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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

外汇网2021-06-20 18:03:52 111

概况

高利贷(Feneration)

经济史学者一般会依照如以下式定义高利贷:选定一个“我们认为合适的”数字,比如

高利贷债务高利贷债务

20%的年利率,然后把利率胜过了20%的任何借贷定义为高利贷。如此的定义从字面意思向上瞧并没有错,由于胜过20%的利率的确比较“高”。

但是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下,“高利贷”这个概念往往跟负面的意识形态连在一起,假使依照上面的定义,我们就会将所有胜过20%年利率的借贷都认定为“坏的”。该种定义完全不顾借贷市场的资金供求情况和契约实施环境、不顾通胀率的高低,完全出于局外人的主观愿望。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造成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对于什么是高利贷,我国民法学界当前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看法觉得:借贷的利率只要胜过或者变相胜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组成高利贷。有的学者觉得借贷利率可以适当好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胜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否则即组成高利贷;

第二种看法觉得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界限,但这个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依据多地的事实情形,专门策划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胜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组成高利贷。持该种看法的人还觉得,凡约定利息胜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胜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第三种看法觉得:高利贷就是一种胜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胜过多少才组成高利贷,受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依照民法通则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助于生产和平稳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执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能否组成高利贷。该种看法还觉得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运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好于前者。由于生活性借贷导致用于消费,不会升值;而生产运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胜过本金的利润,所以,它的利率应好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历史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造成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

高利贷债务利益驱使

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昔日首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有档口在街市,每日也要解决生意,不怕走数,照借如仪。昔日钱银交易,大银码多数用“大头”(银元),小数目为“铜板”(铜仙),高利贷者收数后,多数将银元、铜仙之类塞在耳窿,日子有功,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故称为“大耳窿”。

手法

“大耳窿”放贵利有“九出十三归”的习惯,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

高利贷债务高利贷债务

利叠利”。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或许要还几万。

二十年前,港府觉得高利贷犯法,立例管制,放债人须领牌,此名叫财务公司的MoneyLender,直译为“借钱”(放债)者。该种放债财务公司须交税。申请放债人牌照,首先由警方调查申请人有没有黑社会背景,确认“身家清白”才交法庭审理,但亦非由法官一人决定,而是有两位市民协同审查,经三人统一通过才发牌,并限定年息不可多于六分息(六十厘)。

自清光绪初年到1946年,我国国内民间的高利贷有驴打滚、羊羔息、坐地抽一等种类。

驴打滚: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执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长,利息逐月成倍上涨,像驴打滚一样。

羊羔息:即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底还200元。

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先金计息。如借10元,实得9元,到期按10元还本付息。

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指以发放高利贷行式的钱庄,这些钱庄一般为黑帮所运营,时常以高利贷

高利贷债务高利贷债务

赚取暴利。当欠债人不按期还钱时地下钱庄的人一般全将恐吓欠债人甚至威胁欠债人的家人和朋友以便他们还钱。

组成条件

在实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条件下,高利贷曾一度销声匿迹。改革放开以来。伴随经济生活的日渐活跃,在我国很多地方高利贷又卷土重来,并有日趋蔓延之势。目前,全国多地农村均存在不同形式、不同手段的“高利贷”现象。除了经济条件落后、资金匮乏的农村,城市的高利贷也从没有灭绝。看来现代银行作为高利贷的掘墓人,作用发挥得并没有太彻底。

高利贷债务逼债

从高利贷的名称我们知道高利贷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高利率”,正是高利贷惊人的利息成本,决定了它长期以来的“非生产性”特点,即借高利贷的目的不是为了扩大再生产或投资,而是为了保证生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样。现代社会也没有太多更改。据调查,借高利贷者真正用于再生产的只有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八十九的钱均为用于消费,尤其在农村。

我们可以把借高利贷者的消费归纳为下方几种:

(1)天灾人祸致使食不果腹时,只好借贷。

(2)疾病医治。受于经济条件差,平时缺乏对身体的必要保养。再加上长年的辛苦劳作,往往致使严重疾病的发生,而医治所需费用又是一般家庭所不能负担的,此时就需要高利贷的支援。

