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历
2013年8月15号,上证指数收盘在2081点。2013年8月16号,上证指数以2075点低开,到上午11点为止,上证指数一直在低点徘徊。
2013年8月16号11点05分,多只权重股瞬间显现巨额买单。大批权重股瞬间被一两个大单推涨之后,又跟着涌现 出大批巨额买单,动员了整个股指和其它股票的上行,以致多达59只权重股瞬间封涨停。指数的第一轮推涨首要发生在11点05分到11点08分之间,然后出 现阶段性的回跌。
2013年8月16号11点15分起,上证指数开始第二轮推涨,这一次最高摸到2198点,在11点30分尾盘时收盘在2149点。
2013年8月16号11点29分,上午的A股大涨,因为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的乌龙指。
2013年8月16号下午13点,光大证券公告称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临时停牌。
2013年8月16号13点16分,光大证券董秘梅键表明,自营盘70亿元乌龙纯属子虚乌有。
2013年8月16号13点22分左右,有媒体接连拨打光大证券多名高管电话,均表明关机或未接通。
2013年8月16号14点23分左右,光大证券公布公告,承认套利系统显现困难,公司正在执行有关核查和处置工 作。有传闻称光大证券方面,下单230亿,成交72亿,涉及150多只股票。就此,市场一度怀疑乌龙事件操作者为光大证券葛新元的量化投资团队。事发时葛 新元在外,不久即辟谣称事件和光大富尊葛新元团队没有任何关系。
2013年8月16号14点55分,光大证券官网一度登陆不能,或因短时期内浏览量过大以致崩溃。
2013年8月16号15点整,上交所官方微博称,今日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促成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
2013年8月16号16点27分左右,中国证监会通气会上表明,“上证综指瞬间上涨5.96%,首要原因是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大额购入。”“当前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正加紧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的原因展开调查。”
原因分析
触发原因
触发原因是系统缺陷。策略投资部运用的套利策略系统显现了困难,该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实施系统两个部分。核查中发现,订单实施系统针对高频交易在市价委托时,对可用资金额度未能执行有效校验控制,而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会致使特定情形下生成预期外的订单。
受于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致使在11时05分08秒之后的2秒内,瞬间重复生成26082笔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受于订单实施系统存在的缺陷,上述预期外的巨量市价委托订单被直接发送至交易所。
困难出自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具体错误是:11点2分时,第三次180ETF套利下单,策略员发现有24个个股申报 不成功,就想运用“重下”的新功能,于是程序员在旁边指导着操作了一番,没想到这个功能没实盘验证过,程序把购入24个成分股,写成了购入24组 180ETF成分股,结果生成巨量订单。
深层次原因
该策略投资部门系统完全独立于公司其余系统,甚至未置于公司风控系统监控下,所以深层次原因是多级风控体系都未发生作用。
策略员级:对于交易品种、开盘限额、止损限额三种风控,后两种都没发挥作用。
部门级:部门实盘限额2亿元,当日操作限额8000万元,都没发挥作用。
公司级:公司监控系统没有发现234亿元巨额订单,同期,或者动用了公司其余部门的资金来补充所需头寸来完成订单生成和实施,或者根本没有头寸控制机制。
交易所:上交所对股市异常波动没有自动反映机制,对券商资金越过权限的运用没有风控,对个股的瞬间波动没有熔断机制。(上交所声称只能对出售证券执行前端控制)
传统证券交易中的风控系统交易响应最快以秒计,但也远远不能适应高频套利交易的要求,比如本事件中每个下单指令生形成4.6毫秒,传统IT技术开发的风控系统将导致重大推迟,严重影响下单速度,这或许也是各环节风控全部“被失效”的真实原因。
事件影响
市场影响
2013年8月16号上午的乌龙事件中共下单
成交情况
