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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

外汇网2021-06-21 06:24:24 46
合并报表理论分析

当一个公司拥有其余公司的股份数额足够控制其余公司时,控制的公司称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被控制的公司称为子公司,或称附属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均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或会计实体,都务必各自编制财务报表。但是,受于母子公司是有产权隶属关系的企业集团,应把它们看为一个整体来编制财务报表,以反应这一整体的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这就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控股合并建立母子公司关系的情形下,尽管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仍各自是独立的法律实体或经济实体和会计主体,但受于它们之间形成了经济控制关系,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受母公司运营决策和财务政策的控制影响,而且倒过来又影响母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运营业绩,而形成实际上的经济真实、精准地反应各自的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只有将母子公司作为一个经济整体和会计主体编制合并报表,才可抵消其相互影响,全面、精准地反应其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受于企业集团已形成一个新的经济实体和会计主体。此时,各母、子公司不仅要一如既往地编制各自的财务报表,而并要在此基础上由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来反应这一新经济实体的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合并报表必要条件

控制权

即母公司应持有50%以上的子公司的有表决权股份。有时即便这样也未必有事实控制权。如子公司的所在国政府控制严格,而母公司不能实施有效控制。在该种情形下,受于缺乏控制权,合并财务报表也无意义。

经济统一性

即母子公司之间在业务上互有关联、互相补充。如母公司生产主件,子公司生产配件。假使母子公司之间缺乏经济统一性,如制造公司和银行,即便一方拥有另一方50%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也无须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只要在前者的资产负债表中记为长期投资即可。合并报表的本质

有关合并报表的本质,学术界首要有三种看法:

补充报表论

觉得合并报表然而是对母供应的报表的一种有效补充。

受于母公司为独立的公司实体,母公司的法律举动需依照自己的会计计量执行利润分配等法律举动,母公司报表的地位难以忽略,但受于母公司通过投资控制的集团资源无法体现,故应编制合并报表补充

首要报表论

觉得合并报表是首要根据母公司看法编制的信息系统,在具有控制关系的各经济主体中母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仅与其自身的运营成果、财务情况及其变动情形相关,仍在很大程度上与被控制者的有关情形相关,只有合并报表才可全面地、综合地反应母公司股东所关注的会计信息,母、子公司供应的个别报表是对合并报表的有效补充。

不分主次论

觉得以上两种看法都过于极端,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有时很难分清谁主谁次,合并报表与母、子公司的个别报表的关系也是这样,它们均为反应具有控制关系的各经济实体的运营成果、财务情况及其变动情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反应集团的相关情形方面,合并报表更具优势。在反应母公司的债权人利益、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方面,母、子公司的个别报表更故意义,若母公司在对外供应报表时,将合并报表与母、子公司的报表一并供应,将扬长避短、相得益彰。显然,这一看法把民众关注的目光扩展到具有控制关系的各经济主体方方面面。合并报表理论结构

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企业集团的经济实体

各自都是独立法律实体的母子公司为何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这是作为合并会计报表理论首先务必回答的困难。简单地说,合并会计报表的必要性来自于企业集团的性质、会计的实体理论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以母公司为核心的企业集团内,从形式上来看,母子公司各自为独立的法律实体,但从实质上讲,母子公司的运营活动是处在同一管理控制之下。在该种情形下,经济控制超越了法律实体,各独立报表不能全面反应同一管理控制下经济实体的经济活动。依据会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反应和传递在共同管理控制下的公司集团的财务情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转等总括情形,满足报表运用者对于特定经济实体而非法律实体的财务信息的需求。集团经济实体的实质处在重要地位,是研究和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与出发点,组成合并报表会计方法理论结构的第一层次。

合并方法、创立方式与权益结构

母子公司集团处在同一管理控制当中,自此实质上形成一个经济实体,需要编制包含母子公司以内的合并会计报表。那么合并会计报表如何编制,母子公司以何种价值纳人同一合并会计报表?对集团权益结构和形成方式及其性质的不同观点,致使了不同的合并方法,这就是收买法、联营法和新实体法。