(3)婚丧嫁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婚丧礼仪方面,贫苦的民众也一定要体体面面,而婚丧礼仪的花费又很高。借贷者往往在礼仪准备阶段借贷,等礼仪完成收到礼钱后再还款。

(4)子女学费。农民亲身体验无知识的苦处,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所以期望子女付出学习,而当前昂贵的学费实非农民所能承受,高利贷形成首要来源。

(5)偿还旧债。那些只能靠天吃饭的贫困山区农民,有时没有能力偿还到期的债务。但是,出于信用考虑,借贷者一般采取的办法是借一笔新债以还旧债,由于假使借贷者赖帐不还的话,他就再也很难得到任何借贷。

(6)农业投入或日常家用。为了正常生产,少不了农具买入、牲畜、化肥等农业

高利贷债务高利贷债务

务必投入。但受于收入少,贷款又问题,只好求助高利贷。甚至特别贫苦者就连一般日常家用品都买入不起,也要借贷。此外仍有些人借高利贷是用于非法赌博等其余方面。在城市,同样也有很多是由于天灾人祸、生老病死去借高利贷。

在经济市场化、各种个体商户、小企业大批涌现的今天,高利贷已经不再纯粹是非生产性的。很多借贷者是为了处理企业资金问题。2003年,国家统计局对2434家私营企业融资情形调查结果表明,有差不多4%民企的部分流动资金来自高利贷。其中有近l%企业流动资金中25%以上是靠高利贷筹措的。农村中有些高利贷也有生产性,比如为了满足向非农业过渡,如外出打工、做小本买卖等所需资本。

目前,发放高利贷者首要有三大类群:

一个是较为富有、有一定储蓄的普通人家,这个族群比较分散,财力也不怎么雄厚,放贷指向首要针对经济问题的居民和个体工商业者,放贷期限一般在一年之内,收益率大概为年息l0-20%之间;

其他是国家公职人士,尤其是有一定灰色收入者,这部分人在个人放贷族群中占有很大比重,放贷指向首要为效益较好的国营及私营企业,放贷期限较长,一般3—5年不等,往往伴随工作调动的改变而改变。受于其所放贷款多以暗中投资的形式执行,收益具有显著的双重或多重性,既有利息收入,仍有股红收入、贿赂收入。收益率在200%一500%之间。甚至更高;

再一个是专门从事投资和融资的民间机构。放贷指向为风险较小的单项工程和单个生产运营项目,期限不定。收益率在年息60%一80%之间。此外仍有些非法或者黑社会性质的中介机构利用信用卡套现等形式获得资金去放高利贷。或以贷养贷,放贷对象一般为个人或个体商户。

存在原因

当前个人要从银行贷到款,除了房贷、车贷等消费类贷款,其它的个人贷款一般都要求有抵押物,尽管有少数银行供应不需要任何抵押物的信用贷款。但只面对银行认定的一部分特定优质客户。银行的高门槛拦住不少人。正常、公开的途径筹不足钱,民间借贷甚至一部分地下高利贷就有市场。此外,受于多数私营企业缺乏诚信,一部分金融机构担忧借给民企的钱会变成坏账,所以也不敢轻易与企业合作。所以,一部分小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当急需资金而又无法从银行获得的时机,他们只能通过借高利贷来“渡过难关”。

对农村来看,受于各国有银行陆续退出县域领域,只有信用合作社可以供应贷款。这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曾经对差不多2OO0个农户做过问卷调查,发现当前大概只有1/5的农户能够从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得到贷款。银行和信用社为避免“坏账”,在放贷时往往倍加小心,再加之部分借贷者信用意识差或还贷能力差,为保险起见,他们一般都审慎放贷。比起银行贷款来,高利贷条件灵活、手续简便快捷,时问不像银行卡的那么紧,往往可以拖延几天或续贷。所以,农民更看好于高利贷借贷并非是银行贷款。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上涨,正规金融发展落后,为非正规金融给予了很大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城撤退,逐渐缩减网点,使城乡信贷显现了断层。金融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不合理,为民贷给予了发展节骨眼。一面。非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新的利润上涨点,它们的快速崛起需要金融支持。另一面,这些企业处在启动或成长阶段,原始积攒不足,收益具有未知性,很难符合正规金融机构的审贷标准。2004年温州调查报告显示,68.4%的中小民企没有合格的抵押资产,36.8%的民企资信情况不符合银行要求。再加之国家信贷政策的制约、融资成本过高、手续繁琐和缺乏正规的财务会计记录等,中国的中小企业差不多被排挤在正规金融机构之外。

