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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市场

外汇网2021-06-20 20:40:15 109

市场简介

投资基黄金市场场之所以能够形成业界金融市场中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一面是受于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所固有的特点和独特优势,另一面也是各国增强对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监管的结果。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由小到大,由不规范迈向规范化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曾经有过因监管不力而导致的沉重教训。当前投资基黄金市场场较为发达的英、美、日等国无不是得益于基金监管水平的持续提升,而监管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其基金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程度。

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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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也是以往20年来市场经济国家发展最快速的大众金融投资工具,在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与银行、保险并列的三大金融业支柱。在中国,直接投资基金又流行称为产业投资基金。这是由于,中国投资基金的实践,最早是从设立国外产业投资基金开始的。大概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国外相继设立了很多首要投资于国内企业或项目的直接投资基金,其投资领域一般都制约在某个特定行业(如电力、收费公路、高科技等)。这些基金在中国国内的投资被计入外商直接投资。1995年国务院准许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设立国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这是中国有关投资基金的第一个全国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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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投资基金业的成长,大概从1992年前后启动。从1991—1997年间,全国先后设立投资基金79只,资产总范围约90亿元人民币。1997年11月,国务院证券委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4月,证监会开始依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并于1999年3月起依照国务院的要求,对1997年以前设立的老基金执行了清理规范。2003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并于2004年6月1号正式施行。中国证监会据此制订颁布了一连串有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998年初,原国家计委开始起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并于2001年7月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会议确定“由国务院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作更深一步论证和修改,待条件成熟时再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今年下发的《国务院有关更深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提出:“修改、完善并适时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优先在西部地区组织试点,支持西部地区以股权投资方式吸引内外资。”

同期,为加速推动创业投资机制建设,2004年3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头,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委参与,构成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小组,规范和扶持创业投资的成长。当前该办法已经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主张赶紧出台。 [1]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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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且承受诸多原因的影响,但是以科学发展为立足点、以法治为核心却是不可动摇的原则。科学发展从抽象方面来讲就是全面、协调、可连续发展,其具体任务是促进投资基黄金市场场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也是和谐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基本内涵。科学发展的达到务必借助于法治,由于“法治总是蕴含着对适当的社会基本价值的追求。这些价值理念实际上是各种制度、机制设计的基本根据”。

当前,中国投资基黄金市场场距离法治化仍有相当大的距离。尽管,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种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但是,受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在立法上存在缺陷,致使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改革与创新遭遇法律制衡。首先,该法仅以证券投资基金为规制对象,很难满足投资基黄金市场场多元化的需要。此外,对一部分事关投资基黄金市场场发展的核心性困难采取了回避的立场,比如,封闭式基金的变动、放开式基金的融资、公司型基金、私募基金等。

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立法的落后必然加大执法和司法的难度及风险,由于无法可依,实践中广泛用政策代替法律,该种做法即使在一定程度上处理了困难,但显著违背了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要求,有悖于法治的精神。就在此时,即便有法可依,法律的实行情况远不能让人满意,违法举动任然较为广泛,而且,很多违法举动并没有承受及时、有效的追究,致使在投资基黄金市场场中对法律缺乏应有的尊重。毋庸讳言,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法治现况凶多吉少,以此为基础构建和谐投资基黄金市场场是很难起到支撑作用的。所以,有必要对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法治建设执行从新审视,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投资基黄金市场场发展需要的法治道路。

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复杂性不言而喻。首先,它要承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原因的制衡,不能多出现有的社会结构而独立发展。其次,它的内部诸多原因之间的关系需要很好的协调,使之处在均衡发展的状态,任何偏颇全将造成消极的影响,进而障碍法治化进度。所以,平衡与协调形成投资基黄金市场场法治化的主旨。将自上而下的政府助推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参与相结合是最理想的法治化达到模式,但在相当长期间内,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法治化依旧首要依靠政府助推,这是由中国国情所决定的。受于政府在投资基黄金市场场法治化过程中占有主导地位,所以,务必对政府权力给予约束,这是投资基黄金市场场法治化的内在要求。通过何种渠道达到上述主旨和要求就形成投资基黄金市场场法治化的核心环节。概括说来,有效的法律调整是最佳答案。但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具体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必然致使内在统一的法分成不同的相对独立的部分,以满足对不同的社会关系发挥相对独立的调整作用的需要。

投资基黄金市场场中的社会关系绝大部分带有经济属性,这就要求其法律调整务必首先具备经济性或专业性,具体显现为能够“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律”。除此之外,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法律调整还应兼具综合性,这是由投资基黄金市场场中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复杂多样所决定的,这些关系不只有微观方面的,还涉及宏观方面。

作为资本市场重要构成部分的投资基黄金市场场,正面对着方向的选择,假使继续以“试验”的立场置身于资本市场中,付出的代价将不仅仅是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健康发展,还包含整个资本市场改革目标的达到,这对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会是潜在的威胁。那么,以法治化为核心、经济法为理念构建和谐投资基黄金市场场,不仅从理论方面上对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成长执行了应然设计,还可以通过理论助推实践的进步,为正处在改革中的投资基黄金市场场表示一条适合的成长之路,促进投资基黄金市场场的完善与成熟。

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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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强对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规划,达到证券投资基金与资本市场和人才队伍均衡发展

对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范围控制固然不可取,但放任证券投资基金超前发展同样不可取。所以,有必要增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划研究,依据中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和基金人才队伍的成长情况,把握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节奏。

(二)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付出改观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环境

要采取措施更深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规范上市公司举动,支持E市公司以连续分红方式回报投资人;建立合理的市场定价机制,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大力发展债市,建立涵盖股票、国债、公司债以及其余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逐渐更改中国市场产品结构单一的困难, 以适应不同投资人的需要;研究开发金融衍生产品,减弱资本市场的系统风险,为长期合规资金投资资本市场供应回避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工具。

(三)继续加大基金业对外放开的脚步

基黄金市场场对外放开走在了资本市场对外放开的前列。要继续加大对外放开强度,激励基金业与国外同行开展多样化合作,引进管理经验、技术和适合中国市场情形的制度安排。

(四)加速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规,为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供应法律保障和规范

伴随去年至今银行积蓄受于受负利率等原因的影响显现的分流现象,各种不规范的民间集资正在加重。所以,有必要加速策划相关法规,“开正门、堵斜门”,为规范民间投资设立各种产业投资基金、促进积蓄向投资有效转化供应法律保障和规范。

(五)研究准许商业银行设立投资基金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基金业务不只有利于促进积蓄资金转化为对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而且有助于更改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受于商业银行与货币市场具有天然的联系,并通过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对实业企业具有较深的了解,所以,在目前情形下,可考虑优先准许商业银行设立货币市场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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