1)收买法(Purchase Method)。

将母子公司关系看成收买与被收买的关系,一个公司控制其他公司所形成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觉得通过收买,子公司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被取消或合并,置于母公司的控制之下,因此其股权发生了本质性改变。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其1970年发表的第16号《意见书》中表示:“收买法适用于一个公司获得其他公司的企业联合。”所以,在收买法下母公司控制处在核心地位,相关收买法的会计准则首先都要定义控制,依据控策划义确立合并规模。依照收买法的看法,一个企业控制其他企业,可直接收买其资产,如吸收合并;也可以通过获取其多数股权,间接获得对其资产的控制权。企业资产交易以交易的公平价值记帐,那么间接收买资产与直接收买应获得同样的结果,所以母公司应反应出收买成本。子公司净资产以其公平价值进入合并报表,收买成本超越公平价值形成商誉。当前,收买法是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国际流行方法,世界上一部分首要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等的合并报表会计实务中所采取的差不多均为收买法。

(2)联营法(pooling-of- Interests Method)。

又称权益联合法、股权合并法,适用于通过股票交换,两个或多个公司以股权联合所形成的公司集团。在合并会计报表的成长有记录以来,联营法的运用早于收买法,它是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最初所运用的方法。1950年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U)在其第16号《会计研究公报》中正式推荐了该种方法,并提出运用该种方法的4个分析原因冈。此后受于实务中联营法的滥用,致使APB在其第16号《意见书》中对其应用提出12项标准,其核心内容是表明:该种联合从形式向上瞧是一个企业得到另一企业的控股权,但实质上是两个企业股东权益的结合;联合企业集团内很难分辨谁是获得者,谁是被获得者;联合前后的管理方针、人事安排都没有实质上的变动。也就是说,这是两个企业股东权益的对等联合,不存在收买交易。受于是股权联合,而非收买交易,因此不存在新的会计基础,所以合并报表导致参与联合的公司帐面价值的合并,没有资产升值,也不会造成商誉。假使合并前公司间存在交易,也应该追溯调整、从新表述,疑似参与联合的公司起初就是一个企业。上述《意见书》规定,12条标准中任何一条末得到满足,则企业合并均不得采取联营法。文字上规定得十分严格,但也并不是就毫无弹性。实践中,企业管理当局一般不会在不了解企业合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影响的情形下贸然实行联合。而假使其知道采取联营法能够高达最好的效果,那么他们很自然地就会积极筹划,致使企业联合符合上述标准。所以事实施行的效果是,‘在美国的会计实务中,联营法的实行依然具有很大的灵活空间。

(3)新实体法(New—Entity Method)。

把母子公司集团形形成视作新实体的创立。创立新企业,诚然是以新的会计基础,即创立各方投入资产的公平价值入帐。所以新实体法提出,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中母子公司资产与负债均以公平价值进入合并会计报表。该种方法的应用,既要确定子公司的公平价值,又要确定母公司的公平价值,受于其在操作上的问题,所以实务中一般只用于符合条件的创立合并,而不用于母子公司独立法定实体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收买法、联营法和新实体法等不同合并方法的提出,是在认定企业集团经济实体的经济实质的基础上,以对母子公司集团的形成方式、集团性质、集团股权结构特点等方面的分析为根据的,自此组成了合并报表会计方法理论结构中的第二层次,在下方子公司地位的确立中分别发挥不同的指导作用。

非控制性股权——子公司地位

在母子公司关系为纽带的企业集团内,假使子公司股权完全属于母公司所有,则合并会计报表依上述三种方法处理将不会造成新的困难。但依据合并报表会计方法理论结构第一层次,不同企业处在同一管理控制之下,即实质为一个经济实体。在一般情形下,一个公司只需要持有另一公司50%以上有效表决权的股份,就觉得存在着有效控制,因此可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在现代企业股权分散化的条件下,事实经济生活中,母公司往往只需要掌握更少的股份就能高达对子公司实行控制的目的。那么当子公司存在非控制性股权的情形下,合并会计报表应当如何反应少数股权,又给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提出了新的理论课题。