2013年8月16号上午11点06分左右,上证指数瞬间攀升逾100点,最高冲到2198.85点。沪深300成分股中,总共71只股票瞬间刷新涨停,且全部汇聚在上海交易所市场。其中沪深300权重比例位居前二的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均瞬间刷新涨停。从立时打击涨停的71只股票来说,首要汇聚在金融、交运设备、公用事业等低估值、高股息率板块,其中22只金融股刷新涨停。需注意的是,沪市银行板块中,除建设银行未刷新涨停外,其余均碰及涨停。事件发生后,南方基金、 泰达宏利基金、申万菱信基金纷纷表明对自己旗下基金持有的光大证券股票估值执行向下调整,向下调整程度胜过10%。光大证券18日公布公告,详细披露“8·16” 事件过程及原因,称当日盯市损失约为1.94亿元人民币,并或许所以事件面对监管部门的警示或处罚,公司将全面检讨交易系统管理。
人事影响
2014年3月24号,光大证券公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公告,自此拉开“816事件”最动荡人事变动的一角。
光大证券聘任胡世明担任董秘,前董秘梅键(“8.16”事件后不再担任董秘职务)被调去担任总裁助理分管后勤办公 室;徐丽峰担任投行总监;香港分公司陈宏兼任经纪业务总经理;成立个股期权业务部、战略发展部两个部门;另外,信息技术部、金融市场总部、多地运营部、投 行构架均显现大调整,涉及数十个核心业务部门及分支结构主管。
自“光大乌龙指”事件暴发后,原总裁徐浩明引咎辞职。光大证券党委书记薛峰任总裁,其在2009年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党委办公场所副主任;后在2010年挂职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值得指出的是,长江证券董事长杨泽柱曾在2000年任荆门市副市长。
4调查处理
立案调查
光大证券在事发当日下午1时即停牌;上交所、中金所、证监会当天收盘后即有公告和态度;随后的周末证监会更深一步发布初步调查结果。
2013年8月18号下午,证监会及时通报了初步调查结果。严义明律师称,证监会的态度将光大证券当天的举动分成了 两个部分。“在当天上午,光大证券生成的巨量市价委托订单,可以理解为误操作或技术性错误。但下午执行的ETF出售和卖空股指期货合约,则涉及到价格操纵 和内幕交易。所以,证监将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并表明要严肃处理。如此的态度,表明投资人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执行维权。”[8]
同日下午,中国证监会新闻官员又一次通报了8月16号光大证券交易异常的应急处置和初步核查情形。官员称,经初 步核查,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实施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并被连锁触发,致使生成巨量市 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交所,总计申报购入234亿元,事实成交72.7亿元。同日,光大证券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出售,并卖空7130手股 指期货合约。官员表明,在核查中仍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但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显著缺陷,信息系统管理困难较多。上海证监局已决定先行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暂停有关业务,责成公司整改,执行内部责任追究。同期,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 布。[8]
调查结果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后未停市 因根据不足
发现交易异常后,上交所没有采取临时停市措施,对此,市场颇有疑问。2013年8月25号,上交所官员表明,未采取临时停市措施,首要出于下方考虑:一是现有法律根据不充分。二是市场必要性不突出。三是参考了国外市场在相似情形下也很少启用临时停市措施。
督促光大如实公告 属常规牢靠监管做法
事件发生后,上交所依照惯例、没有采取主动公布提示性公告的方式执行处置,一部分投资人心中难免造成疑问。对此,上交 所官员称,光大证券自营账户两分钟内申报订单的数量重大,但其每笔申报无论价格依旧数量,均在交易所《交易规则》所规定的申报价格和申读数量规模内,被 系统接收并瞬间成交。同期,其巨量购入订单,均运用了“最优五档即时成交余下撤消申报”的市价订单类型,未显现虚假申报撤单情形。
从重点市场的实践看,订单价格错误相对容易分析,所以对于错价型“乌龙指”交易,有关交易所一般会及时公布提示性公 告。在本轮事件中,光大证券不仅是异常交易举动的当事人和责任方,也是上交所上市公司和会员,是信息披露义务主体。所以,上交所采取了反复督促其如实公告 的措施。这属于常规、牢靠的监管做法。
事件处理
2013年8月22号,光大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答应接受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提出的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的申请,光大证券董事长袁长清将代行公司总裁职责。公司股票午后临时停牌,23日复牌。
