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内容
非生产领域经济学
学科体系
非生产领域经济学的学科体系包含:服务经济学卫生经济学教育经济学图书馆经济学等。服务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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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济学
图书馆经济学
图书馆经济学
意义
非生产劳动就生产劳动的基本定义来说,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区别开来,起码在理论上没有什么疑难之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是为社会生产新价值(余下价值)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则是不生产价值,进而也不能为社会供应新价值(余下价值)的劳动。依照同一定义,也还可以包含此外一种非生产劳动,即他尽管生产价值,但所生产的价值不能弥补他所消费的价值。在该种情形下,该种劳动并没有增长社会总价值,甚至降低了社会总价值,也就是说,并没有为社会供应新价值。所以,应属于非生产劳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该种情形显现为作为生产者集体的企业是不盈利的、是亏本的,因此这个生产者集体形成非生产劳动者,会被社会淘汰出生产领域。至于从生产劳动的补充定义来说,困难就会复杂得多。在马克思时代,生产劳动是指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则是供应服务的劳动。在现阶段,生产劳动已包含供应服务的劳动,那么,能否还存在非生产劳动呢?假使存在,什么是非生产劳动呢?假使不存在,能否人的一切活动均为生产劳动呢?如此,岂不是从根本上否定了对这个困难的研究吗?在理论界,受于没有精准界定现阶段的生产劳动,因此也没有提出和处理些困难。要得到正确答案,需要探讨下方几个有关困难。第一、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意义。从生产关系上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意义,马克思已作过深刻的论述。当下需要清晰的,是该种划分对经济发展的意义。前面说过,生产劳动概念的演变过程中显现过三个阶段:在自然经济和早期资本主义期间,生产劳动是生产农产品的劳动;产业革命后的大机器工业期间,生产劳动是生产工农业产品的劳动,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在以信息为特质的知识经济时代,生产劳动扩展到供应服务的劳动,或者说,扩展到从事服务业的劳动。可以看出,各个历史阶段上伴随生产力的成长而确定的生产劳动,均为指当时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和经济上涨点的部门。这显示,正确地确定生产劳动概念,对于把握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的经济发展,对于国家策划经济政策,具有巨大意义。就我国来看,由于当代经济发展趋势和服务业落后的情形,务必加速发展第三产业;受于工业化仍未完成,因此仍需继续关注工农业,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推动工农业;这也是为更深一步发展第三产业供应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第二、划分服务劳动中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难点。在前两个阶段,不仅就生产关系方面看,而且就劳动成果形式来说,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界限也是十分清楚的,在现阶段要执行该种划分却问题得多。作为生产劳动的服务,尽管其成果也有以物资产品为载体的,也有显现为商品的,但它的特点是作为活动供应服务,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起码从形式向上瞧,这一特性差不多表当下任何职能的活动上。比如,军队官兵,他们供应的是一种极其重要的服务,即保卫国家的安全。他们也获得适当的薪俸,以保持自己的生活。假使从商品交换的看法来说,也可以说,他们生产出一种服务产品,其运用价值是对国家安全的保障,其价值由他们为此付出的劳动决定。他们把该商品的运用价值让渡给国家,而由国家那里获得该商品的价值(相当于他们的薪俸)。所以,他们的劳动,看来也应当是生产商品、创造新价值的生产劳动。该种考察困难的思路,然而是沿用前面有关服务劳动是生产劳动的分析,在理论上似无不当之处。正因这样,不仅西方经济学著作,而且我国论述第三产业的著作也都持同一看法,即把一切人的收入都纳入国民生产总值中,都看作是新创造的价值;把一切服务劳动,都纳入第三产业,看为生产劳动。如此一来,社会上只要能获得收入的一切活动,统统都形成生产劳动。理论是指导实践的,并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在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这个流行理论和实践的冲突:在理论上,民众把一切服务都纳入第三产业,而在实践上,却深知只有哪些服务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业,才是值得促进经济上涨的产业。仍以军队为例。