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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

外汇网2021-06-20 19:17:13 121
简介

英文:Discussion about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tortion会计信息是民众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实践得到反应会计主体价值运动情况的经济信息.会计信息失真是困扰会计界多年的困难.会计信息,特别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于企业自身,甚至于整个国民经济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会计信息失真一直是我国会计领域的"顽症",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已经对国家经济秩序组成了严重威胁.类型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供应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应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

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无意失真和有意失真两种类型。无意失真

含义

无意失真是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非有意的过失,财会人士受于种种原因或许在会计核算中发生各种失误。无意失真是指基本会计信息的控制人士受于职业道德,专业素质等内因以及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等外因的影响,产生的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运用有关条款不当或账务处理错弊而致使的报出会计信息与事实信息不符。所以,无意失真也称为会计错误。

该种失真的最大特点就是"无意",这与那种有意曲解相关的规定进而高达某种目的的恶意失真举动有严格的区别。但是,这两种"失真"产生的后果均为非常恶劣的。

内容

1)原始记录和会计报告的计算,抄写错误;

2)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

3)对会计政策的误用。

传统核算技术错误致使会计信息失真,首要是纯技术方面的原因,如会计核算进度中的重记,漏记,串账,笔误,借贷方向错位等错误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有些错误与会计人士的熟练程度相关,假使其业务水平和熟练程度较低,就会发生较多的错误;也有些错误与其熟练程度并无直接联系。从人的生理角度看,财会人士在大批的业务面前,难免会受于疲劳或大意而发生一定比例和一定数量的差错。

特点

1)无意失真并不是出于有意,而且从客观后果向上瞧,经办人士并没有从中获益。比如,会计人士受于业务生疏,将应计入制造费用的车间管理人士差旅费计入了管理费用;出纳人士受于粗心大意,误将现金收入8,000 元记为800元,但并没有侵吞差错部分;材料核算人士因月底结账任务繁重,对材料收发业务只记总账而未记明细账等。

2)无意失真或许将对企业的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影响,也或许并没有影响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公允性和真实性,而导致在业务处理过程和方法上有不妥当的地方。比如,会计人士误记会计科目或误记金额,出纳人士为图方便没有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而将几天的业务合并填列等错误,均将对会计信息质量造成影响。

3)无意失真往往导致个人举动,而非团伙举动。

4)无意失真往往易于查找和纠正,一般不具有隐蔽性。假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则错误很容易复核,在账目核对,试算平衡,内部审计等环节中被发现,并被给予纠正。有意失真

含义

有意失真是指有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举动,也称为会计舞弊。控制会计基本信息的人士为了会计主体自身或有关主体的局部利益, 不顾会计信息运用者的利益和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要求,有意篡改,伪造,编造相关的会计凭证, 虚报,漏报,瞒报相关的会计报告而产生报出信息与会计主体自身的事实信息不符的现象。舞弊强调的是显现不实反应的有意举动。他与无意失真有相同或相近的形式,但却有本质上的不同。舞弊是见不得人的,是不敢公之于众的,需要伴有一定形式的伪装和掩饰,通过虚列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做假,一般很难让人发现。

在这里,最典型的特质就是相关人士(直接相关的会计人士和其余有事实控制能力人士)的有意作为是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直接原因。其" 作为"的结果致使账账不符,账表不符和账实不符。而其中的账实不符则是其中最隐蔽,危害最大的一种。多数的恶意失真均为相关经办人士以事实无从查起,无法执行账实核对作为侥幸心理而产生的。

内容

1)伪造,编造记录或凭证;

2)侵占资产;

3)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

4)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

5)蓄意运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特点

1)有意失真一般均为有意举动,当事人执行舞弊是为了高达某种不正值的企图。比如,出纳人士为侵吞现金而隐瞒现金收入业务;企业领导为虚夸利润,粉饰企业及骗取上市资格等而授意财会人士虚列收入,人为少计费用等。

2)有意失真一般全将致使企业最终会计信息被歪曲或掩盖,与客观事实不符,违背国家相关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不能精准,公允地反应企业的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

3)有意失真或许是个人举动,也或许是串通舞弊的团伙举动。比如,出纳人士以篡改凭证的方式贪污现金,通过私自签发支票并没有予登记的方式挪用企业存款等属于个人舞弊;而材料核算人士与仓库保管人士串通作弊,侵吞企业财物,企业领导授意相关财会人士人为调整账目,虚计损益则属于团伙舞弊。

4)有意失真受于一般都有预谋,因此手段比较隐蔽,较难被发觉。

5)有意失真一般后果比较严重,往往致使企业财产受损,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流失等经济后果,而且它一般与经济违法,犯罪举动伴生。