此外,如前文所述,在偏远的农村,天灾人祸、婚丧嫁娶、子女升学情形又比比皆是,造成大批的借贷需求。

高利贷的存在也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使。近年来伴随市场经济的逐渐深入,很多有头脑有机会的人先富起来了。但受于前几年银行利息的持续下词,证券市场的不景气,苦于没有投资机会,所以转而采取传统的高利贷借贷方式,高息放贷。以得到许多利益。伴随2006年下半年股市的走高和利息的向上调整,相信该种情形会有所转好。

社会影响

受于高利贷有主体分散,个人价值取向、风险控制无力等特点。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适当的经济和社会困难。一部分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显现借款人的收入上涨不足够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形。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取不合法的收债途径,如聘用讨债公司执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死亡。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这些人已经被高利贷吸去了最后一滴血,往往均为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形成了社会恐慌定的原因。受于民间“高利贷”利率广泛好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使。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产生很大阻力。又受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亦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对银行信贷的打击。此外受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分析,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造成也无从控制,所以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假使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看冲击是重大甚至是终身的。因此极易打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正由于高利贷有上述各种危害,所以以往无论是小说、电影,依旧学术著作,全会高利贷描画为面目狰狞,充满血腥,吸尽农民脂膏的恶魔。但是我们也不是否认高利贷用于日常生活也有其积极的方面,它起码使很难为继的农民临时渡过难关,保持生命。也只有生命得以保持,才可谈得上保持家庭生产.

高利贷概况

高利贷,或作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

经济史学者一般会依照如以下式定义高利贷:选定一个“我们认为合适的”数字,比如20%的年利率,然后把利率胜过了20%的任何借贷定义为高利贷。如此的定义从字面意思向上瞧并没有错,由于胜过20%的利率的确比较“高”。

但是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下,“高利贷”这个概念往往跟负面的意识形态连在一起,假使依照上面的定义,我们就会将所有胜过20%年利率的借贷都认定为“坏的”。该种定义完全不顾借贷市场的资金供求情况和契约实施环境、不顾通胀率的高低,完全出于局外人的主观愿望。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造成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对于什么是高利贷,我国民法学界当前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看法觉得:借贷的利率只要胜过或者变相胜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组成高利贷。有的学者觉得借贷利率可以适当好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胜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否则即组成高利贷;

第二种看法觉得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界限,但这个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依据多地的事实情形,专门策划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胜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组成高利贷。持该种看法的人还觉得,凡约定利息胜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胜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第三种看法觉得:高利贷就是一种胜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胜过多少才组成高利贷,受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依照民法通则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助于生产和平稳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执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能否组成高利贷。该种看法还觉得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运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好于前者。由于生活性借贷导致用于消费,不会升值;而生产运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胜过本金的利润,所以,它的利率应好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高利贷信用的特点

高利贷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态,是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一种信用关系。高利贷信用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将是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

1.利率高

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开支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有记录以来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假使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

高利贷信用之所以有如此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受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范围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无意中事故的打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无意中事故,就无法保持以前的简单再生产,无法保持生活。在如此的情形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余小手工业者)就必须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保持生产和生活。放高利贷者正是目睹了借者为了保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假使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致使投资的利润多部分或全部被高利贷的利息侵吞,借钱的人就不借了,贷款的利率自然也高不上去。

高利贷借者除了小生产者以外,也有一部分破落的奴隶主和封建主,他们是为了保持奢侈的生活,其利息是最终要转嫁到小生产者身上。高利贷的债权人首要是商人,尤其是货币运营商人、奴隶主和地主。