前已述及,联营法的理论前提在于企业的联合是参与联合企业股东权益的对等结合,那么在集团实体中无论多数股权依旧少数股权都处在平等地位,诚然少数股权也应包含于合并会计报表之内,按其帐面价值合并;新实体法则视企业联合为新企业的创立,无论多数股东依旧少数股东,均为参与创立的一分子,因此少数股权也就很自然地纳入了合并会计报表,同样以公平价值列示。可见,在上述两种方法下,能否存在少数股权,对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都不会造成本质性的影响。但是在收买法下,困难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受于收买法把建立母子公司集团看为收买,如同企业收买普通资产一样,所以基于有关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理论看法而造成的对子公司地位的不同观点,必然致使收买法下的不同合并方法。

(1)母公司法(Parent Company Method)。

该方法觉得,从控制的角度,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不仅限于属其所有部分,也包含少数股权的应享份额,所以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是子公司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也就是说,少数股权也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但在合并会计报表上,母公司应享权益与少数股权则以不同的价值反应:母公司收买子公司按公平价值支付收买成本,自此造成新的会计基础,因此母公司依据其收买成本,按子公司净资产公平价值将其应享份额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计算造成的升值与商誉;而少数股权则应按其应享份额的帐面价值进入合并会计报表,该价值也是少数股权原交易的支付价值即其历史成本。自此可见,母公司法贯穿了控制和收买的理论前提,也同期遵循了历史成本原则,所以母公司法得到多数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的认可。

2)实体法(entity Method or Economic Entity Method)。

从会计的实体理论出发,觉得子公司虽为母公司所收买,但其自身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经济实体,因此视子公司的净资产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实体法看来,母公司法下对子公司同一资产负债项目采取两种计算基础置于同一会计报表中是很难接受的。依照实体法的看法,母公司所控制的是子公司的全部价值,所以实体法提出子公司的少数股权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也应以公平价值反应,并可以为少数股东证实商誉。另外,仍有人觉得,商誉是母公司为获得控制性股权而支付的代价,所以为少数股权证实商誉不妥。如此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按公平价值纳入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收买价格好于其获得淳资产的公平价值部分为收买商誉,不为少数股权证实商誉,这称为修正的实体法。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目前实体法有取代母公司法的趋势。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95年公布的有关企业合并报表的《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正文稿中,都建议采取实体法。其所推荐的实体法相似于修正的实体法,即以母公司支付的成本作为确定子公司价值的基础,而把母公司支付的控制溢价消除在子公司价值基础之外,将其作为母公司的商誉。

(3)比例合并法(proportionate Consolidation Method)。

完全从传统的所有权理论出发,不考虑控制这一前提,觉得合并会计报表首要满足母公司股东的需要。股东关心的是其所拥有的资源,所以比例合并法按收买成本和公平价值,将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的应享份额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而将少数股权完全排斥在合并会计报表之外。受于比例合并法对控制的忽略,所以多用于合资公司的会计报表的合并,而非用于母公司控制下的母子公司会计报表的合并。

(4)下推法(Push-down Method)。

是指将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下推上子公司的独立会计报表,换句话说,是将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沿用于子公司独立会计报表的编制。下推法建议,将合并会计报表上子公司资产负债按公平价值反应的方法用于子公司的独立会计报表,要求子公司帐簿记录按公平价值加以调整,证实商誉并系统分期摊销资产升值与商誉。如此,子公司所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上的项目数额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应项目数额完全相同,子公司数据的净收益也就是母公司的投资收益,进而简化了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程序,使其形成对母子公司会计报表的简单加总。

