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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外汇网2021-06-21 02:20:04 217
介绍

应纳税临时性差异是所得税会计的一个概念,是指在确定将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阶段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致使造成应税金额的临时性差异。该差异在将来阶段转回时,会增长转回阶段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在将来阶段不考虑该事项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受于该临时性差异的转回,会更深一步增长转回阶段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金额。在应纳税临时性差异造成当期,应该证实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造成

(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企业在连续运用或最终卖出该项资产时将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总额,而计税基础代表的是一项资产在将来阶段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该项资产将来阶段造成的经济利益不能全部税前抵扣,两者之间的差额需要缴税,造成应纳税临时性差异。

比如,一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计税基础假使为15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会产生将来阶段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的增长。在其造成当期,在符合证实条件的情形下,应证实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负债的账面价值差于其计税基础

一项负债的账面价值为企业预计在将来阶段清偿该项负债时的经济利益流出,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账面价值在扣除税法规定将来阶段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之后的差额。因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造成的临时性差异,本质上是税法规定就该项负债在将来阶段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与该项负债有关的费用开支在将来阶段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负债的账面价值差于其计税基础,则代表着就该项负债在将来阶段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为负值,即应在将来阶段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向上调整增,增长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金额,造成应纳税临时性差异,应证实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会计处理

[例]应纳税临时性差异的所得税会计处理。2010年12月25号,甲企业买入一台价值80 000元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该设备预计运用期限为4年,会计上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假定税法规定应采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也无残值。甲企业每年的利润总额都是100 000元,无其余纳税调整项目,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0%.一般临时性差异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一般情形下,假使存在应纳税临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临时性差异,应该依照《准则》的规定证实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1年,会计上计提折旧80 000÷4=20 000(元),设备的账面价值为80 000-20 000=60 000(元);税法上计提折旧80 000×4÷(1+2+3+4)=32 000(元),设备的计税基础为80 000-32 000=48 000(元)。设备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60 000-48 000=12 000(元)为应纳税临时性差异,应证实递延所得税负债12 000×20%=2 400(元)。2011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00 000-(32 000-20 000)]×20%=17 600(元)

借:所得税2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7 6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 400

2012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0 000元,设备的账面价值为40 000元;税法上计提折旧24 000元[80 000×3÷(1+2+3+4)],设备的计税基础为24 000元(48 000-24 000)。设备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16 000元(40 000-24 000)为总计应证实的应纳税临时性差异;2012年末,应保留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 200元(16 000×20%),年初余额为2 400元,应再证实递延所得税负债800元(3 200-2 400)。2012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9 200元{[100 000-(24 000- 20 000)]×20%}。

借:所得税2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9 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800

2013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0 000元,设备的账面价值为20 000元;税法上计提折旧16 000元 [80 000×2÷(1+2+3+4)],设备的计税基础为8 000元(24 000-16 000)。设备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12 000元(20 000-8 000)为总计应证实的应纳税临时性差异,2013年末,应保留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2 400元(12 000×20%),年初余额为3 200元,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800元(3 200-2 400)。2013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0 800元{[100 000+(20 000-16 000)] ×20%}.

借:所得税2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 800

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0 000元,设备的账面价值为0;税法上计提折旧8 000元[80 000×l÷(1+2+3+4)],设备的计税基础为0(8 000-8 000)。设备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为0,2014年末,应保留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也为0,年初余额为2 400元,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2 400元。2014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2 400元{[100 000+(20 000-8 000)] ×20%}

借:所得税2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 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2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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