2.剥削重

高利贷的利息来因为奴隶和小生产者的余下劳动及一部分必要劳动。小生产者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是他们直接以自己的余下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支付的。奴隶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同样是奴隶和小生产者的余下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由于奴隶主和封建主不劳动,他们所支付的利息,归根见底是对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压榨和剥削。受于高利贷利息来源不仅要包含劳动者所创造的全部余下劳动,还包含一部分必要劳动。这与利息导致余下价值的一部分的资本主义利息比较,其剥削程度更重。

3.非生产性

前面已经提及,高利贷的借者,无论是统治者依旧小生产者,他们借用高利贷首要用于非生产开支。统治者借高利贷首要是为了保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资本主义借贷资本的用途以及社会主义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显著的区别。

高利贷信用的作用

1、高利贷信用促进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和商品币种关系的成长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低,民众的劳动产品首要是满足自己的消费,用于交换的比率很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但是,受于高利贷的盘剥,小生产者为了归还高利贷,就必须把劳动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这就提升了劳动产品的交换比率,促使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和商品币种关系的成长。

高利贷信用对生产力有损坏作用。受于高利贷的利息太高,不但障碍着小生产的成长,而且致使大批的小生产者破产(由于要变卖生产资料归还高利贷),无法保持原有的简单再生产,产生生产萎缩,生产范围缩减。

2、高利贷信用在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过渡中有着双重的作用

一面从客观向上瞧,高利贷信用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来临给予了两个基本前提条件:一是集中了大批的资本,二是给予了聘用员工队伍。受于高利贷的盘剥,致使放高利贷者手中集中了大批的资本,这些资本有机会投入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去。同期,也是由于高利贷的盘剥,致使大批的小生产者破产、失业,形成失业游民。这些人在法律上是自由的,而财产上是一无所有的,他们必须出卖自己的劳活力来保持生活,这就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给予了聘用员工。另一面从主观向上瞧,放高利贷者也要尽量保持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维护高利贷的存在基础,由于最适宜高利贷存在和发展的经济条件是小生产占优势地位的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所以,高利贷者必然力图障碍生产方式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

高利贷信用与现代信用的区别

高利贷信用与现代信用的区别首要有下方几方面:

(1)从存在的基础看,高利贷信用存在的基础是小生产占优势的旧生产方式。现代信用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化的大生产方式,经济中普遍存在盈余或赤字单位;

(2)从借贷的目的看,高利贷首要用于生活性消费,与生产没有紧密联系。现代信用首要用于生产,可以促进经济的成长;

(3)从对经济的作用看,高利贷具有资本的剥削方式,它的首要借贷对象——小生产者仅用于保持简单生产活动,致使生产力发展迟缓。现代信用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节约了流通费用,保证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顺遂执行。

高利贷历史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造成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昔日首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有档口在街市,每日也要解决生意,不怕走数,照借如仪。昔日钱银交易,大银码多数用“大头”(银元),小数目为“铜板”(铜仙),高利贷者收数后,多数将银元、铜仙之类塞在耳窿,日子有功,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故称为“大耳窿”。 金融百科 taobiz.com

高利贷手法

“大耳窿”放贵利有“九出十三归”的习惯,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或许要还几万。

二十年前,港府觉得高利贷犯法,立例管制,放债人须领牌,此名叫财务公司的Money Lender,直译为“借钱”(放债)者。该种放债财务公司须交税。申请放债人牌照,首先由警方调查申请人有没有黑社会背景,确认“身家清白”才交法庭审理,但亦非由法官一人决定,而是有两位市民协同审查,经三人统一通过才发牌,并限定年息不可多于六分息(六十厘)。

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指以发放高利贷行式的钱庄,这些钱庄一般为黑帮所运营,时常以高利贷赚取暴利。当欠债人不按期还钱时地下钱庄的人一般全将恐吓欠债人甚至威胁欠债人的家人和朋友以便他们还钱。