证监会2013年8月30号召开新闻公布会,证监会官员表明,对光大证券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倍是适当和依法 的,法条规定,可没收所得,并处1到5倍罚款。根据证监会调查及邀请专家共同论证,共同结论是应对光大证券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对涉及的所有违法举动执行 处罚,包含券商内控法律法规的责任等。该案仍未移送司法机关。[12]
中国银行间市场平台商协会通报
2013年8月20号,光大证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平台商协会《有关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规范自查 的通知》,称光大证券这几日显现的交易异常事件反应出公司以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巨大困难,不符合平台商协会有关主承销类会员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律管理有关要求,决定暂停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正式立案
2014年2月18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明正式受理,光大证券“乌龙指”主角杨剑波马上与中国证监将对簿公堂。
开庭审理
2014年4月3号,8·16光大“乌龙指案”首要当事人、原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判结果预计最晚在5月上旬发布。[15]
案件宣判
2014年12月26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当庭表明上诉。
5处理办法
积极研究完善有关风险的前端防控制度
本轮事件中,市场对于交易所为何没有对券商自营席位交易数量、金额执行前端控制也颇有疑问。对此,上交所表明,从境 外经验看,差不多所有交易所都不对证券交易执行前端控制。而中国证券市场的情形有所不同,受于实施一级证券账户体系,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掌握投资人的证券 报告,故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在出售证券上增长了前端控制机制。同期,依据现行证券法的规定,投资人的资金实施第三方存管,所以证券购入的前端控制,由掌 握投资人资金信息的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负责。另外,登记结算公司建立了最低结算备付金制度,要求证券公司缴存结算备付金,并在交易终结后的次日缴足结算资 金,以完成交易的交收。因此,不能简单地觉得证券公司的自营交易是“超标购入”或“信用交易”。
尽管交易所市场监察系统具有有关交易预警指标,能及时发现异常交易,但毕竟是在交易促成后,只能进入事后处置环节,无法执行有效预防。为此,上交所将于监管机构统筹组织下,积极研究完善有关风险的前端防控制度和措施。
更深一步研究论证熔断机制和“T+0”机制
本轮事件发生后,证券交易的熔断机制和“T+0”制度又一次形成市场号召的热点困难,对此,上交所官员表示,证券交 易的熔断机制,是指当股市大盘或个股波动胜过预先设定的标准时,触发交易中止或暂停的机制。事件发生时,部分欧元兑美元市场采取了这一机制。中国证券交易没有建 立熔断机制,但实施价格涨降幅制约制度。
在谈到本轮事件中的跨市场监管真空和人为设置的不平等套利机制困难如何处理时,上交所表明,跨市场监管并没有处在“真空”状态,本轮事件中,上交所在11时10分便与中金所联系,起步了跨市场监管。通过本轮事件,交易所觉得有必要更深一步加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对交易所的经营与监管也做了一部分思考
对于市场比较关心的光大证券能否借ETF卖股票的困难,上交所官员表明,通过对光大有关证券账户执行的着重监控, 截止2013年8月23号收盘,有关账户未有减仓举动。官员更深一步表明,通过该事件,上交所结合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对交易所的经营与监管也做了一部分思 考,加强了有关认识:第一,交易所的市场经营以法律、规则为导向。第二,交易所的市场秩序以市场各方归位尽责为基础。第三,交易所的市场监管以加深事后追 责为保障。第四,交易所的市场发展以效率与安全的平衡为目标。上交所将更深一步增强和改进一线监管,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更深一步加深风险控制措施,保证 市场安全有效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