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凭证
此处的收益凭证是指证券公司发行,约定本金和收益的偿付与特定标的有关联的有价证券。特定标的包含但不限于货币利率,基础商品、证券的单价,或者指数。券商收益凭证
证监会在其起草的《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暂行规定》中说,在对现有证券公司债券、次级债相关规定执行细化的同期,允许证券公司依照规定发行收益凭证这一新的融资工具。
在此之前证券公司的融资途径较少,首要局限于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回购、短时间融资券等短时间负债工具,且额度有限;证券公司尽管可以通过上市、增资、向股东发行次级债等方式执行融资,但也很难形成连续有效的融资方式。依照这一暂行规定,券商收益凭证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还可以向单一客户定向发行;证券公司可以依据本身和客户的需求,自行约定收益凭证的期限;收益凭证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柜台市场等场所发行、转让。但证券公司公开发行的收益凭证,须经历证监会准许;非公开发行收益凭证,只能面向合格投资人执行,而合格投资人数量不得胜过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