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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管理

外汇网2021-06-18 23:21:36 147
什么是证券管理

证券管理是有权机关和组织依照法律和规则,对证券的发行、交易及有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旨在维护证券市场的有序和高效,防范市场风险,从而保护投资人利益的活动的总称。

">编辑]证券管理的特点

证券管理制度具有下方几方面的特点:

(一)证券管理主体的特定性。

(二)管理举动的法定性

(三)管理举动的法定性

(四)管理目的的清晰性

">编辑]证券管理的一般原则

(一)公开原则。证券市场生命力的强弱取决于其透明度的高低,奉行公开原则是维持市场透明度的核心。公开作为各国证券法的精髓,是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有效管理市场和保证市场平稳有序的有力手段。公开原则的核心在于市场信息的公开化,证券投资是一连串信息分析处理的结果,只有市场信息能客观、公正、全面、精准、及时地公布和传播,才可使投资人较为全面地做出分析和选择,执行理性投资,使证券价格不被扭曲,防止证券欺诈和市场操纵等不法举动。实际上,在证券市场特别是新兴证券市场中,广大中小投资人在获取和处理信息方面处在劣势,证券发行人和机构投资人则有信息优势,一旦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信息在交易参与者之间的分布不对称时,就有机会使处信息劣势的市场参与者做出不利于自己的投资决策,致使利益受损。所以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健全的信息披露和传导机制来保证市场规范高效运行,才可使投资人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护。公开原则在证券管理中不仅体现给市场的公开、市场主体及其举动的公开,还体现为法律规则的公开,执法管理活动的公开。

(二)公平原则。在证券市场,公平指市场交易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市场机会均等、交易等价有偿,要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公平原则的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所有市场主体执行公平竞争的环境。依该原则,证券发行人有公平的筹资机会,证券商和其余中介机构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投资人的平等的交易机会。进人证券市场之后,所有参与者不因其职能的不同、身份的差异,经济实力的强弱,而承受不公平的对待,而应遵守共同的市场规则

(三)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证券管理者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对所有被管理者一视同仁,公正对待。公正是达到公开、公平的保障。在此原则下,证券管理者要解决到立法和策划规则的公正、实施法律和规则的公正。对证券纠纷的处理、对证券违法举动的处理,都应该公正执行。

(四)效率原则。证券市场因其能快速灵活地筹集资金、优化配置社会经济资源、分散投融资风险而形成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证券管理者应以保持市场的效率,提升参与者对市场有效运行的信心为己任。效率原则要求证券价格对信息的反应程度是充分而全面的。交易主体的平等地位、均等机会和自主自愿能维护充分的市场竞争,但是,使交易者处在平等的竞争地位,并没有能最好地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利益,当市场发生频繁而强烈的波动时,价格远远背离证券的内在价值,不能充分反应稀缺与需求情况。扭曲的单价信号会让投资人造成错觉,做出基于错觉的投资分析,难免产生损失,影响市场的效率。一般来说,衡量证券市场效率高低的标准有:证券市场范围的大小;证券种类的多少;交易制度的完备程度;市场的公开程度;证券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和可操作性的强弱。

(五)法制原则。法制原则是指证券管理要严格依照法律和规则来执行。发达国家管理证券市场的成就经验显示,通过立法和策划规则把对证券市场的管理法律化、制度化,才可使证券市场的运行有规矩,管理有根据,进而加强证券管理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平稳性。法制原则是证券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管理者的地位和职责要通过立法来确定,证券市场的运行、规范和发展要以科学完备的法律规则为根据。以法律和规则来设定市场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和制止各种危害社会利益的举动,维护市场的有序和平稳。没有健全的法律规则体系,证券市场只能处在盲目无序的状态,证券管理缺乏根据无从着手,其健康发展也无从谈起。