现代高利贷现象

在实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条件下,高利贷曾一度销声匿迹。改革放开以来。伴随经济生活的日渐活跃,在我国很多地方高利贷又卷土重来,并有日趋蔓延之势。目前,全国多地农村均存在不同形式、不同手段的“高利贷”现象。除了经济条件落后、资金匮乏的农村,城市的高利贷也从没有灭绝。看来现代银行作为高利贷的掘墓人,作用发挥得并没有太彻底。

一、高利贷之借与贷

从高利贷的名称我们知道高利贷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高利率”,正是高利贷惊人的利息成本,决定了它长期以来的“非生产性” 特点,即借高利贷的目的不是为了扩大再生产或投资,而是为了保证生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样。现代社会也没有太多更改。据调查,借高利贷者真正用于再生产的只有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八十九的钱均为用于消费,尤其在农村。

我们可以把借高利贷者的消费归纳为下方几种:

(1)天灾人祸致使食不裹腹时,只好借贷。

(2)疾病医治。受于经济条件差,平时缺乏对身体的必要保养。再加上长年的辛苦劳作,往往致使严重疾病的发生,而医治所需费用又是一般家庭所不能负担的,此时就需要高利贷的支援。

(3)婚丧嫁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婚丧礼仪方面,贫苦的民众也一定要体体面面,而婚丧礼仪的花费又很高。借贷者往往在礼仪准备阶段借贷,等礼仪完成收到礼钱后再还款。

(4)子女学费。农民亲身体验无知识的苦处,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所以期望子女付出学习,而当前昂贵的学费实非农民所能承受,高利贷形成首要来源。

(5)偿还旧债。那些只能靠天吃饭的贫困山区农民,有时没有能力偿还到期的债务。但是,出于信用考虑,借贷者一般采取的办法是借一笔新债以还旧债,由于假使借贷者赖帐不还的话,他就再也很难得到任何借贷。

(6)农业投入或日常家用。为了正常生产,少不了农具买入、牲畜、化肥等农业务必投入。但受于收入少,贷款又问题,只好求助高利贷。甚至特别贫苦者就连一般日常家用品都买入不起,也要借贷。此外仍有些人借高利贷是用于非法赌博等其余方面。在城市,同样也有很多是由于天灾人祸、生老病死去借高利贷。

在经济市场化、各种个体商户、小企业大批涌现的今天,高利贷已经不再纯粹是非生产性的。很多借贷者是为了处理企业资金问题。2003年,国家统计局对2434家私营企业融资情形调查结果表明,有差不多4%民企的部分流动资金来自高利贷。其中有近l%企业流动资金中25%以上是靠高利贷筹措的。农村中有些高利贷也有生产性,比如为了满足向非农业过渡,如外出打工、做小本买卖等所需资本。

目前,发放高利贷者首要有三大类群:

一个是较为富有、有一定储蓄的普通人家,这个族群比较分散,财力也不怎么雄厚,放贷指向首要针对经济问题的居民和个体工商业者,放贷期限一般在一年之内,收益率大概为年息l0-20%之间;

其他是国家公职人士,尤其是有一定灰色收入者,这部分人在个人放贷族群中占有很大比重,放贷指向首要为效益较好的国营及私营企业,放贷期限较长,一般3—5年不等,往往伴随工作调动的改变而改变。受于其所放贷款多以暗中投资的形式执行,收益具有显著的双重或多重性,既有利息收入,仍有股红收入、贿赂收入。收益率在200%一500%之间。甚至更高;

再一个是专门从事投资和融资的民间机构。放贷指向为风险较小的单项工程和单个生产运营项目,期限不定。收益率在年息60%一80%之间。此外仍有些非法或者黑社会性质的中介机构利用信用卡套现等形式获得资金去放高利贷。或以贷养贷,

放贷对象一般为个人或个体商户。

二、高利贷存在的原因

当前个人要从银行贷到款,除了房贷、车贷等消费类贷款,其它的个人贷款一般都要求有抵押物,尽管有少数银行供应不需要任何抵押物的信用贷款。但只面对银行认定的一部分特定优质客户。银行的高门槛拦住不少人。正常、公开的途径筹不足钱,民间借贷甚至一部分地下高利贷就有市场。此外,受于多数私营企业缺乏诚信,一部分金融机构担忧借给民企的钱会变成坏账,所以也不敢轻易与企业合作。所以,一部分小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当急需资金而又无法从银行获得的时机,他们只能通过借高利贷来“渡过难关”。

