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Promissory Note)
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允诺,由一个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允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指的是银行本票,表示票人签发的,允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国外票据法,允许企业和个人签发本票,称为一般本票。但在国际贸易中运用的本票,都是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均为即期的。一般本票可以是即期的或远期的。而狭义的外汇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不包含商业本票,个人本票。本票的出票人务必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牢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