">编辑]证券管理的必要性

1.是保障证券活动与经济主体利益合理化的需要

证券管理的首要目的之一,就在于保护投资与筹资者双方的权益。受于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大量,有从事证券业的金融机构,筹资企业,法人投资人和个人。所以有必要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以保障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是联系投资人与筹资企业的中介机构,假使这个“桥梁”显现困难,将使证券市场显现极大的混乱,投资人遭受损失,急需资金运用的企业筹集不足资金。所以,务必通过适当的管理条例和章程,对其执行宏观管理。对于筹资企业,受于金融体制的改革,使企业在间接融资的同期,又多了一条直接融资的途径。但务必对筹资企业严格审核和监督,制约效益差的企业发行证券,并防止企业利用发行证券的可能搞欺诈活动。对于投资人,我们要保护其利益,如买入债券的投资人到期可收回本息、股票投资人可得到红利并参与企业运营等,这些都应通过法律条文形式清晰下来,由证券管理机构监督实施。同期,又要防止投资人过分投机,操纵股市等。

2.是维护证券市场公正性的需要

证券交易一般均为通过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采取集中竞价买卖方式执行,这就要求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士遵守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精准地公开市场信息,不做内幕交易和向外界表露内幕消息。为保证证券交易公正的执行,需要制订一连串的法规和操作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的双重管理,严格监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监督,首先可促使证券运营机构采取一部分现代化的通信设备,以保障市场信息公开化,还可提升证券行业管理效率,并有助于主管机关藉此对市场执行监控。其次可促进建立有关的操作制度,促使工作规范化,以防止交易显现漏洞和差错,并提升工作效益,防止舞弊举动。又一次,对一部分违纪举动和当事人执行严肃处理,对证券行市执行操纵的圈内人员,或者少数里应外合执行操纵,以谋取不正值利益的人和事,可;以通过监督和管理加以揭露,并执行严肃处理。

3.是提升证券市场融资效率的需要

证券市场采取直接融资的手段为企业筹资服务,直接融资要能为广大投资人所接受,筹资企业就务必将自己的运营情况向社会公开。这些公开的内容包含企业的资本组成、运营规模、差不多3年的资产负债情形、招股表明书或债券发行章程等。证券管理部门务必依法对公开的内容执行审核和监督,以保证筹资企业公开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杜绝“虚假”证券和“弊脚”证券的出笼,保护投资人利益。通过增强管理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尽或许引向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企业上去,提升融资效率。

4.是维持证券市场平稳性的需要

证券投资中的股票投资是一项具有高度风险的投资,有机会赚,也有机会赔,而且往往风险越大、获利机会越多。证券主管机关可以通过严格的证券管理以避免和降低风险。首先,证券管理机关通过严格审核发行公司证券的质量和真实性,杜绝“垃圾”证券和“虚假”证券的出笼,保护投资人利益。其次,各证券公司和证券管理机关可以通过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宣传证券投资知识,提升市民的风险意识,审慎人市,做一个理智的投资人。又一次,证券管理机构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采取一部分措施,防止股价的大涨大跌现象。这些措施包含采取制约股价大程度波动的“涨跌停坂”,用交易流量多少确定股价波动程度,增长股票发行的数量和种类,以及建立经济手段的调控措施等。

5.是达到投资人之间公开竞争的需要

证券市场上的投资与投机交织在一起,有时很难区分,但是过分投机的危害很大,由于它会损害其余投资人的利益产生市场的震荡。如国外早期证券市场上显现的洗售和卖空等举动,会产生其余投资人对价格升降趋势造成错觉,进而盲目抛售和买进证券,最终由欺诈者赢利。在证券市场的成长初期,该种投机往往与非法交易混在一起,形成了场外的非法交易,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保证投资人之间的真正的合理公开竞争,务必建立起相应的法规根据。我国的《证券交易法》、《证券投资法》等法规应早日颁布。

6.是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协调发展的需要

高效率的证券市场有助于国民积蓄向工业等经济部门顺遂流动,方便和增速企业的筹资、融资活动,有助于生产性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运用,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协调地发展。

