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Basel Capital Accord 中文名称: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是一个统一的国际银行资本足够率标准协议,1988年正式发表,协议要求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其资本足够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保持在8%以上。伴随跨国银行间日趋激烈的竞争,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巴塞尔委员会推出了新巴塞尔协议(Basel II),新协议的各类基本原则广泛适用于全球的所有银行,并于2006年末全面实行。 eb1619e81e59668d2db8098284f6daa5简介
正在开会 在雷曼兄弟死掉两周年之际,《巴塞尔协议Ⅲ》在瑞士巴塞尔公布。最新通过的《巴塞尔协议Ⅲ》承受了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直接催生,该协议的草案于去年提出,并在短短一年时期内就得到了最终通过,并将在此后的11月在韩国首尔举办的G20峰会上得到正式准许实行。 《巴塞尔协议Ⅲ》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有关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首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足够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相关的国际风险。 eb1619e81e59668d2db8098284f6da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