就美国来讲,当前FASB对下推法仍未发显示确意见,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在一次性巨大的权益交易,即母公司一次收买子公司差不多全部股权,且子公司无巨大外债和优先股的情形,采取下推法。诚然假使是母公司收买子公司全部股权,下推不会造成新的困难。但若存在少数股权,如何反应少数股权,就依然是一个理论困难——按母公司法下推依旧按实体法下推?如何选择,现有的规范并无清晰表明。依照笔者理解,当前SEC的要求属于按母公司法的下推。假使按母公司法下推,少数股权仍按帐面价值反应,那么同一资产负债项目部分调帐按公平价值,部分仍保留历史成本,该种调整很难让人接受。我们觉得,若下推,则按实体法下推更为可取,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都按公平价值调整。

合并会计报表实务的方法选择

合并会计报表的主体方法确定之后,并不是处理了合并实务中的一切困难。在更深一步具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过程中,依然面对着多种方法的选择及其理论根据的清晰困难。这就深入到对整个合并会计报表理论方法的事实应用的方面,可以说是合并报表会计方法理论结构中的第四个层次。合并会计报表实务自身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多种多样,限于篇幅,在此仅以母子公司之间的一部分特殊交易为例,分析合并方法的选择理论。

(1)公司间资产交易。

公司间的资产交易(如商品交易或长期资产交易),或母公司销售给子公司(下销);或子公司销售给母公司(上销),交易中包含的末达到利润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应当给予清除。其中下销或子公司为母公司完全所有的条件下,不会存在特别的困难,末达到利润将完全归属母公司所有。但在子公司存在少数股权、上销资产的情形下,末达到利润应否分配于少数股权,依据不同的理论,结论就会有所不同。从公司集团一个经济实体的态度出发,公司间销售属于内部销售,如同一个公司内部不同部门的资产转移,合并结果应当与公司间末发生销售一样。依据这一要求,末达到利润应按权益比例分配于少数股权。另一面,若从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实体的看法出发,公司之间销售对少数股东来看属于外部销售,并没有存在末达到利润,所以末达到利润应全部归属于母公司,但这与合并会计报表的初衷相悖。有关公司之间交易末达到利润的处理,CAP的第51号《会计研究公报》中提出了两种处理方法,其一是不受少数股权影响,即全部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方法则是在母公司与少数股权之间按比例执行分配。而FASB在其1995年的《征求意见稿》中则支持按比例分配。

(2)公司间债券投资。

母子公司之间或同一母公司所属的不同子公司之间,一方从外部市场上购得另一方发行在外的债券作为投资,从公司集团来看,债券可不再为外部所有,而为集团收回。假使投资成本与债券发行者的帐面存置价值不等,则差额相当于债券收回的利得或损失,应否分配于少数股权,不同的看法就选择了不同的方法。依据代理理论,投资一方作为发行者的代理收回债券,债券收回损益应归属于发行者,如发行者为子公司,那么少数股东则应按比例分享收回损益。该种看法遵循了实体理论,FASB在前述1995的《征求意见稿》里建议了该种方法。但假如从投资人的态度出发,觉得收回损益完全是投资人的决策导致,收回损益应归于投资人,若投资人为子公司,那么少数股权应按比例分享收回损益。假使依据母公司的控制理论,投资决策完全由母公司所掌握,不必区分发行者或投资人地位,所有收回利得或损失完全属于母公司所有,与少数股权无关。假使收回债券是投资人与发行者共同付出的结果,或者说收回利得或损失是投资成本与发行者帐面价值之差,是双方共同付出的结果,则利得或损失应在两者之间执行分配。一种分配方法以债券面值为基础,证实各自的利得或损失,子公司少数股权则按比例分享属于子公司的利得或损失,该种方法称为面值法。

(3)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

在一个联属公司集团内,受于某些原因,子公司或许持有母公司的部分股权,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权,对于这一部分股权在合并会计报表上如何反应,合并收益应如何计算,也有不同的理论解释。假使依据控制和经济实体理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份如同母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即库藏股份,那么库藏股份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应列为股东权益的减项。作为库藏股份,诚然不分享利润。假使子公司不计提对母公司投资的应享利润,那么“少数股权的净收益如何计算,少数股权的应享净收益能否包含对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均为值得思考的困难。从传统投资会计方法来看,企业的任何投资都应计算投资收益,那么母子公司相互持股,作为各独立主体应交互计算投资收益,如此就务必考虑“采取顺序分配法依旧建立联立方程,子公司少数股权应享收益能否应为交互计提后的子公司收益”等困难。

