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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运输

外汇网2021-06-19 21:49:59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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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指包租整船。租船费用较班轮低廉,且可选择直达航线,故大宗货物一般采取租船运输。租船方式首要有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两种。定程租船,又称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船方务必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任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及其在航行中的各类费用支出。程租船的运费一般按货物装运数量计算,也有按航次包租金额计算。

.定期租船,又称期租船,是按一定时间租用船舶执行运输的方式。船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供应适航的船舶,并负担为维持适航的相关费用。租船人在此期尚可在规定航区内自租船基本特点

(1)租船运输是依据租船合同组织运输的,租船合同条款由船东和租方双方共同商定。

(2)一般由船东与租方通过各自或共同的租船经纪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

(3)不定航线,不定船期。船东对于船舶的航线、航行时间和货载种类等依照租船人的要求来确定,供应相应的船舶,经租船人答应执行调度安排。

(4)租金率或运费率是依据租船市场行情来决定。

(5)船舶营运中相关费用的开支,取决于不同的租船方式由船东和租方分担,并在合同条款中订明。比如,装卸费用条款FIO表明租船人负责装卸费,若写明 Liner Term,则表明船东负责装卸费。

(6)租船运输适宜大宗货物运输。

(7)各种租船合同均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租船程序和租船市场

租船是通过租船市场(Chartering Market)执行的。在租船市场上.船舶所有人是船舶的供给方,而承租人则是船舶的需求方。在当今通信技术十分发达的时代,双方当事人从事的租船业务,绝大部分是通过电话、电传、电报或传真等现代通信手段洽谈的。

租船经纪人

在国际租船市场上,租船交易一般都不是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亲自到场直接洽谈,而是通过租船经纪人代为办理并签约的。租船经纪人都非常熟悉租船市场行情,精通租船业务.而且有丰富的租船知识和经验,在整个租期交易过程中起着桥梁和中间人的作用,对顺遂成交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租船询价

询价又称询盘。一般是指承租人依据自己对货物运输的需要或对船舶的特殊要求通过租船经纪人在租船市场上要求租用船舶。询价首要以电报或电传等书面形式提出。承租人所期望条件的内容一般应包含:需要承运的货物种类、数量、装货港和卸货港、装运期限、租船方式或期限、期望的运价(租金)水平以及所需用船舶的详细表明等内容。询价也可以由船舶所有人为承揽货载而首先通过租船经纪人向租船市场发出。由船舶所有人发出的询价内容应包含出租船舶的船名、国籍、船型、船舶的散装和包装容积、可供租用的时间、期望承揽的货物种类等。

租船报价

报价又称发盘。当船舶所有人从船舶经纪人那里得到承租人的询价后,经历成本估算或者比较其余的询价条件,通过租船经纪人向承租人提出自己所能供应的船舶情形和运费率或租金率。报价的首要内容,除对询价的内容做出答复和提出要求外,最首要的是有关租金(运价)的水准和选定的租船合同范本及对范本条款的修改、补充条款。报价有“硬性报价”和“条件报价”之分,“硬性报价”是报价条件不可更改的报价的报价做出接受订租的答复,胜过有效期,这一报价即告失效。与此相反,“条件报价”是值得更改报价条件的报价。

租船还价

还价又称还盘,在条件报价的情形下,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对报价条件中不能接受的条件提出修改或增删的内容.或提出自己的条件称为还价。还价代表着询价人对报价人报价的婉拒和新的报价开始。所以,船东对租船人的还价或许全部接受,也或许接受部分还价,对不答应部分提出再还价或新报价。该种对还价条件做出答复或又一次做出新的报价称为反还价(Recount Offer)或称反还盘。

