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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贷款制度

外汇网2021-06-18 23:58:35 117
再贷款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第四项规定:“中国人民银举动实施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四)向商业银行供应贷款;”

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贷款。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的规定,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依据贷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信用贷款和再贴现两种。信用贷款是指人民银行依据金融机构资金头寸情形,以其信用为保证发放的贷款。又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和第27条的规定,信用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供应的贷款,不包含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余金融机构。所以,在我国,再贷款即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供应的信用贷款。

再贷款的作用首要体现为:第一,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再贷款利率,影响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的成本和可运用额度,使货币提供量和市场利率发生改变。比如,当中央银行要缩减银根实施紧缩政策时,它可以提升再贷款利率,降低基础货币的投放量,增长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的贷款成本,压抑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的贷款;第二,再贷款利率的调整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和社会宣传货币政策变动的一种有效方法,它能造成预告效果,进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民众的预期。当中央银行提升再贷款利率时,显示中央银行对通胀的进度发出了警示,使厂商慎重从事更深一步的投资扩张;当中央银行减弱再贷款利率时,则表明在中央银行看来通胀已经缓和,如此就会刺激投资和经济上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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