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所谓商品流转额,是指在商品流转中因销售或购进商品而发生的货币收入或开支金额。所谓非商品流转额是指各种劳务或服务性业务的收入金额。
流转税类包含升值税、消费税、运营税、关税等。特质
流转税法的特征是由流转税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整经济中的作用决定的。流转税是间接税,具有税源平稳、征收及时、征收便利、税负隐蔽等优点。流转税法在大部分低收入国家和少数发达国家组成主体税制。
1.流转税法是财政收入的平稳保障。
2.流转税法简便易行。
3.流转税法课税隐蔽。
4.流转税法可以从多方面对经济加以调节。沿革
1994年前的流转税法
流转税法是伴随商品交换的显现而造成的。
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行要则》,统一全国税政,规定开征的流转税首要有货物税、工商运营税和关税,并随后按税种发布相应的税收条例。
1984年,我国全面改革工商税。国务院依据全国人大授权,于1984年9月18号公布《产品税暂行条例(草案)》、《升值税暂行条例(草案)》、《运营税暂行条例(草案)》,对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运营额分别征收产品税、升值税、运营税。
1994年后的流转税法
1993年12月13号国务院颁布《升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运营税暂行条例》,对流转税法执行巨大改革:
1.流转税法的改革遵循公平、中性、透明、广泛原则,流转税税负总的水平维持不变。
2.改革后的流转税由升值税、消费税、运营税以及关税、土地升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证券交易税组成。
3.对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全面征收升值税,对绝多部分劳务和销售不动产暂不征收升值税。
4.对征收升值税后税负下滑较多的产品以及部分需实施特殊税收调节的消费品,在征收升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消费税。
5.对不征收升值税的劳务和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征收运营税。
1993年12月29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升值税、消费税、运营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从1994年1月1号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国务院公布的《升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运营税暂行条例》,进而统一了内资、涉外企业适用的流转税法。完善
1.提升流转税法的立法层次。
2.改生产型升值税法为消费型升值税法。
3.扩暴涨值税的征收规模。
4.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规模和征税环节。征税规模
在中国现行税制中,流转税包含升值税、消费税和运营税三大税种,它们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征税规模的差异。
升值税
①生产企业生产并销售的应税货物
②商品流通企业销售的应税货物
③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
④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消费税
①生产企业生产并销售的11类应税货物
②报关进口的11类应税货物
运营税
①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七大行业供应的应税劳务
②所有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转让无形资产与销售不动产两类举动。区别
混合销售举动与兼营非应税劳务举动的区别(同期涉及升值税与运营税两个税种)
混合销售举动
1.含义:一项销售举动假使既涉及升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又涉及运营税应税劳务,且它们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即为混合销售举动。
2.税务处理原则:①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运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运营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运营者的混合销售举动,看为销售货物,应该征收升值税;②其余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举动,看为供应运营税应税劳务,应该征收运营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举动
1.含义若纳税人在从事升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或供应升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期,还供应运营税应税劳务,且供应的运营税应税劳务与某一升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即为兼营非应税劳务举动。2.税务处理原则:①纳税人若能分别核算升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和运营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则对升值税应税货物和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审征收升值税,对运营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即运营额)按适用的税率征收运营税;②纳税人若未能分别核算或不能精准核算升值税应税贷物或劳务和运营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则其运营
税应税劳务应与升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一并征收升值税。有关书籍
《流转税法》
作者:刘隆亨著
出版项:北京大学出版社
丛编项:税法丛书
装帧项:精装20cm/430IS
BN号:73010547
核心词: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税务 图书简介:《流转税法》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事态和实施依法治税的需要,由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尽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共同组织的这套税法丛书,包含《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和特种税法》、《国际税法》、《税收程序法》、《比较税法》、《税法讲座》第七册,是国内首批系统学习、研究、宣传、应用税法的专著,也可以作为教材和参考书。它由国家税务总局一部分有经验的负责同志和专家教授共同撰写,是国内一套完整、系统、富裕权威性的税法丛书。读者对象包含中国税务部、公司企业管理人士、高等院校的教师和研究生、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