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对货款账期作了清晰规定。《办法》借鉴国外规定,从国情出发,确定收货后60日支付货款。这是零售商能够做到、提供商可以接受的相对合理的货款支付期限。”
对零售商拖欠货款困难有哪些规定解答说:
“一是限定零售商与提供商约定的支付货款的期限,最长不胜过收货后60日。
二是制止零售商拖延支付货款的有关举动。零售商不得以提供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仍未办结、提供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高达零售商设定的数额、提供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以及其余违背公平原则的事项为由拖延支付货款。
另外,针对提供商对账难、查账难的困难,《办法》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或提供商没有供应必要单据外,零售商应该及时与提供商对账。”
《零售商提供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不仅将支付货款期限执行了缩短,还对退货、返利、进场费等提供商反应较大的困难执行了规定。商务部条法司主管觉得,这一措施是用法制的手段规范零售商和提供商的交易举动,有助于促进国内零售行业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平稳,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推荐文章
- 黑马在线:均线实战利器 9365 阅读
- 短线交易技术:外汇短线博弈精讲 4581 阅读
- MACD震荡指标入门与技巧 4733 阅读
- 黄金操盘高手实战交易技巧 5148 阅读
- 做精一张图 3844 阅读
热门文章
- 港币符号与美元符号的区别是什么啊? 27532 阅读
- 我国各大银行汇率为什么不一样啊? 17539 阅读
- 越南盾对人民币怎么算的?越南盾对人民币汇率换算方法是什么 12454 阅读
- 百利好环球欺诈,不给出金,无法联系。 11474 阅读
- 港元符号是什么啊 港元符号跟美元符号是一样吗 10631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