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会计税务文章详细

车船税

外汇网2021-06-18 00:14:28 132

简介

车船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对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纳税人征收的一种税。需要缴纳车船税的车船是依法应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具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车辆,一类是船舶。其中,车辆为机动车,包含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仍有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以及摩托车这几类。此外我们对一部分专项作业车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也是要征收车船税的。船舶作为机动车和非机动驳船作为车船税的征收对象。车船税是对车船的拥有者、管理者征收的税收,这个税也应当由车辆和船舶的拥有者和管理者来缴纳。

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对于满足广大民众的旅行需要,减轻城市化进度中造成的交通拥堵,以及促进城市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国家当前着重扶持和发展的对象。所以,在税收上予以优惠照顾是一种政策上的倾斜。该种公共交通事业有很显著的公益作用,乘坐公共交通的乘客大部分均为中低收入者,是普通的公民。公交系统体现公益性就是公交票价是由国家行政控制的,由行政定价。整个行业的盈利水平很低,甚至有些均为亏损的,要靠地方财政的补助才可保持正常的运作。国家予以减免税照顾也是十分必要的。出租车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通车辆,假使对出租汽车减免车船税,而对其余营运车辆正常征收车船税,则不能体现税收公平性和公正性原则。

历史沿革

明清时,曾对内河商船征收船钞。

解放前,不少城市对车船征收牌照税。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颁布了《车船运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对车船征收车船运用牌照税。

1986年9月国务院在实行工商税制改革时,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运用税暂行条例》。依据相关规定,该条例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所以,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仍征收车船运用牌照税。[1]

车船税法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下方简称条例),策划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第一款所称的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运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

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第二款所称的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依法具有车船管理职能的部门。

第四条 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余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该缴纳车船税。

第五条 条例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使的车辆,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非机动船是指本身没有活力装置,依靠外力驱使的船舶;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

第六条 条例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拖拉机,是指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

第七条 条例第三条第(三)项所称的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渔业船舶。不包含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以外类型的渔业船舶。

第八条 条例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是指依照规定在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用牌照、武警牌照的车船。

第九条 条例第三条第(五)项所称的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实施警务的专用船舶。

第十条 条例第三条第(七)项所称的我国相关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十一条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相关人士在办理条例第三条第(七)项规定的免税事项时,应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具本机构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和车船所有权证明文件,并申明免税的根据和理由。

第十二条 纳税人未依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供应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十三条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第十四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阶段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该从公安机关出具有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第十五条 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该在买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期缴纳车船税。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供应车船的有关信息。婉拒供应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已完税或者依照条例第三条第(七)项、条例第四条规定减免车船税的车辆,纳税人在买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应该向扣缴义务人供应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不能供应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的,应该在买入保险时依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第十八条 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

第十九条 纳税人在买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二十条 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该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纳税人完税的证明。除另有规定外,扣缴义务人不再给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如有需要,可以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暂行条例

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事实情形,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规模和税额程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清晰车辆的子税目税额程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程度内确定。

第一条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非机动车船(不包含非机动驳船);

(二)拖拉机;

(三)捕捞、养殖渔船;

(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五)警用车船;

(六)依照相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七)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该给予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相关人士的车船。

第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当地事实情形,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予以定期减税、免税。

第三条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四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当地事实情形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第五条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第六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运用人应该代为缴纳车船税。

第八条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该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税务机关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手续费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策划。

税费改革

改革车船运用税和车船运用牌照税首要基于如此几点考虑:

一是外资企业适用1951年颁布的《车船运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而内资企业适用1986年公布的《车船运用税暂行条例》,内外税制不统一,不符合简化税制与公平税负的要求。

二是车船运用税和车船运用牌照税的征税规模不尽合理。对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和拖拉机征税,而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不征税,显然有失公平的原则,也不能体现国家的惠农政策。

三是税额标准几十年没有调整,显著偏低,收入范围太小,致使该税种的作用很难发挥。四是没有有效的控管手段,漏征漏管现象严重。

新车船税与原来施行的车船运用牌照税对比,首先是实施了内外税制统一。以前的车船税是对内资企业征收的车船税,车船运用牌照税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内外资企业实施两种不同的税制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世贸原则的。通过这次车船运用牌照税的改革,把两个税种合并,实施了新的、统一的车船税条例。以前的车船运用税和车船运用牌照税的税性是运用和财产两者兼有的税收。而这次我们把新的车船税定位为财产税,这也是为我们今后建立中国特色的财产税制度做了一个必要的预案。和原来两个税种对比,税额有所调整。

车船税更深一步对免税规模做了调整,突出处理了税负不公的困难。举一个例子来看,以往的车船运用税对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车辆是免税的,这次调整取消了这条规定,体现了税负的公平。此外,原来车船运用税的规定是对非机动车也要执行征税,而从环保的角度以及照顾低收入者的角度考虑取消这条规定是有助于体现中央的政策精神的,对低收入者予以必要的照顾,同期也体现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实施了新的征收方式,极慷慨便了纳税人纳税。以往受于车辆的数量不多,而且首要汇聚在公车上,一般都实施到税务部门直接交税。但伴随经济的成长,汽车进入了普通家庭,汽车的数量急剧增长,再采取以前的方式交税的话会给纳税人导致很多的不便。所以我们就尽或许地为纳税人供应一个快捷、方便的环境和条件。

新的车船税条例发布的时机在征收方式上做了一个巨大的改革,就是对应纳税车船的拥有者或者管理者在买入交强险的时机就一并把车船税交了。纳税人为车辆的事情跑一趟可以一举两得,省了很多的时间。

新税收

2010年10月15号,国税总局网站表露消息,国车船税新政策将分为7个梯度依照排量执行征税,与现行政策对比,排量在1.0升及下方的乘用车税负减轻,尤其是1.0-1.6为720元,1.6-2.0为1200,在这两个规模内,是广大普通消费者一般选择买入的,但是这个阶段的车船税却上涨,毕竟给广大的普通市民导致更大的负担。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长。

专家表示,本轮全国人大对车船税立法,在达到提升原税法法律级次目标的同期,更重要的是对现行车船税税制执行改革,使车船税的征收与乘用车的排量挂钩,进而体现出激励节能减排的导向。该专家表明,在他了解到的车船税改革方案中,车船税新政策首要体现为,乘用车将分为7个梯度依照排量执行征税,其中,排量在1.0升及下方的乘用车税负减轻,主体乘用车车型税额适当提升,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长。依照不同排量实行阶梯式征税,其目的就在于激励发展小排量汽车,引导消费者节能减排。[2]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