类型

1)无中生有型。相关经济业务仍未发生,有关收入,盈利,资产,负债,权益等并没有存在,而是通过摄取假证据,编造假资料,假合同,假印章,编制假会计凭证,记假账,编假报表,凭空捏造收入,盈利,资产,负债,权益等经济业务的造假举动,其表现形式是造假一条龙。

2)改头换面型。有意歪曲,掩盖,隐瞒会计信息的真实面貌,随意增减甚至删除经济业务的原始记录,使其原有经济业务记录面目全非。如真盈假亏,真亏假盈,将大盈改小盈,将大亏改小亏等。

3)真假双簧型。常见的是两套账,一套是真账,对内;另一套是假账,对外。也有两套账以上的,如真账只有一套,假账则好几套,有的假账对付税务机关,有的对付投资股东,有的对付上级主管部门等

4)账外账型。常见的账外账是大账之外,仍有很多小账。大账独立核算,是该单位会计核算的主体,纳税,完成考核指标,应付检查均以该账为根据。小账虽各自独立,核算却不规范,没有统一账目,没有统一报表,由执权人分散掌握支出,核算与否随意。小账多为"小金库",是贪污,挪用,挥霍,行贿等腐败举动的经济来源。

5)体外循环型。某项或部分经济业务的收入或收益不在本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内,而是将这些收益转移或沉淀在外单位,需要支用时,才从有关单位支付。常见的有财政预算外资金体外循环,行政单位有权处罚和收费的体外循环,企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投资收益,以物易物,物业出租收入的体外循环等。体外循环资金多为腐败的资金来源。

6)长官意志型。单位的财会人士的举动受该单位的法人意志支配,一切会计原则和职业道德都很难坚持,必须服从领导的指示,领导叫怎样做账,就怎样做账,领导负有直接责任。

7)财会主动型。有部分财会人士受利益的驱使,主动为领导(法人)出谋划策,财会人士负有直接责任。

主体分析

研究有意失真,务必弄清谁是有意失真的实行者,即会计造假的主体。会计造假主体是指会计造假的策划,组织,指挥,参与和具体实行者,也就是假账的涉案人和后果承受者。假账是会计人士直接制造的,但造假既需要综合知识,做假技巧,胆量,更需要适宜的环境和背景,因此一般决不是一个会计人士能完成的,会计造假主体应包含炮制假账和有关违法乱纪活动的主谋,共谋和实施者。精准界定会计造假主体对追究造假责任,杜绝造假举动十分重要。

1)依照在造假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会计造假主体包含动议者,制定人,操作者和协同者。

所谓造假的动议者是指为会计造假出谋划策的人。动议者往往熟悉会计核算体系,了解相关账户体系及其特点,并有机会接触单位最高领导层, 且形成其参谋与助手。动议者一般是单位财会部门的主管,他们或许接受领导层的授意而投其所好,也或许出于"主动关心"企业的成长而提出建议。动议者在会计造假活动中起着穿针引线,承上启下的作用。他们往往禀承领导意旨或为其出谋划策,并向领导提出具体造假方案,介绍推荐造假方法,美化和夸大造假效果,作出某些安全允诺;同期积极组织人士,分派任务,指导具体实行。

造假的制定人是指有权决定会计造假实行的各级领导人。制定人既可以是领导者个人,也可以是领导层集体。在技术上领导介入会计造假的程度是较低的,但在决策中的作用却是举足轻重的。他们往往是造假的策划人,决定者,指使者,同期也是会计造假的最大受益者。

造假的实行者即操作者是指具有职务便利,能够接触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亲自实行和完成会计造假的人士。它不仅包含会计人士,出纳人士,而且还或许包含有关的采购人士,销售人士,保管人士,统计人士。

造假协同者是指从某些方面策应,配合造假的人士,既包含在造假之初为其供应方便者,也包含在造假事实发生后为其掩饰,布防,通风报信和供应伪证等人士。值得表明的是,在不同的造假案件中,造假主体的人士组成不尽相同,在造假过程中所承受的职责和所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

2)依照会计造假主体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主动造假者和被动造假者。

主动造假者是指举动人故意识地,积极地,自觉地参与造假,并在其中发挥了首要作用的举动者。一般来看,会计造假的动议者和制定人一般是主动造假者,也是造假的直接受益者或利害关系人。他们往往是造假活动的知情者,是"圈内人物"。伴随我国对国有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后,企业拥有了财务管理,生产运营等自主权,这本是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巨大举措。可是,国家对如何合理有效地指导企业运用各种权利,监督或约束运营者举动,尚缺乏完善的制衡体系, 一部分厂长常常以不懂财经法律,法规为托词,不尊重事实,滥用职权,利用会计人士在晋级等个人利益与其的依附关系,对会计人士随意指挥,为谋求小集体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对会计工作横加干涉。比如向银行贷款时,要夸大资产和净资产能,掩饰不良资产;往上级汇报运营业绩时向事实数字"注水";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通过会计方法人为虚增成本,减弱利润,高达偷税漏税的目的。