(4)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的股权变动。

在母公司维持对子公司控股权的条件下,很多情形可以引起母公司在子公司申权益的增减变动,直接变动如母公司卖出或增购股份,间接变动如由子公司增发股份母公司好于或差于原股权比例买入、子公司降低股份(库藏)母公司好于或差于原比例降低等。困难在于权益变动前后母公司应享子公司净资产帐面价值之差额,该种差额如何处理,作为利得或损失数据于损益表依旧属于股权交易调整股东权益?假使立足于传统的投资理论,则属于投资利得或损失;若从母公司控制理论出发,这些属于子公司与股东的交易,由母公司决策所决定,股权交易的任何差额应作为股东权益的调整。以上导致合并会计报表实务中几个方面的突出困难,相似的具体困难还很多,而且不难预见今后的会计实务发展中还会持续提出新的困难。而困难的处理,则不仅与合并会计报表的具体方法有关,即属于上述理论结构中第三层次的困难,还应考虑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即第一层次的集团理论),集团性质、创立方式与合并方法(即第二层次的理论根据),另外还与这些业务自身所根据的基础理论(如投资理论、代理理论等)有关。从总的上把握合并报表会计方法的理论结构,弄清不同层次理论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科学处理各种实务困难的前提和基础。合并报表包藏玄机

合并报表规模改变事出有因

一、利用募集资金收购大股东拥有的有关行业公司,执行范围扩张。受于国内上市公司最初上市时,多部分是大股东把拥有的一部分资产剥离改制上市,而这就使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存在与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现象。上市公司规范运转之后,为了运营范围的扩张,就有必要把大股东的有关行业公司收购过来。

如通宝能源(600780)2002年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差不多5亿元,公司在2003年1月用募集资金收购了大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90%股权的阳光发电公司,致使公司的可控发电装机容量由去年的20万千瓦增到140千瓦,因合并报表,公司业绩也大幅上涨200%以上。

二、跨行业、跨地区收购公司股权,使其形成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于一部分从事成熟行业的上市公司来讲,受于市场竞争激烈,要想生存就只能执行跨行业或跨地区的收购,以拓展新的利润上涨点。而与设立新项目时间周期长,见效慢对比,收购有盈利能力的控股子公司可以高达立竿见影的效果。

如新期望(000876)原从事饲料行业,2002年公司开始相继收购一部分乳业公司。在2003年上半年,公司除了把上年收购的多地乳业公司合并入报表外,新设立的河北新天香乳业有限公司、青岛琴牌乳业有限公司、江苏天成保健品有限公司以及刚刚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的云南邓川蝶泉乳品有限责任公司也被纳入合并报表规模,这致使公司乳业收入暴涨。

三、原已成立的子公司由没有合并变更为合并。依据我国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凡是能够为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都属于合并规模。而在已发布半年度数据的上市公司中,我们就发现:受于一部分原因的改变,一部分上市公司把原本已有的子公司由不合并变更为合并。

如大连创世(600233)在2003年3月31号出资200万元收购大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连大杨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20%的股权,收购后加之原持有40%的股权,持股比例变更为60%,进而列为合并报表规模。

四、2003年上半年投资新设立子公司。上市公司在2003年上半年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一部分子公司,进而合并入报表。该种现象在80多家合并规模发生改变的上市公司中居多数,如哈空调、洞庭水殖、内蒙华电、ST东方、洪都航空等。

五、转让所持有控股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降低合并规模。一部分上市公司为了产业转型和盈余管理的目的,一般会将一部分不符合上市公司产业目标或者盈利能力差的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出去,进而达不足合并规模的标准。假使有的子公司亏损较大的话,不合并入报表显然就降低了一块亏损源。

