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者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据有关法律合并为一家企业的法律举动。
运营者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依法执行的共同举动,务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的还务必依法经相关部门准许,务必通过依法订立的合同来执行,并造成相应的法律后果。
运营者合并的情形
运营者合并一般有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并入另一家企业,经常是实力强大的企业吸收合并弱小企业。如美国波音飞机制造公司兼并美国麦道飞机制造公司。
2、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组合形成一家新企业,原有的两家企业不再存在,结合形成一家新的企业。如1995年日本三菱银行与东京银行合并,成立东京三菱银行,形成当时最大的银行。