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erprise Value) 表明企业价值,是衡量公司价值的一种方式,经常以直接的公司市值的替代形式显现。
EV的计算公式是:
EV=公司市值+负债+少数股东权益+优先股-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
(EV = Market Capitalization + Interest Bearing Debt + Preferred Stock - Excess Cash)
民众经常将EV看作是接管的理论价格。在并购活动中,收购方务必承受被收购方的负债,这提升了并购的成本,但就在此时,被收购公司的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在收购之后将直接落入收购者的口袋,这对收购者来看等同于降低了收购成本。EV和直接的公司市值在很多方面都有差别,所以有很多人把它作为公司价值更精确的代表。比如,当收购方收购其它公司时,它要同期承受对方公司的债务,所以EV给予了一个更为精准的收购估值,由于在EV的估值计算当中加入了债务。
差不多所有的投资人都知道PE。了解EV/EBITDA倍数的人亦在增多。但真正能精准理解其后面含义、现实中的变形并能熟练运用的投资人或许还不多。其实这是一个在估值实践中与PE并驾齐驱的估值方法,受于能有效的弥补PE的一部分不足,它在国外的运用程度甚至比PE更为广泛。EV/EBITDA倍数和PE同属于可比法,在运用的方法和原则上大同小异,导致选取的指标口径有所不同。
从指标的计算上来说,EV/EBITDA倍数运用企业价值(EV),即投入企业的所有资本的市场价值代替PE中的股价,运用息税折旧前盈利(EBITDA)代替PE中的每股净利润。企业所有投资者的资本投入既包含股东权益也包含债权人的投入,而EBITDA则反应了上述所有投资者所得到的税前收益水平。相对于PE是股票市值和预期净利润的比值,EV/EBITDA则反应了投资资本的市场价值和将来一年企业收益间的比例关系。
所以,总的来讲,PE和EV/EBITDA反应的均为市场价值和收益指标间的比例关系,只然而PE是从股东的角度出发,而EV/EBITDA则是从全体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在EV/EBITDA方法下,要最终得到对股票市值的预期,还务必减去债权的价值。在缺乏债权市场的情形下,可以运用债务的账面价值来近似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