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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权

外汇网2021-06-19 16:51:59 144
什么是未注册商标权

未注册商标权是商标权的初始形态,是一种不成熟的权利。它指的是权利人实际上拥有某个商标,但未将该商标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未注册商标权属于经济性质的权利,一般不具有法律意义。

未注册商标权的特点

与注册商标权对比,未注册商标权具有自然性、便利性、试用性、易变性等特点。

1、自然性

自然性是指权利人只要通过自己设计或者聘请他人设计一个商标,就可以自但是然地得到对该项商标的所有权,不需要履行任何其余手续。

2、便利性

便利性代表着权利人可以自由处置其商标权,无论是许可、质押、投资依旧转让,都不必向相关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3、易变性

易变性是指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和不对他人商标权组成侵犯的前提下,权利人可以随时对其商标执行任意修改。

4、试用性

试用性反应的是如此一种情形,即权利人对新设计的一项商标在投放市场后,是否承受消费者的欢迎没有把握,抱着试一试的立场。假如标有该商标的商品销路看好,就可以加大投入,反之则降低投入,甚至将该商标完全弃之不用。

未注册商标权的弱点

从未注册商标权的特点来看,我们可以把便利性、易变性和试用性看成是未注册商标权的优点。但是,末注册商标权有其致命的弱点,即具有未知性和脆弱性。

1、未知性

所谓未知性是指权利人尽管在一定期间内实际上占有了某项商标,但因未及时申请注册,最终有机会失去该项商标。

在实施注册原则的国家中,该种事情是时常发生的。当两个以上生产相同或相似商品的企业拥有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时,依据注册原则,申请在先者将获准注册。对于申请在后者来看,其商标非但不能获准注册,而且连继续运用也是不同意的,否则即组成侵权。在实施注册原则与运用原则相结合的国家中,尽管运用在先的商标在被他人注册后还能继续运用,但运用规模不同意扩展,只能保持现况。

2、脆弱性

未注册商标权的脆弱性则体当下它易于承受侵犯,难于得到保护。事实上,在一般情形下商标主管部门对未注册商标权差不多不供应什么保护,司法部门或者其余有关部门能为未注册商标权人供应的保护也是十分有限的。另外,未注册商标假如违背禁用条款,所标识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其持有人会承受处罚或制裁。

即使这样,现实中未注册商标却仍大批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前面提及的便利性、易变性等优点外,权利人缺乏商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很多权利人不理解自然生成的经济权利并没有等于经法律确定的权利,不理解实体性权利要想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仍有赖于一连串相应的程序性权利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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