租船报实盘

在一笔租船交易中,经历多次还价与反还价,假使双方对租船合同条款的意见统一,一方可以以报实盘的方式要求对方做出能否成交的决定。报实盘时,要列举租船合同中的必要条款,将双方已经答应的条款和仍未最后确定的条件在实盘中加以确定。同期还要在实盘中规定有效期限,要求对方答复能否接受实盘,并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做出答复。若在有效期限内未做出答复,所报实盘即告失效。同样,在有效期内,报实盘的一方对报出的实盘是不能撤消或修改的,也不能问时向其余第三方报实盘(Firm Offer)。

接受订租

(Acceptance),接受订租又称受盘,指方当事人对实盘所列条件在有效期内清晰表明允诺。至此,租船合同即告成立。原则上,接受订租是租船程序的最后阶段。接受订租后,一项租船洽商即告终结。

订租证实书

订租证实书是租船程序的最后阶段,一项租船业务即告成交。一般的做法是,当事人之间还要签署一份“订租证实书(Fixture Note)”。“订租证实书”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应详细列出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在洽租过程中双方允诺的首要条款。订租证实书经当事人双方签署后,各保存一份备查。租船合同

正式的租船合同事实是合同已经成立后才开始编制的。双方签认的订租证实书实质就是一份供双方履行的简式的租船合同。签认订租证实书后,船东依照已促成协议的内容编制正式的租船合同,通过租船经纪人送交承租人审核。假使租船人对编制的合同没有什么异议,就可签字。

期租船合同

首要条款:

1.租船合同的当事人;

2.船舶规范(包含船名、呼号、船旗、建造年份、船级、登记吨、载重吨、吃水、载货容积、船速、耗油量、起货设备、甲板舱口等)

3.租期;

4.航行规模;

5.交船港及交船期;

6.船东提供项目,(如船雇员资船舶保险费保养费等);

7.租船人提供项目(如燃油港口费);

8.租金费率及计算方法。租金是按船舶每30日每载重吨计算的或者按整船每天若干金额计算。例:船载重为 25000吨,每30日的租率为8美元,则每日租金为25000×8/30=6666美元

9.还船手续和还船通知;

10.停租条件提单签发;

11.转租;

12.船东及船长责任条款等。

专门条款:

A.首要条款;

B.战争条款;

C.征用条款;

D.冰封条款;

E.共同海损条款;

F.仲裁条款;中国租船公司期租合同及波罗的海国际海运协会的"标准定期租船合同" 运用较为广泛。

程租船合同

首要条款:

1.合同当事人。

2.船舶概况位置及装卸港口。

3.船舶受载期及解约日。是租船的重要条件。受载日是租方可以接受船舶的最早装货日期。解约日是租方可以接受船舶的最晚装货日期。从受载日至解约日称为船舶的受载期。在这个阶段,船方务必做好准备装货,租方务必按时装货。

4.货物种类及数量。

5.运费及支付办法。

运费表现形式:

A.运费率。即按所载货物的每单位重量或单位容积所表现的金额。例:35美元/吨

B.整船包价。按供应的船,定一笔整船运费。适用于轻泡货物。

运费支付时间:A.运费预付。在签发提单时支付。

B.运费到付。在船到目的港后支付。

6.装卸费分担条款。

A.船方负担装费和卸费。"LINERTERMS"。不适用于散货。

B.船方不负担装费和卸费。"FREE IN AND OUT"即"F.I.O"条款。

C.船方管装不管卸。"FREE OUT"即"F.O."条款。

7.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

8.装卸时间条款。即船方允许租方务必完成装卸作业的时间,一般规定若干日或若干小时,也可用每天装卸率来表明。

A.接连日。即指时钟接连走过24小时就算一天。

B.工作日。即指按港口习惯正常工作的日子,星期天及例假日不算。

C.总计24小时工作日。即不管港口习惯作业几小时,均以总计高达24小时才算一个工作日。

D.好天气工作日。即既是工作日又是好天气才算一天。

E.接连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指除却礼拜一例假日天气不良影响装卸的工作日或工作小时后,以接连工作24小时算一天。当前广泛采取。