对农村来看,受于各国有银行陆续退出县域领域,只有信用合作社可以供应贷款。这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曾经对差不多2OO0个农户做过问卷调查,发现当前大概只有1/5的农户能够从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得到贷款。银行和信用社为避免“坏账”,在放贷时往往倍加小心,再加之部分借贷者信用意识差或还贷能力差,为保险起见,他们一般都审慎放贷。比起银行贷款来,高利贷条件灵活、手续简便快捷,时问不像银行卡的那么紧,往往可以拖延几天或续贷。所以,农民更看好于高利贷借贷并非是银行贷款。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上涨,正规金融发展落后,为非正规金融给予了很大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城撤退。逐渐缩减网点,使城乡信贷显现了断层。金融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不合理,为民贷给予了发展节骨眼。一面。非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新的利润上涨点,它们的快速崛起需要金融支持。另一面,这些企业处在启动或成长阶段,原始积攒不足,收益具有未知性,很难符合正规金融机构的审贷标准。2004年温州调查报告显示,68.4% 的中小民企没有合格的抵押资产,36.8%的民企资信情况不符合银行要求。再加之国家信贷政策的制约、融资成本过高、手续繁琐和缺乏正规的财务会计记录等,中国的中小企业差不多被排挤在正规金融机构之外。

此外,如前文所述,在偏远的农村,天灾人祸、婚丧嫁娶、子女升学情形又比比皆是,造成大批的借贷需求。

高利贷的存在也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使。近年来伴随市场经济的逐渐深人,很多有头脑有机会的人先富起来了。但受于前几年银行利息的持续下词,证券市场的不景气,苦于没有投资机会,所以转而采取传统的高利贷借贷方式,高息放贷。以得到许多利益。伴随2006年下半年股市的走高和利息的向上调整,相信该种情形会有所转好。

三、高利贷的社会影响

受于高利贷有主体分散,个人价值取向、风险控制无力等特点。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适当的经济和社会困难。一部分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显现借款人的收入上涨不足够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形。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取不合法的收债途径,如聘用讨债公司执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死亡。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这些人已经被高利贷吸去了最后一滴血,往往均为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形成了社会恐慌定的原因。受于民间“高利贷”利率广泛好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使。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产生很大阻力。又受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亦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对银行信贷的打击。此外受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分析,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造成也无从控制,所以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假使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看冲击是重大甚至是终身的。因此极易打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正由于高利贷有上述各种危害,所以以往无论是小说、电影,依旧学术著作,全会高利贷描画为面目狰狞,充满血腥,吸尽农民脂膏的恶魔。但是我们也不是否认高利贷用于日常生活也有其积极的方面,它起码使很难为继的农民临时渡过难关,保持生命。也只有生命得以保持,才可谈得上保持家庭生产。

四、政策建议

1、利率市场化

高利贷可以生存,表明并没有是所有的借贷者都家破人亡,它是有高回报的。从全球的经验看来,所有的小额贷款和农村金融之所以能够获得击穿、能够成功,它最根本的困难,就是打破了以往那种觉得农村的贷款、扶贫的贷款一定要低息的观念。所有成功的小额贷款均为高息的,一般来看,比城市的贷款要高出10%到15%左右。2006年1O月13日,被称为“穷人银行家”的盂加拉人尤努斯,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盂加拉普通的商业贷款利率在12%、13%左右,但是他给农村,给贫困农民的贷款是25%左右。

之所以银行不愿意放贷,正是由于他们觉得给小企业或农民放贷收益与风险不对称。一般来说,小企业或农民范围小,底子薄,没有多少资产可以用来抵押,加大了银行放贷风险。另一面,他们贷款金额不大,对大银行来看。在适当的利率环境下可得到的利润少之又少,而各种信誉评估手续与大企业基本相同,所以银行宁愿不赚这部分利润。但是,假使我们放开利率,让银行依据所面对风险的大小,自己策划利率,那么在利益的驱使下,银行则不会再放弃这些小的客户。而对于借贷者来看,即便银行实施较高的利率,但相对于高利贷来看,也是小巫见大巫。同期银行的资金提供同高利贷对比要平稳得多。此外有了银行的涉足,资金的供给量大暴涨加,放高利贷者要想生存,也务必减弱他们的利率。如此就大大降低了借贷者的负担,也就大批降低了各种悲剧的发生。

