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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反向收购?反向收购是什么意思?

外汇网2021-06-17 16:07:00 395

什么是反向收购?反向收购是什么意思?反向收购又称“后门上市”或“逆向收购”,是指非上市公司买入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获得上市的地位,然后导入自己相关业务及资产,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一般来说,反向收购是私营企业的较佳选择。

一般程序

下图所示为反向收购的一般程序,整个步骤包含下方各类有关连之交易:

1、收购人买入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即30%或以上的股份,或差于35%但能予以收购人上市公司管理权的股份比例);

2、收购人导入新资产予上市公司,并将一部分收购人没有兴趣运营的资产由上市公司卖给前控股股东;

3、收购人在获得上市公司30%或以上的股票股权后,须依据证监会的收购及合并守则往上市公司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第一阶段-控股股权转让

第二阶段-资产导入及/或卖出

反向收购的好处

1、对上市资产项目的要求较为灵活

一部分有兴趣上市的公司,由于拥有的资产临时未完全高达上市规则内的新上市要求,比如在差不多相同的管理层下运转三年,三年盈利水平未高达近期一年港币2,000万元和前两年合共港币3,000万元的水准;在这些情形下,有兴趣上市的公司可无需多等一段长时间使其资产满足联交所上市规则内的要求,而可通过收购一家已上市公司在较短时期内高达上市的目的。

2、节省筹备工作和时间

透过买壳上市,如没有涉及更改公司的主运营务或把大批资产注进或拨离上市公司,收购者可避免做大批和申请上市相关的工作,包含三年会计数据、评估数据、重组、编撰招股书和盈利预期等工作,收购上市较直接申请上市可节省约多个月的预案和实施时间。

3、减省中介机构费用

受于收购上市所涉及的工作量及时间较直接申请上市少,所以一般所需付给中介机构的费用相对地也较少。但须注意,在股市低迷时,所要支付的上市公司控股溢价比较低,但是假使股市处在高峰期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往往要求较高的控股溢价,而收购者需考虑这溢价能否合理,衡量时间及成本才做出决定。

合并守则

1、如收购人于买壳上市交易完成后得到上市公司35%或以上的股权,收购人须依据收购及合并守则内的详细规定,往上市公司所有股东提出全面收购。收购及合并守则的基本要求是所有股东在上市公司控股权易手时均得到同样对待,并绝对禁止额外予以控制性股东任何非公开的报酬,作为卖出控股权益的条件。

2、收购及合并守则内就全面收购有详细规定,其中包含:

(a)所有与收购事宜相关的人员应当快速披露相关资料,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防止产生虚假市场;

(b)收购人当获得35%或以上的股权时,务必立刻做出相关全面收购的发布;

(c)上市公司董事局务必紧密注意其股份及成交量,在得知或许致使全面收购的情形后务必立刻向市场发出发布;

(d)上市公司董事局应为股东利益着想,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就全面收购的条款能否公平及合理一事,向董事局供应意见。如上市公司任何董事在收购事项上有任何利益矛盾,董事应设立一个独立委员会,以便董事局就相关强制性全面收购实施其职责。

3、上市公司如卖出部分资产给前控股股东,该卖出事项务必先得到证监会答应。在一般的情形下,证监会一般会要求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做出公开声明,表明该卖出事项的条件是公平合理的,而该卖出事项亦须事先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得到准许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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