9.签发提单办法。

10.佣金。

11.留置权:如出租人未能收到应收运费、空载运费和缓期罚款,船方有权扣留所载货物。

12.共同海损条款。

13.赔偿条款。

14.免责条款假使在许可装卸时期内未能装卸完毕,则租船人要向船方支付罚金,即滞期费如提早完成,则船方要支付奖金给租船人,即速遣费。租船方式

定期租船

(Time Charter),又称期租船,是指按一定期限租赁船舶的方式,即由船东(船舶出租人)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在规定期限内运用,在此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运营管理。租期可长可短,短则数月,长则数年。该种租船方式不以完成航次数为根据,而以约定运用的一段时间为限。

定期租船的特点是:在租赁阶段,船舶交由租船人管理、调动和运用。货物的装卸、配载、理货等一连串工作都由租船人负责,自此而造成的燃料费、港口费、装卸费、垫舱物料费等都由租船人负担。租金是按月(天或日历月)以每一夏季载重吨为计算单位计收。租金一经约定即固定不变。船方负担船员薪金、伙食等费用,并负责维持船舶在租赁阶段的适航状态(Seaworthy)以及所以而造成的费用和船舶保险费用。所谓适航状态一般是指使船舶能够正常运作,具有航海安全能力,能够适用接受和保管货物。

定程租船

(Voyage Charter, Tip Charter),又称程租船或航次租船,它是依据船舶完成一定航程(航次)来租赁的,租船市场上最活跃,且对运费水平的波动最为敏感的一种租船方式。一般可分为:按单航次、来回航次、接连单航次和接连来回航次等方式租赁船舶。在国际现货市场上成交的绝大部分货物(首要包含液体散货和干散货两大类)均为通过航次租船方式运输的。程租船的“租期”取决于航次运输任务能否完成,受于航次租船并没有规定完成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所需的时间,所以般舶所有人对完成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是最为关心的,他特别期望缩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而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的装卸速度又是对立的,所以在签订租船合同期,承租双方仍需约定船舶的装卸速度以及装卸时间的计算办法,并相应地规定延滞费和速遣费率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定程租船的特点是:无固定航线、固定装卸港口和固定航行船期,而是依据租船人(货主)的需要和船东的机会,经双方商量,在程租船合同中规定;程租船合同需规定装卸率和滞期、速遣费条款;运价受租船市场供需情形的影响较大,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的其余权利、义务一并在程租船合同中规定。定程租船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供应一艘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执行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船舶的营运调度由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燃料费、物料费、修理费、港口费、淡水费等营运费用也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船舶所有人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的薪资、伙食费。航次租船的“租金”一般称为运费,运费按货物的数量及双方商定的费率计收。规定计算运费的方法有三种:按装货吨数计算;按卸货吨数计算;按包干运费,包价支付。

程租船合同的首要条款:合同当事人、船舶概况位置及装卸港口、船舶受载期及解约日、货物种类及数量、运费及支付办法、装卸费分担条款、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装卸时间条款、签发提单办法、佣金、留置权,共同海损条款、赔偿条款、免责条款。

光船租船

(Bareboat Charter),又称船壳租船,净船期租船。该种租船不具有承揽运输性质,它只相当于一种财产租赁。光船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运用一定期限,但船舶所有人供应的是空船,承租人要自己任命船长、配备船员,负责船员的给养和船舶(运营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也就是说,船舶所有人在租期内除了收取租金外,不再承受任何责任和费用。所以,一部分不愿运营船舶运输业务,或者缺乏运营管理船舶经验的船的所有人也可将自己的船舶以光船租船的方式出租,尽管如此的利润不高,但船舶所有人可以获得固定的租金收入。对回收投资是有租船的特点是:船舶所有人只供应一艘空船,全部船员由承租人配备并听从承租人的指挥,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运营及营运工作,并承受在租期内的时间损失,即承租人不能“停租”;除船舶的资本费用外,承租人承受船舶的全部固定的及变动的费用;租金按船舶的装载能力、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光船租船是通过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订立光船租船合同,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的占有权和运用权转移给承租人、船舶所有人依然保留船舶的所有权。所以说,光船租船合同是财产租赁合同并非是海上运输合同。