2、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和组织

(1)建立私营小额信贷公司

从1994年中国第一次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以来,已经在国内形成了三种模式:一种是由政府的扶贫基金开展的小额信贷:第二种是由国际捐赠等方式形成的民间小额信贷组织。这两种机构的最大特点是有扶贫的作用但缺乏后续资金:第三种是由农信社等正规金融机构供应的小额信贷,但是推广情形不太理想。当前,信用社是中国大部分乡村地区唯一的农村金融机构,据社科院“农村金融市场研究”课题组所做的农户调查,农户得到的正规金融贷款80%以上来自信用社。但是。受于信用社的运营举动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和政策性金融特点,无法形成真正的、规范的竞争性金融市场,结果是一面农村金融服务远远满足不了需要,一面信用社本身的生存和发展也面对严峻的考验。

所以我们也应当借鉴其余国家的成就经验,允许建立专门为农村服务的私营金融企业。2006年1O月13日,诺贝尔和平奖之所以颁给盂加拉人尤努斯,原因就是该被称为“穷人银行家”的盂加拉人,在三十年中从借款27美元给42个赤贫农妇开始,发展形成拥有差不多400万借款者、12546位雇员的庞大乡村银行网络。他的银行有1277个分行,遍及46620个村庄,处理了农民的资金需要。实际上,我国也已经开始对私营金融机构执行试点,2005年末,两家分别名叫“日升隆”及“晋源泰”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山西省平遥县正式营业。这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被觉得是标志着“草根金融”将以合法的身份迈向融资的前台。

(2)建立各种担保机构

要清除贷款难的困难,除建立多层次的信贷体系外,还要激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等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个人和中小企业供应信用担保。

诚然,成立多种担保机构对贷款难困难也只能治标不治本。要想从根本上懈决困难,仍需要引导企业或个人培养诚信意识。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诚信是规则,也是一种文化和道德。诚信的培养并不是一13之功,所以要长抓不懈,以求改进。可以说,创建诚信企业,才是企业融资的最好办法。

3、对民间借贷加以引导和规范

要清除非法高利贷导致的危害,不能对所有高利贷实施一刀切,应当通过法律使民间借贷由地下迈向公开,在法律允许的规模内执行活动,引导、管理并规范其举动。清晰规定什么是违法的“高利贷”活动,该受何种惩罚。确定其程序和清晰管理部门。同期应逐渐建立资金保险市场和风险赔偿机制,以促使其健康发展。此外我们要增强对民间“高利贷”市场举动的监督,使其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开展信贷活动,要督促其照章纳税,并保护民间“高利贷”主体的个人财产不受侵犯,以促进民间借贷市场有形、有序、竞争、规范化发展。高利率是对高风险的弥补,那么,只要对其执行合理的规范,并保护放贷者的利益等,则高利贷就会自动转变为“低利贷”。

在现实情况下。使高利贷市场举动合法化,还可以形成与银行信用竞争的局势。督促银行改观运营。倒过来与民间信贷展开竞争。如此不仅可以提升银行自己的运营业绩。也会让民间借贷利率下滑。

4、针对非生产性的高利贷,我们则需要政府加大社会保障强度

一个穷人一旦深陷高利贷的陷阱,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只有当其在外力的帮助下,跳出这个陷阱,才有机会彻底解脱高利贷。尽管目前我们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在持续加大投入,比如助学贷款、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等。但覆盖面还不够大。有些地方还没实行社保政策,有些则是民众不晓得这些保障制度的存在。所以除了加大保障强度,仍需加大宣传强度,让那些受于孩子考上大学,父母发愁学费而在开学前向上调整自杀的相似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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