如合金投资(000633)与上年同期对比,合并规模降低了陕西宝鸡星宝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黑猫)集团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的股权分别于2003年2月、6月转让,而且这两家公司在2002年均为亏损的。

合并规模改变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受于上市公司合并规模发生改变,必然将对整个合并报表的资产范围、销售收入、净利润等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我们依据该种影响的大小将之分为三类:

一、合并入报表的控股子公司贡献净利润占合并净利润的多部分。通过观察,我们发现贡献利润较大的新合并进来的控股子公司一般是用募集资金收购而来,该种例子在次新股或增发、配股类公司中表现比较显著。如通宝能源,其收购的阳光发电公司2003年上半年达到主运营务收入75697万元,主运营务利润22359万元,净利润9407万元(通宝能源持有90%的股权,合并报表后该公司贡献净利8466万元),分别占合并报表总额的84.3%、81.7%、72.2%。

二、亏损子公司转让,不合并入报表以降低亏损源。一部分公司执行扭亏的常用手段就是把一部分亏损较严重的子公司转让出去,进而在转让基准日后降低了一块亏损源,特别对于ST公司来说,这是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如上文的合金投资在2003年上半年转让两家亏损子公司股权的举动就属此例。

三、控股子公司合并入报表增收不增利。有些上市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不足50%,在上年度没有合并入报表。在2003年所持股权没有改变的情形下又合并入报表,进而产生增收不增利的现象。不增利的原因是该控股子公司的收益已在上年度的投资收益中体现出来,在合并入报表的情形下只然而把投资收益转为化运营利润并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如浪潮信息(000977)主运营务收入同比上涨35.72%,首要是把浪潮软件(600756)纳入合并报表规模,进而增长主运营务收入21681.60万元,同期主运营务利润同比上涨168.33%,而净利润却只同比上涨6.49%。中西合并报表的比较与思考

中西合并报表的差异

1.对集团概念的不同认识

合并报表的编制是把企业集团看为一个单独的会计主体,如何界定这一主体,涉及下列两个困难:该主体的信息向谁供应?供应该种信息的目的何在?基于对这两点的不同认识,相关合并集团,存在三种不同的概念:

(1)“母公司”集团概念。

该种概念觉得合并报表首要是为现有的和或许的普通股东服务的,对于部分控股的子公司,则片面强调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而忽略甚至不惜牺牲少数股的股东权益。

(2)“个体”集团概念。

该种概念强调的是集团中的所有企业这一经济主体,并对所有股东,不论是多数股依旧少数股的股东,均一视同仁。

(3)“所有权”概念。

该种概念是指一个企业隶属于几个集团或只部分地隶属于一个集团,在这些情形下,既没有单一的母公司,也没有少数股东;既不存在法定支配权,也不存在单一的经济主体。依照“所有权”概念,既不强调法定控制,也不强调经济主体,而是强调或许对经济和财务决策造成“巨大影响”的所有权,在该种概念下,当年的损益及资产与负债均可以按比例列为报表。

美国的惯例是以“母公司”概念为基础,并结合运用“买入法”;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运用“权益结合法”。权益结合法是以“个体”概念为基础的,难于以与“母公司”概念相协调。

英国的法律和惯例首要以“母公司”概念为基础。但以“所有权”概念为基础的买入法也被看为标准的惯例,而且“个体”概念有时也被运用。英国第14号标准会计惯例公告(1978年)将集团定义为:“一家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1985年的公司法对子公司下定义,假使其它公司是它的子公司,这家公司才是另一家控股公司。其标准是:(a)董事会的成员资格及控制权;(b)持有胜过二分之一的股权资本名义价值。对于不属于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联营公司”和“联属公司”,公司法另有清晰规定。

德国和法国分别采取“个体”概念和“所有权”概念;欧洲共同体既接纳了英国的惯例,也保留了德、法的一部分做法,在本质上不是统一的,而是求同存异,折衷调和。

从我国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枣企业合并(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及实务中的操作来说,首要以“母公司”概念为基础,结合运用“买入法”。