光船租购

光船租购合同是光船租赁合同的种特殊形式,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供应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阶段内,由承租人占有和运用,并在约定阶段届满时将船舶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而由承租人支付租购费的合同。光船租购事实上相当于分期付款买入船舶,船东在收到全部付款前对船舶拥有正式的所有权,租船人支付每期租金相等于分期付款,租期终结船价全部付清,船舶就属于租船人所有。诚然光船租购的租金率要比光船租赁的租金率高,这是由于光船租购下,租期届满时承租人无须将船舶交还船东,船东要在租期内收回船舶的成本和利润。自此,光船租购合同所要高达的目的是买卖船舶,光船租购是达到船舶买卖的渠道,所以光船租购具有船舶融资租货的性质,在多数情形下,光船租购对比较传统的贷款买入船舶是更为经济的一种融资方式。光船租购一般租期相对较长,承租人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保险及纳税费用,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运用权,原则上不得中途解约,租期届满时承租人有买入、续租的优先权。

包运租船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又称为运量合同。包运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以适当的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拟航次以较均等的运量,完成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

包运租船的特点是:第一,包运租船合同中不确定船舶的船名及国籍,仅规定船舶的船级、船龄和船舶的技术规范等,船舶所有人只须比照这些要求供应能够完成合同规定每航次货运最的运力即可,这对船舶所有人在调度和安排船舶方面是十分灵活、方便的。第二,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货物的总量及船舶航次周期所需的时间。第三,船舶所承运的货物首要是运量特别大的干散货或液体散装货物,承租人往往是业务最大和实力强的综合性工矿企业、贸易机构、生产加工集团或大石油公司。第四,船舶航次中所造成的时间延期的损失风险由船舶所有人承受,而对于船舶在港装、卸货物阶段所造成的延期,则通过合同中订有的“延滞条款”的办法来处理,一般是由承租人承受船舶在港的时间损失。第五,运费按船舶事实装运货物的数量及商定的费率计收,一般按航次结算。

航次期租船

(Trip Charter on Time Basis),又称日租租船,它是一种以完成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但租金以航次所需的时间(天)为计算标准。该种租船方式不计滞期、速遣费用,船方不负责货物运输的运营管理。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的条件较差,或者航线的航行条件较差,难于掌握一个航次所需时间的情形下,该种租船方式对船舶所有人比较有利。由于采取该种租船方式可以使船舶所有人避免很难预期的情形而使航次时间延长所产生的船期损失。租船运输费用知识

租船指包租整船。租船费用较班轮低廉,且可选择直达航线,故大宗货物一般采取租船运输。租船方式首要有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两种。

1.定程租船。定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又称程租船。船方务必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任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及其在航行中的各类费用支出。程租船的运费一般按货物装运数量计算,也有按航次包租金额计算。

租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租船合同规定。程租船方式中,合同应清晰船方能否负担货物在港口的装卸费用。假使船方不负担装卸,则应在合同中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以及与之相应的滞期费和速遣费。如租方未能在限期内完成装卸作业。为了弥补船方自此而产生推迟开航的损失,应向船方支付适当的罚金,即滞期费。如租方提早完成装卸作业则由船方向租方支付适当的奖金,称为速遣费。一般速遣费为滞期费的一半。

2.定期租船。定期租船是按一定时间租用船舶执行运输的方式,又称期租船、船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供应适航的船舶,并负担为维持适航的相关费用。租船人在此期尚可在规定航区内自行调度支配船舶,但应负责燃料费、港口费和装卸费等经营过程中的各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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