被动造假者是指并不是出自其本意,而是被他人胁迫,强求,命令或利诱而参与造假的举动人。如某些财会人士,他们是会计造假的具体实施人, 但他们或许并没有是造假的动议者,甚至或许并没有情愿作假账,但受于种种原因,他们只能实施领导的指示,而且一旦事情败露,还经常被当作替罪羊。被动造假者一般是不知情人或不完全知情人,不了解造假的全部内幕和真相。然而主动和被动是相互的,且往往可以相互转化,有些参与造假者开始或许是被动的,一旦加入造假行列后却又变得积极主动。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法制观念淡化,有法不依

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士的举动作了较为详尽的规范,对违规举动作了相应的量化处罚的规定。但在以往的较长时期内,经济领域的法制是不够健全和不够完善的,自此产生了会计人士法制观念淡薄,体当下工作中就是对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够严谨;此外,在我国当前情况下,很多职能管理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甚至存在着权钱交易,进而使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广泛。

2、会计人士本身素质差

有的会计人士不熟悉国家政策、法规,甚至对于专业知识也达不足要求。业务素质低,缺乏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或是不自觉地违返了国家政策、法规;或是对经济业务不能够执行正常的帐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或是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马马虎虎,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或是唯上司意志是从,丧失原则。无论是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都与会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求在较大差距。

3、企业管理部门、企业领导人的非法干预产生主观意识上的会计信息失真

企业管理部门出于本身利益的考虑,授意并指使会计人士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以高达控制、占有或骗取国家及企业、出资人资产的目的,显现贪污腐改、群体犯罪等举动,进而致使大批造假案件的造成。尽管会计对于做假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大部分假帐的首要责任并没有在会计,而在于有权支配会计的人,即单位的首要主管、法人代表。无论怎么说,会计是受命、受制、从属于单位领导的,领导要求怎么做,会计不敢不那样做。假使胆敢抗命,会计就只有下岗的份。尽管会计也可以以《会计法》为武器在一段时期内使领导的违法指令承受抵制,但该种情形断难长久。领导岂是吃素的,会长期容忍一个敢于和他作对的会计吗?

4、对政府干部的政绩考核不严

政绩考核多是以上交国家财政收入为主,很多干部出于个人利益动机,就给企业下达利税指标,若企业完成有问题,就示意甚至激励企业在会计报表上作假,其结果是国家和企业利益受损,而个人得益。这就是所谓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困难。

5、执法监督强度不够

多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会计人士的配备,不但资格条件达不足要求,而且职位分工不清晰,职位牵制弱化,重要经济业务的准许与数据制度得不足履行,依据运营者意志改写会计记录的现象大批存在,进而使内部失控。内部审计受单位领导控制,很难发挥其作用。作为社会监督主体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够独立承受起“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责任。少数事务所受本身利益驱使,执业立场不端正,风险意识淡薄,审计过程中搞人情风,搞私人交易,走过场,甚至违背职业道德为客户作弊,出具假数据,为会计信息失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危害

1、会计信息失真形成一部分掌握一定权力的人以权谋私的保护伞,通过做假帐,使某些违法违规的举动得以蒙混过关。如人为调节收入,产生收入失真;虚列成本,产生成本失实;虚增、虚减利润,虚列投资收益,虚假负债等调节利润指标。自此助长了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等丑恶现象的发生,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长产生严重的危害。

2、致使税收和国家资产的大批流失。当前我国税收的首要来源是企业缴纳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很多企业帐面盈亏不实,通过造假帐、虚增开支、隐瞒利润等手段使帐面亏损,逃避国家税收。

3、资产帐实不符。如人为调节、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产生固定资产价值与事实不符;企业存货积存严重,变现能力较差,其帐期价值差于市价,会计核算仍按历史成本计算,没有反应变现净值;开办费,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等名不符实等,这些严重违背会计原则的举动,产生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生产运营决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危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误导投资人与债权人,损坏投资环境等不良后果。“假作真时真亦假”,假帐猖獗,连累得真帐也没有人信了,假帐蔓延的结果务必是会计信息失真,经济信号失灵,经济秩序混乱,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干扰损害是非常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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