军队官兵被看为创造社会财富、生产价值和供应新价值的生产劳动者,但却没有一个国家会依照这个理论把扩充兵源当作发展经济的渠道。又如,乞讨活动,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服务,其产品的运用价值是满足民众从事慈善活动的需要,价值由其付出的辛劳决定,其收入,即别人的施舍,是供应服务的报酬。如此,乞讨就形成第三产业中的一个行业,乞丐也就成了生产劳动者。但是,这个合乎逻辑的理论推断,却不能在实践中得到印证: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把发展“乞讨业”、把壮大“丐帮”作为振兴经济的措施,还没有一个理论家公然宣布乞丐是生产劳动者。诸这样类具有服务特点的非生产的职业、行业或活动,不胜枚举。可见,不管这些理论家们能否承认,实际上存在两种服务,一种属于生产劳动,其他是非生产劳动。把两者区别开来,是一个需要处理的新的理论课题。第三、划分服务劳动中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根据。既然从形式类比上难于把服务区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那就应当探寻别的根据。可以觉得,作为非生产劳动的服务具有下方特质:一、从形成过程看,它不是从生产过程中分化出来的、处在经济领域中的服务。前面说过,伴随生产力的成长,生产过程的分工越来越细,劳动者担负的专门职能以及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劳动和劳动过程逐渐增多,从劳动成果的形式看,形成了两种劳动:一种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其他是供应服务的劳动。它们共同参与生产过程,处在经济领域中,因此属于生产劳动的范畴。正因这样,该种服务业才获得与工农业并列的“第三产业”的名称。但是,供应服务的劳动并没有均为生产劳动。由于,并没有是所有的服务或服务劳动,均为从生产过程中分化出来的,进而均为直接地或间接地作用于生产,处在经济领域中。比如,与国家的形成同期显现的非经济的行政管理机构、专政机关,以及后来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而造成的政党之类的政治性组织以及宗教组织等等,就不是从生产过程中分化出来的,也不属于经济领域的机构或组织。这些机构或组织中的人士及其行使职能所耗费的劳动,是社会所必要的,是服务劳动,但是,不是经济领域的服务劳动,因此也就不或许是生产劳动。二、从商品交换看,它是不能形形成商品的服务。生产劳动的成果,不管是物质产品依旧服务产品,均为作为商品流通的。非生产劳动的成果,如上面所说的军队的服务,尽管可以从形式上把它看为服务商品,但是,事实上它仍未进入商品流通过程,也不能用商品经济的原则来决定它的数量、它的单价以及它所内含的劳动量。该种服务劳动尽管生产运用价值,但不生产价值,也不形成商品,与处在经济领域中的服务劳动有质的区别。三、从收入来源看,它是由国家财政支付的服务。生产劳动者的收入,来自他们卖出商品的价值,而这个价值是他们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的凝结,就是说,来自他们自己创造的价值。非生产劳动者,尽管也供应服务,但是,他们不生产商品,不创造价值,因此他们所获得的服务报酬,不或许来自自己创造的价值,而只能来自生产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一般是来自生产劳动者以纳税的方式为社会供应的、归各级政府的财政支配的新价值。诚然,这不是说,一切财政投资的行业都属于非生产劳动性质的行业,由财政支付的一切劳动者均为非生产劳动者。四、从收入量的决定方法看,它不是直接由市场决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生产劳动者的收入量,原则上以他们的劳活力价值为基础,由市场对他们劳动的需求量决定。非生产劳动者有各种类型和多种职业,他们各自的数量,取决于各自特殊的形成原因,比如,部队范围取决于国际事态和社会承受力等原因,而与商品市场无关。因此,他们的收入量也不或许由市场决定,而是由政府决定。一般来看,政府会参照与其劳动的复杂程度相相似的生产劳动者的收入量,再顾虑到历史的、文化的等原因来决定。概括说来,在界定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非生产劳动时,核心是要区分开两种服务劳动。一种是生产领域中、经济领域中的服务劳动;其他是非生产领域中、非经济领域中的服务劳动。前者生产商品,生产价值,为社会供应新价值,因此是生产劳动;后者与此相反,不生产商品,不生产价值,也不或许为社会供应新价值,因此是非生产劳动。现阶段的非生产劳动,尽管可以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综合考察,从原则上执行界定。但是,要对所有的服务加以具体界定和归类,区分其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仍或许会遇到一部分不明晰的难点。作为一个新的理论困难,仍需要更深入的探讨。有关条目
参考资料
1、http://www.jst-cn.com/article/view_5410.html2、摘自(苏)М.В.沙洛特科夫《非生产领域经济学》3、http://www.jingdianhr.com.cn/craw/jingjiwenku/JingJiWenKu-ShiLunSheHuiZhuXiSheHuiDeShengChanLaoDongHeFeiShengChanLaoDong-CaiShui-QiYeNaKong-jgq8026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