">编辑]证券管理的模式

证券管理模式因经济发展水平、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文化传统、政府调控经济的手段等原因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色。依据对国家管理与自律管理的重视程度的不同,可以把当今首要国家和地区的证券管理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国家集中统一管理模式。该种类型以行政管理为主,以自律管理为辅。在此种模式下,由政府下属的部门,或由直接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全国性证券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执行集中统一管理,而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商协会等自律组织起辅助作用。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巴西、我国台湾地区等是集中统一管理模式的代表。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之下,达到了立法与执法的统一,能克服地方立法与执法的各自为政,保证证券市场管理的权威;能协调证券市场,提升市场运行效率和管理效率;管理者与其余市场主体高度分离,地位超脱,有助于执法的公平和公正,能有效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统一履行职责,还便于实施国际监管的协作。其不足之处是:管理者的超然地位,产生与市场之间的距离,有机会使管理工作脱离市场事实,减弱效果。加上管理者处在市场之外,影响对市场反映的灵敏度和对市场消极原因的预见与防范。

(二)自律模式。该种类型以自律管理为主,以行政管理为辅。在此种模式下,基本依照市场长期发展中自然形成的交易惯例或法律化了的交易规则,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商协会等自律组织对会员及相关市场主体执行管理,进而达到对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维护。没有策划证券市场管理法律,也不设立全国性的证券管理机构。英国、意大利、荷兰、瑞典、挪威、爱尔兰等是自律管理模式的代表。实施自律管理的场合下,管理者均为来自证券市场的专家,具有完备的知识结构,积攒了丰富的市场运转与管理的经验,管理较为内行,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敏锐性,能避免因管理不当而给市场产生的不良影响。受于市场惯例、自律组织规则等是从市场中抽象出来的,贴近市场,应变灵活,进而降低给市场发展产生障碍的机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利益与共,不存在对立,能导致管理上的便利。自律组织对市场发生的违规举动能作出快速有效的反映,减弱管理成本。但是,自律管理模式也存在着缺陷,首要有:缺乏全国统一的证券法律和统一的管理机构,产生市场规则的不统一和执法强度不够,不利于全国市场的协调发展;管理着重在于保障市场的有效运作和保护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利益,降低了对投资人利益的保护;在证券市场日益世界化的趋势下,不便于开展国际监管合作。近年来,不少实施自律管理模式的国家,已着手克服自律管理的不足,渐渐向集中统一管理模式靠近,如英国在1996年宣布要彻底更改证券市场的传统管理模式,增强政府管理的强度,并在此后采取了一连串行之有效的行动。

(三)行政管理与自律管理结合模式。该种模式把行政管理与自律并重,既注重政府的行政管理,又强调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德国是这一模式的典型。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商协会等自律组织的作用,是德国证券市场管理的一贯传统,与英国不同的地方是,德国各州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对辖区内的证券交易所实行着有效的行政监管。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德国在1994年成立联邦证券交易监管局,从此有了全国统一的证券管理的专门行政机构,并通过立法扩大了各证券交易所和州政府的监管权限。该种模式兼取了上述两种模式的优点,并克服了其不足之处。被一部分人觉得是证券管理模式的首选类型。

">编辑]证券管理的意义

证券管理旨在使证券的募集、发行、买卖等市场举动能在相对公平、合理、规范、有序的条件下完成,维护多数投资人(尤其是中小投资人)的利益。在证券发行环节,公开数据书原则的建立使广大投资人可以相对详尽地了解发行公司的情形,并以此决定自己的投资策略。在证券交易环节,地区及国家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投资人给予了安全便捷的交易场所。同期,证券管理者通过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管理与监控也维护了投资人的利益。如当上市公司发生了巨大变动或发布巨大信息时,交易所可以暂停其股票的交易。当多数股票价格因突发性事件显现巨幅波动时,交易所可以通过临时休市的方式帮助投资者复苏理性分析,当前世界上的一部分证券交易所还保留了日涨降幅的限额。对证券商的管理以及各种反欺诈举动的法律、法规,相对地防止了证券发行及交易过程中的欺诈举动和内幕交易,这在维护大量投资人利益的同期也保障了整个证券业的平稳和繁荣。上市公司定期公开数据制度的建立;使公众投资人能平等地得到相关信息,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证券业的存在同发展离不开证券投资人,因此证券管理的原则出发点就在于积极维护多数投资人的利益,使许多的人参与证券投资.

参考文献 ↑ 1.0 1.1 1.2 赵万一.证券法学 最新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 ↑ 戴士根,葛光日.证券学原理.企业管理出版社,1994年04月 ↑ 顾肖荣.证券管理与证券违规违法.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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