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风险理论简介
20世纪70年代中期发展的相关投资条件的其他理论是“分散风险理论”。其前期代表人物是凯夫斯(R.E.Caves)和斯蒂文斯(G.V.Stevens)。他们从马科维茨的证券组合理论出发,觉得对外直接投资多样化是分散风险的结果,所以,证券组合理论的根据也是该理论的基础。
凯夫斯觉得,直接投资中的“水平投资”通过产品多样化减弱市场不确定,降低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而“垂直投资”是为了避免上游产品和原材恐供应未知性风险。斯蒂文斯觉得,厂商分散风险的原则和个人一样,总要求在适当的预期报酬下,力求风险最小化。但个人投资条件与企业不一样,个人首要投资于金融资产,厂商则投资于不动产,投资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工厂和设备。
该理论的后期代表人物阿格蒙(T.Agmon)和李沙德(D.Lessard)还觉得,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是代表其股东作为分散风险的投资,不同国家和地区直接投资收益的不有关性为个人分散风险给予了很好的渠道,甚至是证券投资无法供应的渠道,由于证券市场,资本移动成本较高且制度不完善。另一学者阿德勒(M.Adler)觉得,既然跨国公司是直接代表股东做出投资决策的,个人证券投资上的制约不一定会致使对外直接投资,只有当外国证券市场不完善,不能满足个人投资需要时,跨国公司的直按投资才会执行。在该种情形下,跨国公司起到了分散风险的金融中介作用。
分散风险理论的评价
分散风险理论把证券投资与直接投资联系起来考察,把低收入国家证券市场的不完善看成是直接投资的一个原因,应当说是有它正确的一面的,它从其他角度补充了以前投资理论的不足。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低收入国家证券市场的逐渐完善,证券投资渐渐成了最首要的投资形式。这证明,直接投资与证券投资具有互补作用。我国当前正在大力改观外商投资环境,争取吸引许多的外国投资。但我们不应忽略更深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作用,由于依据分散风险理论,证券投资是外国企业首先考虑的投资形式。伴随我国证券市场的持续完善,通过这一渠道吸收的外资一定会大暴涨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