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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结合

外汇网2021-06-20 18:04:20 295

1、产融结合是指产业与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为了共同的成长目标和整体效益通过参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而执行的内在结合或溶合。

2、广义的产融结合是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或工商企业与金融企业之间通过股权融合及业务合作等各种形式的结合与互动

3、产融结合是指产业部门和金融部门通过股权关系相互渗透,达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相互转化直接融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起步

4、产融结合是指工商企业与金融企业在资金供求、股权、人事等方面维持一种平稳、紧密的联系,高达相互融合,同生共长的目的.我国的产融结合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银行体系改革

5、产融结合是指产业与金融业的联系和协作,以致在资金、资本以及人事上相互渗透,相互进入对方的活动领域,最终形成产融实体的经济现象和趋势.产融结合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6、产融结合是指产业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资本相互结合的关系.该种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期间或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有着不同的结合方式

产融结合的特点

产融结合的特点:渗透性、互补性、组合优化性、高效性、双向选择性

产融结合的内涵及现实意义[1]

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谋求运营多元化、资本虚拟化,进而提高资本经营档次的一种趋势。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间的资本联系、信贷联系和资产证券化(股票、债券、抵押贷款或实物资产的证券化),以及自此造成的人力资本结合、信息共享等等的总和。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融结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产融结合有助于达到范围经济。通过产融结合,往往受于成本提升的进展远远差于业务范围的扩张,致使产融结合运转起来更有效率,其在开发高度细分化的产品、建立与维护信息技术系统、执行资产管理及建立营销网络时,都存在范围经济优势。

其次,产融结合有助于减弱交易费用。产融结合双方在信息得到方面,与融合前对比,具有显著的优势,即双方在造成经济交往时,有关的谈判、履约等费用将不同程度地减弱。而减弱的交易费用,可以为产融结合的双方供应许多的融资便利。

又一次,产融结合有助于达到优势互补。受于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运作周期不尽相同,两者结合,可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致使的打击。产融双方在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或许互有余缺,通过有效的结合,可以使这些要素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无形资产方面,通过产融结合,可以膨胀有优势一方的无形资产。最后,产融结合有助于促进企业国际化战略的达到。目前部分企业着力建设求大、求强的企业文化,而国际化是其做大做强的重要战略。相对于产业资本来说,金融资本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资本的专用性较弱,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达到国际化发展的有效渠道。

产融结合的模式选择[1]

综观近年来我国产融结合的实践经验探索,首要可以概括为下方三种模式。

一是产业资本单纯注资商业银行模式。典型的有山东省高速公路公司注资威海市商业银行的产融合作案例,将一家不良资产一度达到90%的金融机组成功复活。

二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但尚不具备金融控股公司架构的模式。青岛海尔集团通过一连串投资和购并,形成了集实业、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公司,拥有了青岛市商业银行60%的股份,控股了长江证券,成立了保险代理公司和财务公司等等。

三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且已初步具备了金融控股公司架构的模式。如山东电力集团在集团化发展、多元化运营构想下,形成了包含旅行商贸、信息资源、高新技术、银行、信托、证券、期货、保险等多元化的架构,先后直接或间接参股交通银行、期货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等等。

从产融结合模式来说,突出显现为三个特点:一是大型企业、优势企业先行。二是产融资本结合的方向是单向的,即均为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的单向流动,这一面和我国现行的金融法规有关制约相关,另一面也表明当前金融仍具有比较优势。三是产融结合的方式呈现多样性。从初级的产融结合到基本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体现了企业适应市场、结合本身事实情形执行选择的能力。

产融结合的目标选择

1、大型优势企业应继续走金融控股公司之路。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要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避免产业资本控制的金融机组成为前者的“抽水机”。二是要设立必要的风险防范机制,在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产业部门之间设立防火墙,避免风险的过分扩散。

2、具有资本优势的中小企业可入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一面,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股本小而影响了业务的成长及风险的防范,另一面,大企业因首要把眼光投向较大范围的金融机构而忽视了中小金融机构,所以,具有资本优势的中小企业应当入股中小金融机构,而得到支持的中小金融机构可以反哺中小企业。

3、应重视私营企业的产融结合困难。注意吸收私营企业入股金融,这既是金融机构产权多元化进而改观治理结构的需要,也是把私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渠道。

4、监管部门应坚持规范与疏导并重。产融结合既涉及到产业部门,又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资本及业务的合作与交叉,容易造成监管空白。需要增强人民银行、银监、证管、保监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及与产业主管部门的合作,在积极引导产融结合的同期,增强监管合作,避免监管空白。

5、地方政府应付出营造产融结合的宽松环境。一是要在人才流动、产权变更、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产融结合予以适当的倾斜。二是要打破地域制约,激励跨地区的产融结合。三是要激励有实力的企业“迈出去”,到国外寻求产融结合的机遇。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在信息、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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