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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团贷款

外汇网2021-06-20 21:14:05 126
简介

国际银团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委任书(Mandate Letter)的形式授权领头行(Leading Bank或Managing Bank)组织银团向其供应贷款。直接参与型的国际银团贷款是在领头行的组织下,各参与行直接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依照一份共同的协议所规定的统一条件贷款给借款人,参与行与借款人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间接参与型的国际银团贷款则是先由领头行向借款人供应或允诺供应贷款,然后由领头行把已供应的恐会要供应的贷款以适当的方式转让给参与行,参与行与借款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某些情形下借款人甚至不晓得参与行的存在。 由一家或几家银行领头,多家银行参与而构成的国际银团,依照内部分工和出资比例向某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银团的大小是依据项目的筹资范围决定的。银团成员少则几家,多则几十家。

银团贷款分为直接贷款和间接贷款,前者是由银团内各成员行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回收和统一管理的贷款;后者是由领头行将参与贷款权(即贷款份额)分别转售给其余成员行,全部的贷款管理工作均由领头行负责的贷款。最基本的方式

首要直接参与型(Direct Participation或Loan Syndication)和间接参与型(Indirect Participation或Loan Participation)。起源与发展

银团贷款是伴随资本主义经济的持续发展而显现的一种融资方式。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部分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快速弥补战争创伤,采取多种方式国际银团贷款,筹措资金,发展生产,振兴经济,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促进了生产向国际化发展。生产的国际化促进了市场的国际化,加快了国际贸易的成长,增长了融资需求,所需资金数额也渐渐放大。受于巨额贷款仅靠一家银行的力量很难承受,况且风险也很大,任何银行都不愿独自承受。为了分散风险,故意发放贷款的各家银行便构成集团,每家银行认购适当的贷款份额,由一家代理行统一发放和回收。银团贷款自此造成。

70年代以来,国际银团贷款历经了三个阶段。70年代初到1981年阶段,传统的银行双边贷款渐渐被银团贷款所取代,由于银团贷款既能筹得巨额资金,又可分散贷款风险,借贷双方十分满意。1982~1986年,受于银团贷款市场中最庞大的需求者──低收入国家为沉重的债务危机所迫,必须降低贷款活动,因此银团911.html">贷款范围大大缩减。就在此时,许多的资信牢靠的借款人由国际信贷市场转向国际债市筹集资金。1987年至今银团贷款又从新兴旺起来。但是,此时的银团贷款市场在结构上已有很大更改。私人企业取代了以往银团贷款首要借款人──政府或官方机构。国际银团贷款得以重振的首要原因仍在于国际信贷市场上显现了多种期权贷款业务。它较债券灵活,成本差于一般银行贷款,不仅能融通流动资金,也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在国际债市动荡不定的局势下,很多信用评级较低的公司愿意转向该种贷款方式来筹集资金。同期,国际债市上筹资成本的上行,以及包销风险的增长,也加强了银团贷款方式的竞争力。原因

银团贷款能够持续发展的原因是:①筹款金额大,期限长,不受911.html">贷款范围的制约;②分散了贷款风险,各贷款行只按各自贷款的比例分别承受贷款风险;③避免了同业竞争,加强了业务合作;④不附带诸如贷款务必用于买入贷款国商品等制约性条件;⑤筹资时间较短,费用也比较合理。特点

(1)分散贷款风险,受于国际银团贷款是多家银行共同向一个借款人贷款,万一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呆帐的风险由所有参与银团贷款的成员分摊;

(2)贷款期限较长,一般3-8年,有的甚至长达10年以上。

(3)贷款金额较大。

银团内部分工

受于参与贷款行承受的贷款份额各不相同,因此在银团中拥有的地位和分工也不尽相同:①领头行,是银团的组织者,一般均选择有实力、有威望的大银行担任。职能是为借款人物色贷款银行,组织银团;协助借款人编制资料备忘录;聘请律师起草贷款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负责贷款的广告宣传;安排贷款协议的签字仪式及第一次提款等。②副领头行,在较大的银团中,只有一家领头行往往力不胜任,仍需设副领头行协助工作。③代理行,由银团委托作为“贷款管理人”的银行,全权代表银团在贷款协议上签字,依照贷款协议的条款负责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并负责全部贷款的管理工作。它还负有沟通银团内各成员行之间的信息,代表银团与借款人谈判,出面处理违约事件,协调银团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等责任。④参与行,指其余参与银团,并按比例认购贷款份额的银行。

银团贷款协议

一项极为重要的法律文件,对签署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首要内容有:①贷款金额和货币种类,是贷款协议的核心,显示银团对借款人承受义务的限度。在银团贷款中,货币选择的规模一般包含自由的可兑换货币、国际上可大批得到的货币(通过金融市场)和适合于借款人需要的货币。②贷款期限,银团贷款的期限比较灵活,短则3~5年,长的可达10~20年,但一般为7~10年。银团贷款的整个贷款期分为三个阶段,即提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提款期一般为2~4年,在此阶段全部贷款务必提完,否则,逾期未提部分看为主动放弃,不得又一次提取。宽限期从提款期终结开始,一般为半年到1年,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付利息,不还本金。还款期视贷款金额的大小、期限的长短而定,一般为5~7年,在还款期内贷款本金可分若干次偿还,直至贷款全部还清为止。③贷款利率,有固定和浮动之分。固定利率是借贷双方签约时选用的一个固定不变、适用于整个贷款期的利率。浮动利率以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一般选用6个月)为基本利率,再加之一个利差,作为银团贷款的风险费用。④表明与保证,是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中对其承受义务的合法权利及其财务情况与运营情况等事实所作的清晰表明,借款人务必保证该表明是真实精准的。表明包含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借款举动能否得到政府的准许和许可的证明、借款人的财务情况等等。⑤先决条件,包含供应使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函;一切必要的政府批文、证明或授权;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如合资合同、章程、运营执照、财务报表等;律师意见书;费用函等等。⑥费用条款。在银团贷款中,借款人除了支付贷款利息以外,还要承受诸如承受费、管理费、代理费、杂费等费用。⑦税务条款。一般来看,国际银团贷款所涉及的税收有利息预提税、印花税和对贷款人在借款人国家开立的办事机构征收的税项。不同国家所课税项的税率各不相同。⑧法律条款。一般包含确定准据法、规定审判地点和指定诉讼代理。准据法即规定以某国的法律作为该贷款协议的必遵法律,常用的为英国法、美国法和香港法。准据法确定后,审判地点也就确定,一般都在与一国家。另外,借款人还须指定它在审判地点的诉讼代理,以便在今后发生起诉或被诉时,有其合法的诉讼代理接受法院传票并办理相关法律事宜。其余法律文件

委托书(mamdateletter)

“义务承受书”(commitmentletter)

“情形备忘录”(informationmemorandum)

谈判并签订银团贷款协议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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