2.合并的方法

中西对合并方法的选择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冲突较大的合并方法首要是“权益结合法”和“买入法”;此外对“合并差异”的处理也各有特色。

(1)有关权益结合法

权益结合法在英国和美国都得到认可。但在美国要运用权益结合法,须满足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会计原则委员会(APB)1970年公布的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中的12个条件。按权益结合法,无须在股权获得日对资产从新计算,也不会显现合并商誉。同期,合并费用较低(由于折旧按历史成本而非重估价,又不存在商誉摊销),进而致使数据年度收益及每股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额偏高,留存收益也相应提升。

(2)有关买入法

该种方法在很多国家和组织都得到普遍应用。按买入法,在股权获得日须对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执行从新估价,而且在这些净资产中的多数及少数股权处理方法统一。该种方法下,实行合并的企业的留存收益有机会因合并而降低,但绝不会增长。在英国,买入法的应用仅限于合并财务报表;而在美国,买入法既用于合并财务报表,也用于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在实务中,各国对买入法的应用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3)有关合并差异的处理

合并差异,是指在合并中受于投资公司所付的金额大于或差于被投资公司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比例占有额而形成的差异。

在英国和美国,标准的做法是在收买日按现时价值对净资产执行计量,收买金额与净资产的现行价值之间的差额称为“合并商誉”。在美国,合并商誉须在不胜过40年的期限内摊销;在英国,要求把合并商誉立刻从准备金中注销,或在不胜过经济寿命的期限内分期注销;而在我国,合并商誉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3.合并报表的发布要求

中西各国对应给予发布的合并报表的要求各具特点:

(1)在美国,美国的合并惯例受证券交易委员(SEC)的规定及相关会计准则的约束,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管辖规模内的所有公司都须提交合并报表。另外,还务必提交母公司自身的财务报表。证券交易委员会还对合并报表和总览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做出了若干规定,它要求合并报表应清晰地反应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及其运营成果。

(2)在英国,依据1985年公司法的要求,当一家公司在财务年度终了时拥有一家子公司,而它自身又不是另一家在英国注册的全资子公司时,就务必供应“集团报表”。然而集团报表不一定是合并报表。它是反应一家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及损益情形的报表。集团报表务必真实并公允地反应母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业务情形及损益。

(3)中国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清晰表示,凡设立在我国国内,拥有一个或二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综合反应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运营成果、财务情况及其变动情形。同期,母公司除单独报送合并报表外,还应该按原途径报送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和总览会计报表。

中西合并报表差异成因剖析

合并报表在中西方造成差异的原因大差不差可归纳为下方几点:

1.政治法律制度。在法律制度上,英美两国是不成文法国家,会计法规比较简略,会计标准由会计职业团体颁布。而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会计法规、会计标准都由财政部策划,所有的会计程序都按规定操作,这就致使合并报表理论和实务发展相对迟缓。

2.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因此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和举动方式。美国人富于创造精神,倡导实质重于形式,因此最早创造并运用合并报表,用以揭示企业集团的经济实绩。对比之下,在我国民众比较严谨,注重法律条文的规定,这也是合并报表发展迟缓的原因之一。

3.股份公司发达程度。西方国家的股份公司发展较早,速度较快,利用控股来兼并其余企业非常广泛,因此合并报表发展较早也比较完善。而我国的股份公司显现时间较晚,控股和兼并到迄今为止并没有十分广泛,且企业集团大多为行政性组建方式成立的,因此合并报表发展自然相对迟缓。

4.公司的股份分布情况。英美两国公司的股权大多为大量的公众所持有,比较分散,公众要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只有依靠公司的对外财务数据。正是该种要求,致使充分披露形成一项重要的会计信31条,充分揭示控股集团这一整体的财务及运营情形,供应详细的财务信息。与国外不同,我国公司的股份大多为国有股,资本比较集中,这致使公司并没有需要对公众供应十分详细的内部信息,财务报表的揭示程度比较有限,合并报表发布的要求偏于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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